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朱令案”真相调查,详细分析报告网络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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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无敌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14:08:01
 轉自朱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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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人: HorseKing (For the Horde!), 信区: WaterWorld
  标 题: Re: 人肉小孩并曝光,可以吗?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May 10 17:09:41 2013, 美东)

  两者性质完全一样。在我看来,人肉曝光一个无辜的小孩,起恶劣程度远远在一个ZL被
  下毒的案件上。

  可以说,曝光小孩所带来的伤害,足够ZL被毒上1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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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含琳把薛姓小朋友的照片发在"非死不可“facebook,状态设置为Public,然后
  梨花带雨的控诉“暴民” 曝光了小孩。。啊啊啊?其实两公婆一贯如此,一屁股屎,
  擦都不擦,直接声称是被“无辜卷入”,自己才是受害者。。。啊啊啊?。。。

  还说曝光小孩所带来的伤害,足够ZL被毒上100次! 大家怎么看?
fudonghai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2:48:55
gaigai12345,你真是病得不轻啊?到这时还在为孙铊开脱罪行。这事没发生在你身上,要不然你可以好好感受一下19年没人还你一个公道,浑身插满管子,靠年迈父母照顾,没有尊严的日子了!
芝芝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2:34:56
gaigai12345,你真是病得不轻啊?到这时还在为孙铊开脱罪行。这事没发生在你身上,要不然你可以好好感受一下19年没人还你一个公道,浑身插满管子,靠年迈父母照顾,没有尊严的日子了!
热带膜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2:22:10
北京警方当时为什么不抓贝志诚?贝是协助破案的,贝是帮助破解铊中毒的关键人物,为什么要怀疑贝?因为贝帮助朱家而伤害了嫌疑人的家庭利益,所以有人想要贝停止他的所作所为,进而出来分析文章说贝是朱令案的嫌疑人,混淆视听!这只能让民众更加支持贝,全力反击孙维帮犯罪团伙!
热带膜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2:08:09
Re gaigai12345
你以为你是谁?孙维是罪犯还用谁在这里瞎编?网上造谣的人不用你去关心,有北京警方或者中国警方负责,如果那些人是造谣者,早就被抓去问话了。


gaigai12345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19:25
再就是,孙维被传讯的内容不可能被人知道,因为这些东西都是保密的。公安局的人如果把这个说出来,他会丢工作的。那么是谁编的故事哪?为什么要编这个故事哪?查查这些网上造谣的人很重要。
人在外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2:07:50
gaigai12345,你就别为Ta狡辩了,上帝的愤怒会留在Ta们身上,你再狡辩也一样留在你身上。跺着点众怒,绕着点走,Ta们做的是遭千刀万剐的事,你挨骂是便宜你了,要想被尊重,先要识大义。
gaigai12345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2:06:35
我没有任何的证据,也不是当事人。对谁是嫌疑人,要听办案警察的。一切的猜测都是瞎说。没任何的说服力。
热带膜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56:10
Re gaigai12345
这个信息哪里来的不重要,当初警方放走了孙维,为什么没有再继续寻找其他的嫌疑人?这多么的奇怪!难道北京警方的专业素养这么差?很明显,被放走的孙维就是罪犯,罪犯不能抓,还要抓何人?难道要找一个现代杨乃武?

gaigai12345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23:52
你这个信息是从哪儿来的?唯一的嫌疑人没有被定罪,就说明警察办案没有线索了。有谁规定最后一个嫌疑人就该被判刑吗?
XCUPCAKE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52:58
没想到这还是个历时半年多,连环投毒案。这个罪犯得多恨朱令啊,当时小小年纪,心思竟恶毒如此,现在还逍遥法外,确实天理不容。
热带膜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49:12
Re gaigai12345
你所说的这些,任何人都明白,但方的分析忽略的常理,违背常理就是谬误。你是否认为贝志诚也是嫌疑人?请回答。





gaigai12345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28:46
每个人的心理都是不同的,行为也是不同的。人们经常犯的错误就是以自己的经理和思路来判断别人。对一个思路和经理完全不同的人,他的行为可以是完全不同的。所以要以证据为准。
fudonghai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43:40
To: gaigai12345

你所说的不是唯一,又有可能是那些人?
热带膜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40:02
Re gaigai12345
猜是靠技术的和严密的逻辑推理,如果我猜是你------犯罪嫌疑人,很明显,这很拙劣。陷害朱令的人一定是与她容易接近的人,与她存在利益上的冲突,平时表面上装作是朋友----伪装,背地里是另一幅嘴脸,这才是最大的嫌疑人。在嫌疑人知道朱令被检测出铊中毒后,立即采取破坏现场,专偷与朱令有身体接触的牙膏,浴液,洗头膏等物品,而不偷其他东西以及其他人的东西,这是为什么?这个贼人非常清楚知道哪一个是朱的私人物品和其所在位置,这已经很清楚的表明,是能够与朱在宿舍接触的同学所为,而且是同班同学,这个同学家境一定非常好,普通家境的同学没有这个能力和胆量。

你所说的不是唯一,又有可能是那些人?



gaigai12345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14:56
是,但不是唯一的。因为很多网上所说的作案动机都是别人瞎猜的,下毒的人不可能告诉你他的动机,那么是谁编的的?为什么编呢?
gaigai12345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28:46
每个人的心理都是不同的,行为也是不同的。人们经常犯的错误就是以自己的经理和思路来判断别人。对一个思路和经理完全不同的人,他的行为可以是完全不同的。所以要以证据为准。


