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大陆微信朋友圈疯转:拐卖儿童者应判死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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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sony 发表评论于 2015-06-19 04:01:11
一律判死刑是不能的/買家判十年就无人敢买了。
睡觉不打呼噜 发表评论于 2015-06-19 03:00:19
支持二师兄。
买与卖都同等判重型,但不能是死刑。外加倾家荡产的经济处罚,买卖孩子的行为在他们家就没有市场。
5AGDG 发表评论于 2015-06-18 13:48:21
坚决支持!救不了全部,至少会好不少。
心琪_3993 发表评论于 2015-06-18 11:40:51
买孩子者也应当判重刑
XCUPCAKE 发表评论于 2015-06-18 10:03:38
极刑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类案例,不然毒贩子也不会那么猖獗了。从买方下手比较有效
supermanpower 发表评论于 2015-06-18 08:47:51
那也不行啊。万一孩子被人买走,亲生父母过来找。买家肯定会杀人灭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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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让警方介入,举报谁家买孩子的重赏,警方直接冲进去控制嫌疑人,救出孩子。终身监禁或枪毙卖孩子的全家。没收全部财产。
User_Long 发表评论于 2015-06-18 07:44:12
立法判死分长期效应和短期效应。短期内,一定会出现不惜杀人灭口来掩盖罪行的人贩子。也一定会有无辜被杀的孩子。而长期执行下去,敢于拐卖孩子的人贩子将会越来越少。但是在两者之间的选择确实非常艰难。
robak328 发表评论于 2015-06-18 07:03:40
买孩子的直接判死刑就可以了。 没人买谁卖?
大野 发表评论于 2015-06-18 06:46:34
凡是有儿童在某地区乞讨的街道主任丶派出所所长,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全部撒职,拐卖儿童就会大大咸少。
大野 发表评论于 2015-06-18 06:46:23
凡是有儿童在某地区乞讨的街道主任丶派出所所长,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全部撒职,拐卖儿童就会大大咸少。
大野 发表评论于 2015-06-18 06:44:42
凡是有儿童在某地区乞讨的街道主任丶派出所所长,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全部撒职,拐卖儿童就会大大咸少。
我要真普選 发表评论于 2015-06-18 05:12:01
古語有說:殺頭的活有人做,賠本的生意沒人做。

如果靠嚴刑峻法就能治國的話,今天中國應該還是秦朝。
BoilingWater 发表评论于 2015-06-18 05:03:37
如果孩子还好好的活着,而且供出另一贩卖团伙,则主犯无期余犯十五年以上徒刑。如果孩子致残或死了,但供出另一团伙团伙,则主犯交友孩子父母自由处置一天,然后施以死刑,余犯无期。如果孩子致残或者死了,则主犯交由孩子父母自由处置一天,没死的话在和余犯一起处以死刑,。
龙树 发表评论于 2015-06-18 03:47:27
至少要加大惩罚力度,设置最少刑期,不得减刑。

至于有些反对死刑的专家言论,呵呵。
fjy2 发表评论于 2015-06-18 03:10:47
对买孩子的必须严厉打击。
snel 发表评论于 2015-06-18 02:20:05
震慑作用还是很大的。杀人贩毒和拐卖不能相比,贩毒暴利,很多人铤而走险,杀人不用极刑,在中国犯罪率得翻几倍。政府这些年对打拐收效甚微,慢慢等吧,十年二十年还是原地不动。
旁观客之一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23:22:16
同意八戒一次。
cobweb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22:45:31
对 !拐卖儿童必需判死刑!魔鬼才能干这样的事!既然是魔鬼就没必要对其仁慈!
大嘴无忌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22:01:38
pupudelaclichy---愚人+迂腐=废物
大嘴无忌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22:00:48
据查:所谓的法学博士姜晓妍女士,文凭是摊儿上买来的,孩子是领养的,因为她自己不会生孩子,领养的就是通过人贩子拐卖来的孩子...
如此人渣,还在那里满嘴喷粪...
pupudelaclichy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21:46:11
光靠死刑震慑是没用的。中国已经是死刑最多的国家,远远高于任何其他国家。而且还没考虑到误杀的百分比。

楼下说的对,最重要是建立一个合理而有效的执法、监督系统,买孩子也要相应判刑,孩子没有得到合理的照顾时,也应该剥夺监护人的权力。
tencrep1pot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21:41:05
无知的人认为越简单的方式越好,而进步的理念很复杂一般人不想花时间理解。
摸黑上网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21:12:20
绑架的也得轻判或者不判,不然会被撕票。盗窃的也不能判刑,不然被人看到就会杀人灭口。照这个逻辑推下去,拐卖儿童的不但不应该判刑,把孩子送回来的应该表彰鼓励,给他们比买家能出的更多的钱,这样孩子就安全回来啦!
远方的兔子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20:46:55
拐卖儿童的后果比杀了这一家人的后果还可怕,那就是让着一家人活受罪,所以支持死刑。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19:53:30
这还法学博士呢? 判死刑是拐卖儿童的罪犯的.只所以叫嫌疑人,是因为还不能最后定罪. 辩护也是为了证明嫌疑人不是拐卖儿童.

还孩子妈妈呢, 等她家孩子被拐了, 再仁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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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博士姜晓妍女士称:最后,我学程序法的,在心里对犯罪嫌疑人有一种无罪推定情结,不管多么罪大恶极的嫌疑人都要给予辩护的机会,而不能一律判死。
MMMMM06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19:20:02
最后一段奇怪。杀人贩毒没法杜绝,所以说死刑没用?只要有坏人会去做的事就要轻判吗?按这个逻辑,只要轻判贩毒的,以后贩毒份子就不至于和缉毒警察拼命了。
弟兄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19:15:02
杀胎儿的计划生育干部也要死刑
弟兄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19:11:20
人道一点,把人贩子赠送给非洲奴隶制国家,毛里塔尼亚
TheBluesman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18:56:23
支持人贩子死刑
louie14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18:51:23
当然!这还用问吗?
500miles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18:50:05
为了照顾罪犯的心情而不用死刑,是变相鼓励罪犯。
拐卖儿童的不能一到切地杀,拐的少的杀,拐的多的虐杀!
北卡山人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18:31:28
为什么还要讨论?杀无赦!
轻松轻松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18:29:29
拐卖儿童,对父母来说,跟杀人无限接近,是该死刑伺候。
wolaishuo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17:14:18
请问小孩失踪了,报案有人管吗,立案有人调查吗?公安系统有一定的人力物力投入这方面的工作吗?公共场合有类似欧美相应的应急措施吗?
这些如果没做到,光搞个死刑震慑就有用了啊。到时候地方那些警局如果乱抓人抓错人杀错人呢,到时候还要担心这个。
achim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17:02:10
不建议实行死刑, 太便宜它们了 - 应对其进行活体器官摘除.
郁金香的眼睛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16:55:30
怕孩子被拐就自己看紧点,不要离开视线内5米。死刑也怕不死刑也怕,中国人的懦弱就显示出来了,难怪不团结。站着说话不腰痛的人,怕死才能减少罪恶发生几率。等着你家孩子被拐后你在站出来抵制刑宽恕罪犯。
ninth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16:47:05
死刑和交给被害者家庭私刑处罚。买家无期,没收全部财产。
蓝湄 发表评论于 2015-06-17 16:35:53
拐卖妇女儿童,杀无赦。
中国就是立法不严;严格立法,那些犯罪分子也不会这样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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