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外籍女子长城撞倒老太致死 涉事者明日离京回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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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曼
发表评论于 2015-04-11 13:00:07
脑出血突然摔倒?
·八戒·
发表评论于 2015-04-10 09:13:44
是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是民事责任,只要交足够的保证,确实可以离境。文章没有说加拿大人的交保情况,无法下结论。
紫微星下凡
发表评论于 2015-04-10 09:12:46
意外也得赔钱啊。
睡觉夹棉被
发表评论于 2015-04-10 07:34:21
UBC混日子
东北人不守秩序,到哪都乱哄哄的瞎嚷嚷。这个女的估计是气坏了,一脚踢死一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在现场吗?你用下面那只眼看见老太太瞎嚷嚷了?以后你只要大声说一个字,立马被警察开枪爆头,被你洋爹洋妈一脚踢死。
人家老太太无辜冤死,你还在这里发地域幸灾乐祸,真不是人养的没事找抽型。
重新打酱油
发表评论于 2015-04-10 06:52:23
文章说了,让家属赶紧启动民事程序,控制加拿大人出境。警察关着人家不放岂不是又是不依法办事了。这个和超速驾驶性质还是不同的。开车超速是可以预见危险性的,走路“超速”很难让一般人预见到有致人死命的危险,而且一般超速驾驶就算撞死人,只要没有其他严重情节,比如酒驾,逃逸等,也坐不了牢,都是赔钱了事。所以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是比较合理的。
南冰洋
发表评论于 2015-04-10 06:37:45
中国警方也太混蛋了吧? 撞死人就走, 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说不过去吧? 即使是无意的。这时候, 习大大在哪里啊? 李榨菜总理在哪里啊?
5AGDG
发表评论于 2015-04-10 05:39:35
是不是白人?要是华裔估计走不了
叮一咚
发表评论于 2015-04-10 04:46:58
南京 彭YU案,只为一个莫须有的碰撞就判定40%的赔偿,到了洋人这儿一个意外就可以结案离境了?秋菊同志说:俄只是求一个说法。
都是实话
发表评论于 2015-04-10 02:17:48
不是意外才是怪了呢。
xixi~~
发表评论于 2015-04-10 00:54:43
如果是华人,哪怕是华裔撞倒的,肯定会被勒令民事赔偿。
路人_jia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22:35:46
加拿大人教育孩子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在公共场合不可以跑。这连孩子都知道的事,这个加拿大中年女人不知道?如果她无罪,那么街上汽车超速撞死行人是不是也应该无罪??
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22:04:59
这个加拿大女人也是有罪的 --- 过失杀人,
至少需要赔偿。
cecillia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22:00:30
除了家属外没看到有其他证人。
笨傻痴呆戆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21:48:58
让丫走?是不是要换贪官回来
鹿猪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21:43:26
逝者安息。希望法律还家人一个公道。国内如去人多的地方还是帮助长辈照顾前后吧。
UBC混日子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21:28:19
东北人不守秩序,到哪都乱哄哄的瞎嚷嚷。这个女的估计是气坏了,一脚踢死一个。
stillsingle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21:13:39
这事儿要出在迪斯尼,迪斯尼会被告吧。
我爱2008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21:11:25
不是故意的,也不能这么就让她走了啊。
soire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20:53:19
禁止离境
DANIU_S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20:44:00
还不是中国警察怕得罪人家加拿大呗。如果这个撞人的是一个中国人,这人马上悲剧了。
许仙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20:43:02
如果一起玩的时候(比如打篮球)被撞摔倒致死,是不是该负全责?
我觉得景区的门票应该有保险,所有该有保险支付费用。
挑战者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20:39:30
被汽车撞死,哪怕是意外也要赔款。
老太婆没过错被无缘无故地撞死,就因为是外籍加拿大人,就这么轻易放走一点责任不用付??
是中国人命不值钱,还是警察崇洋媚外?
DZ1020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20:34:04
人多事多
九制陈皮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20:04:57
即便不用付刑事责任,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吧?感觉跟楼下某位同仁相似,胸口堵得慌!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9:51:37
建议加宽长城
chinomango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9:28:49
本因先拘留15天待查,中国民警素质差怕洋人何时能改?这要是50年就不会了。
helloguys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9:23:34
想知道如果中国籍女子撞死人会怎样。
tzuuyi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9:10:20
Should not allow that Canadian to leave. Should keep her in China until the case go thru judicial process. She should pay her own room and board in the meantime.
李操星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9:08:38
胸口堵得慌。
gameon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8:59:49
还有这当事人的
照片怎么不登出来?
