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美国纽约华裔警察击毙黑人 定性为凶杀(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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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ljinping 发表评论于 2014-11-29 12:09:37
老品闲,vaio2014,茉莉花匠,咱中国人之流吧,

 用点常识头脑好不好。 从文章标题开始,一上来就打种族牌,你以为你的种族优越是吧? 事实说明,不是嘛。

在你们中国,你们在美国的可以蔑视大城市的; 大城市的可以歧视其他地方的。 出了中国,行么?

你们不服,可以。但各位有几个能把纽约事件的前后事实说得详详细细, 象弗格森案一般?
steinmann 发表评论于 2014-11-28 01:49:23
华人们用得着联合反抗吗,打点行李回国,不伺候哪般美帝国主义不就不受气了吗?
老品闲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20:49:09
警察打死黑人,非常类似的两件事,何止有逻辑关系,不同只是一个故意杀人,一个误杀,或者应该不能立案。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20:09:07
美国白人警察杀黑人没事,华裔警察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这公平吗?仁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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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整个不动脑子。这完全是两回事。 中国人喜欢把不同的事搅和在一起。没脑子的表现。 
这两个案件豪无逻辑联系。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20:06:16
如果被判有罪,咱支持上街。面对欺凌,退让不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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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明显是误杀。 属于过失杀人罪。只要不是白吃。应该不会反对。 
carljinping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14:19:53
楼下各位,用点常识头脑好不好。 从文章标题开始,一上来就打种族牌,你以为你的种族优越是吧? 事实说明,不是嘛。

在你们中国,你们在美国的可以蔑视大城市的; 大城市的可以歧视其他地方的。 出了中国,行么?

你们不服,可以。但各位有几个能把纽约事件的前后事实说得详详细细, 象弗格森案一般?
老品闲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12:08:16
支持楼下!
咱中国人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10:50:49
如果被判有罪,咱支持上街。面对欺凌,退让不是办法!
茉莉花匠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08:21:55
各人自领五便士,莫管主人是与非,横批:民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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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blahbl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06:59:30

这明显的是要拿这个华裔警察做替罪羊。 中国人是因为没有人挑头。
茉莉花匠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08:18:53
你这不就是在说:民主和独裁其实是半斤八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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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Earth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20:46:06

茉莉花匠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9:11:33

看清楚了自己的香蕉皮,白大爷杀得黑人你也杀得?不要拿了五便士就得意忘形了。要懂得民主社会照样三六九等。自己的分量要掂掂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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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使社会主义好根本没黑白这一说。只有对错。有权就对没权就错。黄元帅内外全黄也不管事啊。的外黄内黑才能成才。因此我国坚决支持亚非拉人民的解放运动。钱不是问题。权才是问题。
john438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07:50:37
杀的好,干死这些SB
Sincerity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07:23:24
美国白人警察杀黑人没事,华裔警察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这公平吗?仁道吗?
blahblahbl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06:59:30
这明显的是要拿这个华裔警察做替罪羊。 中国人是因为没有人挑头。 没有固定的有权威的领头人。 其实中国人都已经觉得这件事不公平, 但是只是在网上发泄怒气, 并没有什么实在的解决事情的办法。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06:48:09
证明警察紧张走火是很容易。因为一般警察开枪要杀一个人,往往不是一枪就结束,而是连续开很多枪,直到确认对方死亡而无力反击。
linna118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04:39:47
黑人早早地造舆论是谋杀。如果我们要保护这个警官,就应该在有任何正式指控之前把舆论造出去,说明是"accident" 而不是“murder”黑人在这方面很在行,我们应该象他们学习。如果有什么好办法针对这个不靠谱的英文显示文字,我们应该有反应。
发条陈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02:44:01
On November 20, 2014, (the) Police Officer Peter Liang from the PSA2 ambush(ed) and murder(ed) the 28 year-old, Akai Gurley in front of (Akai's) girlfriend in cold blood. We the people find Peter Liang guilty and we demand that the PO Peter Liang be arrested, process(ed) and jail(ed) for the crime of murder.

