评论: 东莞捉贼保安女儿遭报复轮奸案追踪:其实真相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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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2015-08-01 08:20:57
市委书记指示了,才判12年?
笑含
发表评论于 2015-08-01 07:42:29
25元判抢劫,那报复强奸算什么?怎么也得死刑吧。
stillsingle
发表评论于 2015-08-01 07:13:57
嗯。女孩15岁被轮奸伤害后过得很幸福。Live happily ever after.有这么好的政府,东莞人民有福气。
它乡
发表评论于 2015-08-01 06:55:32
难得左中右派这次立场相近。
needtime
发表评论于 2015-08-01 06:26:30
整个媒体和当地政府成了黑帮助手?
不整死这家人不罢休的架势! 黑帮化的征兆吗?
从容天晴
发表评论于 2015-08-01 05:45:15
父母要保护女儿,媒体却一定要把“真相”曝光,政府还助威,说可怜的父母歪曲事实。要是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他们女儿身上,他们会怎么做?开个微博每天直播女儿的生活吗?
自干五第二万名
发表评论于 2015-08-01 05:03:28
新省委书记既然下了决心,治理东莞。
就不要半途而废。
整个明白。
自干五第二万名
发表评论于 2015-08-01 05:00:56
东莞的政府官员还是需要大力整顿。
不然,国何以为国?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2015-08-01 03:33:10
报复轮奸起码判个无期死缓,怎么才十几年。
你到美国来这么干试试。
黄任祥、黄才伟、王晶坤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二年、十六年,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共2526.19元。
china01
发表评论于 2015-08-01 03:29:02
媒体是否有侵犯人家隐私权?!
TZMAN
发表评论于 2015-08-01 01:37:39
很不地道的媒体,人家有过一次遭遇了,现在愿意下落不明;你非给人家查出来,到底想干什么啊?
解闷凑热闹
发表评论于 2015-07-31 23:49:04
说人家父母刻意隐瞒事实,欺骗媒体和公众太不合适。梁芳之所以留在农村带孩子,不能回东莞,就是为避开知道那件事的公众,避免闲言碎语和伤害。在农村,没人知道她那段历史。告诉了记者和公众,他女儿的日子还能太平吗?这政府说话真缺德。
pcboy888
发表评论于 2015-07-31 23:45:11
事实和传言差不多啊。但抢25元怎么也不能算抢劫罪啊,最多拘留一天,其实口头警告加学校批评教育更合理。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2015-07-31 23:42:01
经调查,谣言的发生是因为梁某生夫妇在事件中刻意隐瞒事实,欺骗媒体和公众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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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这篇文章的目的吧。
MMMMM06
发表评论于 2015-07-31 22:47:58
报复轮奸伤害的为什么判得那么轻??
azkaban
发表评论于 2015-07-31 21:06:41
轮奸判12年,抢劫25元该判多少年?3年合理吧?不给这些农民点color see,他们不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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