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前纽约州立华人教授告校方 耗五年赢官司身份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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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一鸥 发表评论于 2013-07-27 13:25:08
想象一下黑人碰到这种事,他们会怎么样?他们肯定会大肆宣传,成立基金会,支持他们的兄弟。这就是为什么黑人能当上美国总统,华人可能永远不会。

政治智慧方面, 华人不如黑人。

如果有人为周兄成立基金会,我愿出绵薄之力。

如果不支持正义,不支持同胞,华人永远只能做二等公民。
老美女 发表评论于 2013-07-27 01:58:57
不知为什么,大多数中国内人,很多都是初宗想成为美国人,然后才求其次成为加拿大人,既然美国呆不下去了,就申请移民加拿大呗。
塞上孤星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21:25:18
有脊梁的男人!不愧复旦毕业。比苟且偷生在美国的人强。
lily20022007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20:09:46
He said girls only wanted to know if he drives Bao Ma? I think many girls do not care money that much. What they care is the personality. I do not understand why some men think that way.
mihu老汗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9:38:41
可怜的中国名校--复旦。怎么出了这么轴的学生。太可惜了,把时间,精力,生命都浪费了。本来你就是人才,应该用到研究,教学,学术上。花时间打官司,赢了,时间没了,可惜
spooky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9:36:15
60万,律师拿走一半吧,自己每年贴上了五万(包括吃喝住拉和支付律师费, 5年官司),剩下来到手就五万了?
好在非法移民法将通过,也有身份的啦。
willrockrock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9:26:20
社会系统把他 “flag”了。到哪里都跑不掉。
helloworld1000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9:23:06
在学术界混,要一定有准备被潜规则,别太正直了。
小二儿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8:09:00
不是亿万富翁谁敢在国外打官司?耗尽时间和钱,即使获得赔偿了,只要对方没有钱,或者一周付你5快美金,看你能如何,死心眼。
ucc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7:28:53
同意拿钱走人,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何必一棵树上吊死,人生有几个年轻的五年?
haoleokla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6:58:36
回去叫有骨气?! 那老板今后更加肆无忌惮地搞你华人了! 跟他这样斗到底才叫有骨气!
公道者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6:39:00
有骨气就回去,为什么一定要在美国混?既然你律师费每次交1-2万,又是黑身份,錢从何处耒?还是别说出耒,别又节外生枝搞得税务局耒查。我觉得此人死心眼,他是你的老板,你在他室验室工作,你写的论文他加一个名字不但对你沒防碍,反而有好处,起码他比你有名气。看耒他这书呆子是读得脑子进水了。蛮好的事情自己搞砸了。这个脾气不改,在地球上哪个地方都会吃不开,不信回中国干几年就知道了。
pmgthj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6:15:54
另外一篇报道:

***news.creaders***/us/newsViewer.php?nid=575492&id=1281802
pmgthj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6:12:32
******gpo.gov/fdsys/pkg/USCOURTS-nynd-6_08-cv-00444/pdf/USCOURTS-nynd-6_08-cv-00444-1.pdf
mytinykitchen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5:36:18
我有类似的经历,只是类似,没他的事那莫大。我当时忍了,直到拿到身份。偶尔也会fantasize about 打官司,只是fantasize, 因为理智告诉我,即使最后赢了官司,这条路会太艰辛,代价太大。但我在心里会诅咒那些我认为该受到惩罚---不,应该说"报应"的人。

佩服他的勇气和忍耐力,如果获得几百万的赔偿救值了。60万也就五年的工资而已。为什莫没有精神赔偿费?

应该有精神赔偿费的,不是吗?难道他这就满意了?反正都到这份上了,应该得到一个合理数目的精神赔偿费才能罢休。或是告到前领导或雇主身败名裂,才对得起他这末多年,尤其是精神上承受的痛苦。