看到有些不加ed的词实在忍不了。。强迫症患者飘过。。
试一把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00:25:13
除非是特种部队进入敌后,没有见人拔枪就射的道理。难道警官精神上进入了那种状态?
试一把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00:20:43
Criminal homicide和murder 几乎同义。manslaughter会比homicide and murder 轻。
ladybug99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22:15:48
既然是意外, 凭什么判凶杀
lynie2003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22:09:22
这个黑人有被捕入狱的前科。
如果华人不做点什么,这个小警察就要被当成安抚黑人的替罪羊了
土豆发芽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21:39:30
华人联合起来。亚洲人联合起来。
sexygirl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21:02:51
怎么才能保护这个警察?????
希望同胞们能团结起来,想想如何保护着个人。
太可怜了。。
也应该想想为了自己的下一代。
不要以为没发生自己身上,就没事。
指不定哪天,就是你我。
如果我们现在不行动的话。
may_day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20:52:01
不得不说,
华裔警察只开了一枪,基本功还是过硬的
gunit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9:58:52
活该
小大姐姐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9:46:30
离谱!白警察无罪,华裔警察凶杀!可怜的华裔警察赶在浪尖上成了祭品
华德纳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9:45:41
什么凶杀,是定为他杀,也就是说不是自杀。
Korea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9:40:30
那些在布朗案支持问罪警察的, 再来支持问华裔梁警官的罪吧!
wd01702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9:39:21
法医鉴定为 homicide, 这和谋杀 (murder) 不是一回事。 我都不明白法医为什么会说是 homicide。可能是有两个选项,自杀和他杀,非填一个不可吧。但这样被媒体爆出来,好像法医已经鉴定警察有罪似的。纽约的 Police Commissioner (这是所有警察的头,没有其他警察会比这个职位高)说这是一个意外(accident), 同是也说死者完全无辜(total innocent). 警察内部正在调查这个案件,警察目前并没有被起诉。我觉得错确实在警察,死者刚从楼梯门出来就中枪(直接中枪,不是墙上反弹),中枪前没有任何威胁的举动,也没有武器,警察一言不发就开枪,实在没有理由,太紧张是唯一的解释,但恐怕不能凭这个开脱掉。这个华警是新丁,我觉得不管怎么样,此人不适合当警察。别误会,我是绝对支持威尔逊打死布朗的,但这个事件完全不同。
DD1122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9:38:35
就知道欺负华人
analytical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9:19:13
为什么华人总是要成为scapegoat
蒼鷹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9:11:47
英文原文是法醫ruled homicide,其意思是他殺,只是客觀地說明死因而已,證明死於槍傷,而非疾病等。法醫的結論與是否指控無關,是否提出指控有檢察官決定。翻譯這篇文章的人一點常識都沒有,還好他不是國家領導人的翻譯,否則可能會引起外交衝突。
整個事件就是一個意外,梁姓華裔警員是個新手,在夜裡在一個黑洞洞的罪犯率最高的一個紐約公寓裡巡邏,緊張是當然的。紐約警察的槍法不准,週所周知,如果誰能夠在黑暗中一顆子彈打中某個人的心臟,他就不會當警察了,肯定參加奧運射擊比賽去了。
梁不會被起訴,但可能會受到紀律處分,因為他拔槍時把手指放在扳機上,這個動作違反警察的行動規則。
茉莉花匠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9:11:33
看清楚了自己的香蕉皮,白大爷杀得黑人你也杀得?不要拿了五便士就得意忘形了。要懂得民主社会照样三六九等。自己的分量要掂掂清楚。
蒼鷹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9:11:32
英文原文是法醫ruled homicide,其意思是他殺,只是客觀地說明死因而已,證明死於槍傷,而非疾病等。法醫的結論與是否指控無關,是否提出指控有檢察官決定。翻譯這篇文章的人一點常識都沒有,還好他不是國家領導人的翻譯,否則可能會引起外交衝突。
整個事件就是一個意外,梁姓華裔警員是個新手,在夜裡在一個黑洞洞的罪犯率最高的一個紐約公寓裡巡邏,緊張是當然的。紐約警察的槍法不准,週所周知,如果誰能夠在黑暗中一顆子彈打中某個人的心臟,他就不會當警察了,肯定參加奧運射擊比賽去了。
梁不會被起訴,但可能會受到紀律處分,因為他拔槍時把手指放在扳機上,這個動作違反警察的行動規則。
蔡辰祯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9:05:29
要想办法保护这个华裔警察。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9:01:32
法医不够严谨,竟然说“格利是遭他人开枪击中腹部致死,是否起诉涉案警员将交由地方检察官汤普森决定。”这样说明显说此警察直接杀人。

