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双规”令人闻风丧胆 越来越多官员寝食难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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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opy01 发表评论于 2013-06-21 01:51:20
这部绞肉机,加油!
不说 发表评论于 2013-06-21 00:15:39
不是贪官怕什么?
顾永昌 发表评论于 2013-06-21 00:07:14
这篇文章好像在为贪官们诉苦,要知道中国有了双规,在官员当中仍然有大比例的贪官,在中国要进一步建立东厂和西厂才好,矫枉必须过正,不然中国事情难办,中国人喜欢讲人情,在已经犯了法律,往往还会说“要有点人情嘛”!
错觉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23:07:16
狸猫说的极是,其实贪腐这种思想早就深入中国文化了,一方面,中国人相信只有送礼才好办事,你送了人家不收,你自己就要千方百计的送进去,我听说不少当官的最初收礼是不得以而为之,一次两次,最后慢慢被习惯了,其实要从国民素质教育抓起,国人看重人情,贪小便宜,自私自利的心理太重。
nakadachi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22:23:00
还是“双规”好,薄王贪污逃不了!就是“双规”好,罪名已定怕你跑。又是“双规”好,党说证据不需要,送到宾馆躲猫猫。
六月鹅毛雪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6:28:43
如果中国真正做到了依法治国,恐怕所有的官员都在监狱里了,而且还有家人陪着。
狸猫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6:18:41
有没有任何西方国家,有任何严刑峻法,防止贪污腐败?根本没有的。恰恰相反,每个正常国家处理贪污腐败,都是宽刑轻法,跟中国完全相反。

西方贪官,贪污再多的钱,也根本不会有什么喊打喊杀的民愤,依法只会从轻发落,不会无期徒刑,更不可能死刑。

但为什么人家贪官出的那么少;而且即使有贪污,数目跟中国比简直少得荒唐?

狸猫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6:12:54
腐败跟体制确实没啥关系。n年前看到过,一个中国法律精英代表团去北欧参观学习。一个中国法官也不知律师,很好意地请教,你们是怎么从制度上防止贪污腐败的。北欧法律人士涨红了脸瞠目结舌,半天才说我们没这个习惯。中国人怒道,难道我们有这个习惯?!

中华民族历来就是贪污腐败的民族,封建暴政时代,杀头点天灯都制止不了。痛恨贪污腐败的老百姓当了官,再不贪钱的,也会贪污腐败。雷政富怎么都算大清官了吧,从政二三十年,满打满算能算贪污的才六万,所以才罪有应得。
狸猫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6:05:33
陪审团是对法律只有粗浅认识的普通民众,而法院法官有专业知识。前者容易被检方或辩方出色表演忽悠,而后者不容易。欧陆各国的司法实践证明,至少绝不比英美法系制造更多冤案错案,而司法成本大大降低。美国那样的天价律师费,在欧陆不可想象。
狸猫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6:01:10
若愚, 不了解西方法律制度,不要乱发表评论!刑事案件只有英美法系是由陪审团决定是否有罪,法官决定服刑期限,法官不是定罪之人。绝大部分西方国家实行的是欧陆法系,没有陪审团决定是否有罪,法官既决定服刑期限,也是定罪之人。

就司法实践看,在法院判案确实独立、腐败属于个案的情况下,恐怕还是欧陆法系更公平些。
若愚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4:54:42
trespasser, 不了解西方法律制度,不要乱发表评论!刑事案件是由陪审团决定是否有罪,法官决定服刑期限,法官不是定罪之人。
William131231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4:50:20
醒醒吧,为了明天不被双规还是回归宪政.
innovate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4:48:36
别臭吹了。
当年朱某人被臭吹为经济沙皇,结果百姓光荣地重新背起三坐大山;
又吹什么沙皇?
兰叶舟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4:23:15
今天的“双规”大家见识了,还不知有什么更邪恶的家法等着其他人呢?
兰叶舟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4:20:53
当初举着拳头对着血旗,信誓旦旦把命交给共产党,献给邪党的事业,它不拿着你玩拿谁玩。中共现在刑讯逼供花样百般,不是也最初在整风运动中拿党员练手的?中共手下的党员是最可怜的群体,生死荣辱权掌握在这个邪党的手上,收你的命还不是小菜一碟?告到阎王那里都没用,于天理、于邪党的家规,它都说得过去,别人想帮都帮不到。
fish2012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3:32:06
裆有裆纪。最大的裆纪不就是开除出挡吗?
档无权限制人身自由。

其他应全交给司法。现在挡全管了。这就是档比国大。
早晚会出事。
评论者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3:28:21
非常时期用非常手段,如果能把腐败抑制一下,不说双规,就是三规四规都可以,什么非法合法,就是美国这么讲法制的国家,在关塔纳摩基地非法拘禁,用刑也不在进行吗?
lunear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2:52:44
双规制度本身就是违背法律精神的。一个政党对成员采取超越宪法,无法律授权的情况下限制人身自由,强迫交代的行为本身就是非法的。
平民百姓a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2:44:20
“双规”其实就是帮规,用帮规替代正常的法律不是一个正常的国家所具有的, 不是长久之事.
老靴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2:44:19
由此可见,中共统治手法一脉相承,如果中国想发生新改变,如果中国想摆脱不透明,实现真正法治,共产党应该先铲除自己才是 ==>看到这最后一句, 亮瞎了.
BangBangMian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2:00:12
这么大一个中国只靠一个“反腐沙皇”何时能有见效。如果政府真正有意反腐,就只能让公检法独立于党的领导,像香港的廉政公署一样,再加上让新闻不受党的制约。反腐很快就有成效。
knight666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1:42:51
王岐山? 什么“反腐沙皇”,就像当年的朱镕基,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也是不了了之了。
理胜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1:25:38
"没准王岐山就是该被双规,谁来监督他?"
自己都觉得没准的话也来这说,看来你这个人也没准。
裹尸布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1:23:16
胆大才有官做! 都别怕,那姓习的自己也不过就是个红二代, 你当他是民选的呀?!

他敢打破现今的体制,他的官位就不存在了。“双规”?----针对那些没后台的罢了!
trespasser 发表评论于 2013-06-20 11:18:25
法律系统不独立, 只是换汤不换药。 朱元璋还杀得换了几朝官员呢, 还不是越杀越贪。 什么时候法官可以对主席说不, 什么时候贪污就能得到控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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