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李天一受薄熙来案牵累?多位律师为李天一鸣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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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 发表评论于 2014-05-24 09:00:01
李天一犯罪时早就是成年人了,轮奸罪首犯该判死刑是毫无疑问的,其他案犯口供很一致的指证他,没有冤枉的可能。他自己前言不搭后语, 一会儿说案发时自己玩儿手机睡着了,一会儿又说当时在给梦鸽打电话,漏洞百出,guilty as charged! 听听他的这个绰号:海淀银枪小霸王!被他糟蹋的妇女绝不止一两个,以前犯的事都被将军夫妇用钱搞定,这次犯的罪应该不是他犯的所有的罪里最严重的一次。应该判死刑!

扯乎扯乎 发表评论于 2014-05-23 18:13:40
李天一是什么好鸟么?判他判得冤么?这种衙内放在社会上啥时是祸害;为他撞天屈的律师都所为何图??
赤松子 发表评论于 2014-05-23 05:56:10
可笑, 还有这么多无耻之徒为李天一叫屈。
Angry小鸟 发表评论于 2014-05-23 00:54:02
就李双江和梦鸽那家底,哪请得起什么水军啊,说他们请水军,那真太抬举他们了,李家的经济水平比普通老百姓应该要好很多,但哪能和富嚎和官N代,红N代比。他们家那点钱,现在估计也耗得差不多了。

光文学城里,酒吧的水军都这么多,可见其财势有多大。

别看现在老百姓这么恨李家,但我想只要把酒吧的背景揭开,老百姓知道了真相会更恨酒吧。
john777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21:57:00
就算天一做错了,掉进井中,非要落井下石吗?何况这个案子有很大的争议。
ronom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18:25:30
mongolian 认为:
(1)成年“妓女”引诱未成年少年,那叫未成年少年“强奸”“妓女”。----好像是未成年少年到酒吧找小姐吧。
(2)一个唱歌人的孩子,那是官二代。 --- 将军的儿子是平头百姓?出门都有专车和警卫那是平头百姓?难道你的意思这孩子和双江将军无关?
(3)成年“妓女”引诱未成年少年嫖娼成功后,要价50万,太少。--- 转问题1.

(4)“中国人”令“蒙古人”大开眼界 --- 你真另人大开眼界了。
ronom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18:09:53
这不就是水军贴吗?水军套水军,转帖再转发。李天一压根就不是什么好鸟,还是让他老老实实在监狱待满10年,给社会一点安宁吧。
现在放他出来,你们真的认为是为他好吗?你再改个名?跑美国去?
布勒比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17:29:45
可笑,谁家未成年人那么晚去那种地方?还什么李家平头百姓请不起水军,咱能不掩耳盗铃么?
ggww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15:40:50
输掉法律尊严?要输掉一个东西你必须得先有才行,否则谈何输掉?
凯月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14:26:02
李案证据的真象见周翠丽的新浪博客照片:

***photo.weibo***/2273378631/talbum/detail/photo_id/3711106367604589
bearmommy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13:57:25
李家没有水军,二个唱歌的平头百姓请不起水军,只有一些主持正义打抱不平的好汉帮他讨公道!
相反的,法院倒是有一批贪官资产阶级反动派的水军在操纵舆论,把白的说成黑的,黑的说成白的,
法院有权有钱收买一批社会的残渣余孽倒是有可能的!
凯月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13:29:09
人压根就没奸何来强奸! 你家女人让人强奸了连个DNA都留不下来?
d1786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13:24:44
梦鸽为保护子女怎么做都不过分,李双江被骂是很冤。杨女是出台卖的,但同意2000元5个人的可能性不大,违背了杨女的意志是没什么疑问的,所以定为强奸也是适当的,强奸妓女也是强奸,李天一倒霉但不怨,当时多给几千就能了结,谁叫他这帮哥们舍不得钱呢。
凯月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13:19:08
替未成年人说句公道话就是水军,感情你们家没未成年人是吧? 你不是从未成年人长大的? 谁是水军,大家心知肚明, 别贼喊做贼了, 拿钱发贴的水军让雷劈!
布勒比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13:10:08
李家水军们又有钱赚了。恭喜!
老贼999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12:50:41
感情這廝是靠老婆女兒半夜2點在外邊陪酒開房過日子的?收50萬當然理所了!
~~~~~~
~~~~~~
happylux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6:19:10
这李家不止自己脑残,请的水军和律师也都弱智


同情李的,请你女儿和你老婆去伺候他吧
john777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12:26:46
是判天一?还是判他父母?还是一起判?
若判天一,应於他父母的言行无关。
john777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12:26:24
是判天一?还是判他父母?还是一起判?
若判天一,应於他父母的言行无关。
john777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12:11:05
相较于当初“舆论”对李家、对梦鸽几乎一边倒的围攻谩骂,如今可以说来了个大逆转
一条小路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11:19:53
李双江才怨了,都不知道这孩子是谁的。
gd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10:17:42
案情是一方面; 关键这一家人的态度, 从来不知道道歉. 如果从一开始就对社会道歉, 然后接着不断道歉, 你再看结果,肯定不一样.
fkkn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10:15:24
可爱的天一永远都是未成年人!
XCUPCAKE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10:10:21
如果现在有人勇于写一篇当代的官场现形记或论当代之怪现象,题材是多么丰富啊。可惜没人敢写,可想现状之不堪,还不如封建社会。
打小鬼子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9:17:58
李天一在美国学了几天嫖技,就想在中国显摆。 这下常走夜路碰到鬼了。 到牢里去练打飞机吧。
奥巴驴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8:56:31
年轻人活得太轻松了,随意发泄性欲,随意侵犯殴打别人,最好的刑法是去势。
三木匠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8:53:01
人人都知道: “唱红”是有罪的!
brfp1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8:04:14
如果你是普通的休闲人:
用google搜索一下关键词“湖北大厦录像伪造” 自己去看事实。
地球客旅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8:00:28
看来梦鸽还在不断为她这个有出息的儿子不断花钱!这个案子与薄熙来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只是涉案酒店的背景恐怕也不一般,梦鸽一开始不愿意花钱私了,确实有点高估自己的能量,说到底,他们夫妻两个也不过是会唱几首革命歌曲而已!
专评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7:56:25
梦鸽下了那么大力气、花了那么多钱、绞尽脑汁终于如愿把李天一送进监狱,竟然那么多弱智替李天一喊冤!!