其实楼下有人也指出:“子弹打到墙上弹射被打死了。”此华人警察根本就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没有让枪口对着此黑人。只是紧张不慎走火,而子弹在墙上反弹,不幸转变方向射到死者身上。法医没有查弹头的损伤情况(反弹的弹头在射入死者身上前肯定变形),就直接下此结论。怀疑他们妄图将华人警察当替罪羊,平息这段时间黑人对警察的压力。
悉尼老頭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8:53:02
極度种族歧视的霉国 !
sexygirl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8:38:22
本来从不关心这些事
可是这次一看题目,真的是很生气。
很多新闻,都是美国警察开枪,打死了谁谁, 而且都是被判无罪, 自保等等。
可是这次,居然定性为凶杀, 真是Tmd 过分。
美国这个国家, 真是忒恶心了。 越来越过分。
我愿意游行示威。抗议。

为了自己的同胞,真的是很生气这件事
linna118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8:36:08
其实此事件一发生,就很不正常。 所属警察局迫不及待地表态是警察的错 (这种表态在如此多的警察枪击案发生后从来没发生过)其实就已经给此事件定性了,结果肯定不乐观。
spooky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8:32:07
很可惜这个菜鸟, 吓住了,什么都倒出来说了. 最后对自己不利. 这种事情, 不能对白的,黑的,黄的同事说任何字, 同事和老板在这种时候都是有可能出卖你的.只有反思后才能说些对自己最有利的证明.

那个白的为什么会被放走? 一上来个人,媒体,和警局没有透露任何细节, 一切在雾中, 12个普通人,被警察受威胁就可开枪打死的证据给淹没, 其他可能不利与白的证据可能被忽略. 对比小簧, 已经完全什么都被媒体,老板给暴露在外. 结局是什么可想而知.
RomanticOnly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8:28:31
美国真是人间天堂啊。
icando2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8:20:58
这并不意味这个警察有罪,只意味这个黑人是被别人羟基致死。
redapple02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8:07:10
如果判这个小梁有罪, 游行抗议吧, 没什么可说的
雨停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8:07:04
加拿大华人墙裂支持美国华人上街讨说法!明显对华裔歧视!这么快就说是凶杀,以后还要能在美国自由地混吗?
不允许的笔名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8:03:43
从死者的模样、打扮看,细查下去十有八九是个罪犯,罪重罪轻的问题。这位警官不幸赶在这个节骨眼上,希望他没事。
linna118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8:00:42
我早就说过,这位华裔警官一定会是替罪羊。黑人有理无理大闹,没有强大的后台是不可能有好结果的。而这位梁警官很难有人为他撑腰。这样含蓄的种族歧视我们都领教过。黑人也会因为他是华裔而更嚣张无理。
Bluebluesky123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7:50:16
还能说不是种族歧视吗?两案对比下就知道
一些人还一厢情愿地护主
spooky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7:30:15
@carljinping, 就你把什么干部短干部短当主流的,就知道你是个GP, 在中国咱是主流,在美国也是主流. 你就别想了,想也想不通的. 是干部也和你GP无关哈, 找错主了,你自己别别吊起来挨打. 哈!
yow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7:27:57
它特么到底是法医还是法官啊!
mapell22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7:26:17
奶奶的,凭什么。这是不是该上街去游行一下。
carljinping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7:21:27
@spooky 你应告诉我你中国也是主流。在美国更是主流。 整天 OMG , OMG的, 没有用。 张口黄了白了黑的,更掉价。 你该不是个什么中高干部的子弟,孙子什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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