60万对一个系来说,不算什莫。看来,无论是学校,还是法庭,其所谓的民主公正还是局限的,虚伪的。

做一个正直的人确实会吃亏,而且是吃大亏。

活着,要想让自己活得安全又活得好,必须对人性失望,但对人生不失望。
长空飞剑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4:04:12
不懂得如何为人出世,到哪都吃不开。我佩服他的正直,但这代价太惨重了!
xjstar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3:59:33
可以凭借美国学历和教学经验到加拿大,香港,中国大陆找份很好的工作,在美国再有能力只是高科技农民工,或者说卖身的智力奴隶而已,美国大学学生搞科研,教授发论文,公司工程师做项目,老板用项目成果申请专利或者加官进爵只是没有智奴的份儿而已,既然美国呆不下去,证明缘分已绝,到其他国家必然有更好的机会。
长空飞剑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3:55:17
虽然很同情他的经历,但他为人处事可能有点过于死板和叫真。其实跟老板共署科研成果并不是一件坏事,你可以让他审阅,修改,提建议,这样他就不是凭空了。而且跟有一定学术资历的学者共同署名会更有利于文章的发表。本来好好的一个工作,就这样丢了,替他可惜。那些人当然很坏,不过到头来受苦的还是他自己。即使赢得了官司,但这胜利也是苦涩的。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3:52:30
支持周先生维权,不过他丢工作主要是因为口语差学生意见大。
wxc40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3:46:26
周序申教授:

支持!有骨气!你很棒!总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也许能走出条路来.
brb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3:42:26
SUNY/CUNY
偶尔评论一下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3:06:48
看一个人的生存能力强不强是多方面的,过于”正直“的人不会是生活的强者,更多的只会”碰壁“。
等待移民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3:03:15
你在说共同犯罪的团队精神?社会的正常发展需要各种veriety,比如,像有些人一样的mother fxcker对物种的进化是有正面意义的。我们更加需要周教授这样的书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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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美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1:19:50
书呆子一个,完全不懂得团队精神。
就爱窥电影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2:41:03
赞一个。身份黑就黑吧。回中国也很好或者申请其他国家学校,或其他职位。时间的损失是无可弥补的了,但金钱上损失不大,也出了口恶气。
滚子刀肉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2:36:18
几点疑问
1. 哪年来的美国?
2. 去当”助理教授”时持何签证?
3. 当了几年助理教授?
4. 一直没办还是没办好绿卡?
5. 灰狗BUS不查证件
6. 即便没有美国”身份”, 中国护照也失效了? 把大使馆得罪而不给延?
7. 一直没有驾照? 一旦先前有过驾照的话, 在续无须”身份”.
8. 看来漏洞很多啊.
tw1234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2:33:03
"现在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有好心人能够为他提供一些意见和帮助。"看不懂这句。难道对回国想都没想过?是不是能打赢官司,对美国更有信心了?
纯铜II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2:31:40
TO蒋加华
你误会俺了。俺的意思是理想主义者到哪里都碰壁。grown up,please!
liwuli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2:05:23
现在搞金融的回国最吃香了,比我们这些搞IT的强多了。
中国现在急需金融人才。
hagerty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1:56:40
哎,他难道不懂吗,华人在美国只有wsn才能混得好,才能保住工作和身份后嘲笑那些拒绝WS的老中。
雨立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1:50:53
Dvorak, 你说的很对!
在中国大学, 他因此或许升迁受阻, 但决不会失去工作!
文学城壮丁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1:45:59
sunnydance病得不轻啊.
无中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1:42:12
道义上支持,人格上敬佩,外加很钦佩事主的恒心和毅力打这场官司。

如果我是雇主,问我会雇用这样的上海铁骨汉子吗?

那啥, 让我再想想。。。

但是我确实是很同情事主的处境。

胜诉了,正义得到伸张了。就算是争到这口气了。

可是为了一纸身份,怕被移民局发现,不敢公开工作,不敢坐飞机, 不敢坐灰狗, 不敢约会, 不敢回国看年迈父母。。。
这是怎样的一个汉子?

对了, 不是还有加拿大吗?
Dvorak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1:38:45
An organization in America is a dictatorship. It can make your life a living hell if you dare to challenge it even though you think the law is on your side.

It will make you think twice before you challenge the establishment. Money and time are not on your side. An organization has no emotion.
雨立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1:25:51
如果真如其所说, 佩服! 不知他科研成果怎样?如还过得去,回去应该会有一个不错的职位,干嘛非呆在美国? 否则老美还真没人敢要他.美国学术上的混混,也不少! 这老兄当初出国,多半也是愤世嫉俗,怀惴投奔一片干净理想之地的梦想......
nightrose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1:25:31
当年其实可以去金融界找工作,实业界和学术界关系不大,也不会影响前景。现在没有身份太久,多数公司应该也不会考虑雇佣了。要不就找个有身份的结婚好了,然后再去找工作。
goodpoint.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1:23:58
拿钱走人,回国大展宏图.
天海美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1:19:50
书呆子一个,完全不懂得团队精神。
老梆子2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1:02:06
很棒很棒的一个人!
cczz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0:59:05
支持!有骨气!
meldyhk 发表评论于 2013-07-26 10:54:01
支持!不过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没必要非留在别人的地盘。既然没有家庭,就没有回去的最大障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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