强奸妓女不是强奸?? 为什么弱智那么多!
brfp1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7:56:01
mongolian 认为:
(1)成年“妓女”引诱未成年少年,那叫未成年少年“强奸”“妓女”。
(2)一个唱歌人的孩子,那是官二代。
(3)成年“妓女”引诱未成年少年嫖娼成功后,要价50万,太少。

(4)“中国人”令“蒙古人”大开眼界

bearmommy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7:28:38
应该感谢薄案和李天一案,让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了中国司法官僚的奇葩,绝了!
没有房子(法国房子是别人的,中国无法收回),没有存款,儿子没有办公司骗钱,判无期徒刑?
五人嫖娼,没有精液只是手淫,成年妓女收了几十万没罪,只有一未成年人被判十年?
这不是奇葩是什么?公开撒谎不脸红?反正,我是流氓我怕谁?
levinzx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6:54:54
说反了,得感谢薄吧!要不是薄案分散了民众注意力,李双江和梦鸽说不定都进去了。
brfp1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6:50:37
夜半酒吧集团就是牛,50万元那是没有眼睛看的。 梦女士能有夜半酒吧那么牛吗? 能支付得了“美分”吗? 即便能支付,梦女士一个人支付得过来吗? 梦女士一个人能pk一个集团?真有那么“牛”?
njnj99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6:39:55
梦鸽同酒吧的后台人物没得比,能在京城开那么大的酒吧,应该是哪家的红二代,官二代。法官敢动吗?如李无罪,则酒吧的罪就做实了。可是这种情况能发生吗?
palmdodo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6:24:26
铁牛/奉承老妈们又换了个ID嗨一把。手里拿着梦某的脏钱,打着爱护未成年人(那人早就成年了,不信侧骨龄)的旗号。李天一家门口邻居的一贯恶评,留学期间的劣习乖张,回国后打人的嚣张跋扈。老百姓看人是从生活点滴看起的,可不是任你们这些水军粉饰。

但凡这种新闻,一般大伙看看就评论一句拉倒了,反而是水军们为了挣断子绝孙的昧心钱,上窜下跳,不停的发帖秀下限。
自由红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6:12:43
只想说一句。 象对李,小女子是弱式。但是相对法院,他们都是弱者啊。

要是人们有更多更自由的信息来原多好啊? 否则我们只好无条件的站在无权无钱无势的三无人一边,恨所有的其它人了

可惜.习总好象还没看明白, 能从恨火中救你们出来的只能是言证自由!
starwars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6:05:08
李天一案没什么疑点。
brfp1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6:00:13
用google搜索一下关键词“湖北大厦录像伪造” 你就能知道真相是什么。
hishanghai0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5:49:38
李天一,薄熙来:这两兄弟。
brfp1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5:26:26
黑李天一的发帖时间很有意思:一连串黑帖的发表时间从pacific time半夜到凌晨。 难道是从国内翻墙到文学城来黑李公子吗?
mapell22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5:22:19
多位律师为什么不为钱云会鸣冤。一帮没出息的东西。
iamyourGod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5:11:28
一点也不冤啊,想翻案,下辈子吧
hxn9988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5:09:47
让这些律师的女人去接待李天一就行。
money4ivy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4:58:41
卖淫女是法院卧底。
needtime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4:31:47
自己不去, 那女性能把他拉去?
一点不冤枉。 早几年够直接毙了。
ita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2:56:39
李家又在花钱造势吧?
肥肥乖乖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2:53:07
轮奸犯,罪有应得,一点也不怨 - 判得好,否则,不知还有多少女性会陷入李天一的魔爪。
朦朦胧胧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1:54:36
确实觉得这象个冤案。不知道网民们为什么那么恨李家?这年头,只要把个破职员加上个国家干部的头衔,马上大家来打,就别提有钱人了。这是中国人民的革命传统么?是几千年的传统还是几百年的传统还是几十年的传统?在美国,跟三教九流打交道也不少,没觉得穷人那么仇富。我自己绝对算不上富人,而且经历过很穷的留学时代,也从来没看到别人有钱而义愤填膺过。
Angry小鸟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1:03:03
很讨厌李双江梦鸽一家子,他们也算是即得利益获得者,对社会嚎无贡献,唱了一辈子愚弄老百姓的歌。但即便这样,李天一这件活生生的冤案也让人看不下去。
416311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0:47:15
李梦混迹官场边缘,略知其中诡秘,自以为人脉了得,虽衙内一再生事,却次次有惊无险。这回又故伎重演,以为仍可逢凶化吉,怎奈人算不如天算,到头来落得人财两空,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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