倒是被人鲁莽行为
所害牺牲品的照片到处都是
难道记者们也
都是一帮软骨头??
gameon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8:54:49
很想大声的质问一下天朝的警察
你们到底怕什么?
只问你们一个简单的问题
如果老太太不被这个加拿大人撞倒
她会不会死?
如果答案是不会
就证明次女有过失杀人的嫌疑
所以应该立刻先把她拘留起来准备起诉她
怎么可以如此轻易的让她溜走??
真怀疑中国的警察一遇见洋人
是不是两腿就直打哆嗦
再也站不起来了?
让她就这么走了
只能说明天朝的软弱
继续和大清有一拼!!
中国人还是继续受人欺负!!!
gameon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8:53:56
很想大声的质问一下天朝的警察
你们到底怕什么?
只问你们一个简单的问题
如果老太太不被这个加拿大人撞倒
她会不会死?
如果答案是不会
就证明次女有过失杀人的嫌疑
所以应该立刻先把她拘留起来准备起诉她
怎么可以如此轻易的让她溜走??
真怀疑中国的警察一遇见洋人
是不是两腿就直打哆嗦
再也站起来了?
让她就这么走了
只能说明天朝的软弱
继续和大清有一拼!!
中国人还是继续受人欺负!!!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8:43:40
故意伤害是可以杀头的。 到时候又是外交纠纷,加拿大总理悲愤交加。
说一声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8:38:06 像意外,不像故意伤害
说一声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8:38:06
像意外,不像故意伤害
DANIU_S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8:31:06
也因此引以为戒,我们去外国旅游时,除了买相关的保险之外,还要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不能乱来的,闯出祸来,对谁都不好。
来自猩猩的你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8:30:07
这和careless driving致人死亡有多大区别?只不过把driving换成walking而已。
独孤侠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8:19:17
回laborlaw:本人买了旅游意外险的。看导游北漂小女,就算了。
TheEarth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8:18:22
外交无小事。牢记。内什么前几天不是说,凭一张脸浑不来饭吃了吗。 人家还真不浑了。
TheEarth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8:16:34
没办法。二等公民的命。在哪都一样。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8:12:16
不明白,你摔一跤和人家小姑娘什么关系?旅行社凭什么赔你钱?
独孤侠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7:47:43 去年本人在北京北海一个山坡上重重摔了一跤,拐了左脚,到现在好几个月都没有完全痊愈,还肿着。我当时也没找北京当地旅行社赔钱。看那个北漂导游妹妹比较不容易,算了,自己一拐一拐离开中国回来了。
我知道,如果我当时找旅行社,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的,但这样做,导游小姑娘肯定会有事的,或丢工作。
DANIU_S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8:03:07
一命偿一命嘛,你既然不珍惜别人的生命,就不怪别人也不在乎你的命了。
DANIU_S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8:00:35
如果是我奶奶被这加拿大女子撞上的,我肯定把她就地正法,直接把这女人扔到长城脚下,嘉裕关以外,因为她不配游长城。
baixianwan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7:58:14
就算是事故,当事人也不能一走了之。老外在中国有特权吗?
mudanxianzi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7:55:37
最起码赔款呢,每个人都得为自己行为负责任,谁叫自己不小心,人家是一条命啊。千万不能放她走,赔了钱再走
独孤侠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7:47:43
去年本人在北京北海一个山坡上重重摔了一跤,拐了左脚,到现在好几个月都没有完全痊愈,还肿着。我当时也没找北京当地旅行社赔钱。看那个北漂导游妹妹比较不容易,算了,自己一拐一拐离开中国回来了。
我知道,如果我当时找旅行社,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的,但这样做,导游小姑娘肯定会有事的,或丢工作。
随意001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7:44:45
国内的警察就是一笑话吗?
aussie-2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7:41:33
同意 DANIU_S 的方案。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7:40:46
和开车不小心撞死人有区别,和超速撞死人跟接近。
德州龙卷风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7:24:13 这和开车不小心撞死人有区别吗?
扯乎扯乎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7:40:23
意外事故也不能让肇事者离开啊!这是人命大案,北京怀柔警察怎么能这样草芥人命??
frankfood
发表评论于 2015-04-09 17:37:23
应该是以外。人家又没有跟老太太有仇,也没有任何纠纷,跟汽车撞人是一个性质,顶多赔钱了事。如果不依不饶,倒显得中国人不宽容了。20万应该够了,这不是什么人命不人命的,人家又没有想杀她。给与一定的经济惩戒,就够了。在国外汽车撞死人,给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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