热带膜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21:04Re autumnsun
对不起,我对方的分析没有兴趣。如果贝是嫌犯,他为什么还要闲着没事花大把时间去帮助朱令,如果孙维不是嫌犯,她为什么不去花大把时间和精力去为朱令解决困难?
gaigai12345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23:52
你这个信息是从哪儿来的?唯一的嫌疑人没有被定罪,就说明警察办案没有线索了。有谁规定最后一个嫌疑人就该被判刑吗?


telomere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17:08孙维是北京警方确认的唯一的嫌疑人,放了她后,就结案了。
热带膜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21:04
Re autumnsun
对不起,我对方的分析没有兴趣。如果贝是嫌犯,他为什么还要闲着没事花大把时间去帮助朱令,如果孙维不是嫌犯,她为什么不去花大把时间和精力去为朱令解决困难?

autumnsun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05:40
我尊重你对朱案的分析。
我已说过,我对朱案的了解仅在于网络,我希望能看到更多的,从不同角度的分析。我既没有动机,也没有理由去为北京警方去辩护。我看不惯的是,一有不同意见,如方舟子的分析,就是一大堆的谩骂,似乎用了网名就可肆无忌惮,怎么脏怎么骂!方舟子之类的分析你可以信,也可以不信,看看又何妨?
gaigai12345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19:25
再就是,孙维被传讯的内容不可能被人知道,因为这些东西都是保密的。公安局的人如果把这个说出来,他会丢工作的。那么是谁编的故事哪?为什么要编这个故事哪?查查这些网上造谣的人很重要。



热带膜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10:58Re gaigai12345
你认为孙维是犯罪嫌疑人吗?请回答。



telomere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17:08
孙维是北京警方确认的唯一的嫌疑人,放了她后,就结案了。
dingx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14:59
“真相调查小组”是一群什么人?
gaigai12345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14:56
是,但不是唯一的。因为很多网上所说的作案动机都是别人瞎猜的,下毒的人不可能告诉你他的动机,那么是谁编的的?为什么编呢?

热带膜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10:58Re gaigai12345
你认为孙维是犯罪嫌疑人吗?请回答。



gaigai12345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00:05
又出来一个。任何事情都有他的规则的,讨论问题不可以对持不同意见者做人身攻击。如果连这点都不知道,只能说你不合格来讨论问题。你违规了,被罚下了。你的所有观点都进下水道了。
gaigai12345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11:31
没根据的胡说,就是撒谎,无论你的出发点如何。这是个人品问题。你口口声声,这个铊党,那个铊党的,你有根据吗?


fudonghai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0:53:02gaigai12345,2bfair,autumnsun, nanxun,你们这些铊集团良心都让狗吃了,毒蝎心肠,活该被骂.
我爱我的贝贝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06:12
下毒害人,说昧着良心话的人,被千人骂万人踩是很正常的事情。
热带膜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04:14
Re: gaigai12345
请不要在这里调毛病,如果你愿意帮助朱令,那么就请你为这个帖子加油,让更多的人了解朱令案,让政府出来解决朱令案,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众人愿意看到的。

gaigai12345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0:56:27
叫你歇歇的原因是你不知道控制你的情感,这样会坏事的,除非你想给你的队友带来负面影响。如果你连骂大街都认为是对的,哪你就是本身有着严重的问题的人。人的行为是由大脑支配的。看看是不是脑子什么地方坏了。
gaigai12345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1:00:05
又出来一个。任何事情都有他的规则的,讨论问题不可以对持不同意见者做人身攻击。如果连这点都不知道,只能说你不合格来讨论问题。你违规了,被罚下了。你的所有观点都进下水道了。


fudonghai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0:53:02gaigai12345,2bfair,autumnsun, nanxun,你们这些铊集团良心都让狗吃了,毒蝎心肠,活该被骂.
gaigai12345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0:56:27
叫你歇歇的原因是你不知道控制你的情感,这样会坏事的,除非你想给你的队友带来负面影响。如果你连骂大街都认为是对的,哪你就是本身有着严重的问题的人。人的行为是由大脑支配的。看看是不是脑子什么地方坏了。


telomere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0:49:10
热带膜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0:46:49
Re nanxun
“但是朱家和清华坚持朱令没有接触铊的可能,导致协和无法判断。”------------这不能说明什么,关键是协和医院当时没有能力做铊中毒检测,所以医院方面没有在这方面努力,这是误诊的关键原因。贝志诚带着国外专家提出的强烈建议:做铊检测,而医院却置之不理,置若罔闻!这是最大的医疗判断错误。

"在误诊上,清华有很大的责任,朱家也有。"------------朱家有何责任?不明白

“排出外界干扰,其实北京警方也没办法去破案。从中毒(或下毒)到立案收集证据,时间相隔太远了。”------------------我不相信这是理由,不要为北京警方开脱,请不要低估他们的专业判断能力!



gaigai12345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0:29:48
中国人瞎猜天下第一。讨论问题的方式天下最差。讨论问题是就问题发表意见,不是对讨论者进行评论,无论你如何不同意他的观点。这里大部分发帖都是垃圾。不是观点是垃圾。而是讨论问题的人的行为很垃圾。如果你受过基本的教育还这么说话,你的是个认几个字的垃圾。
telomere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0:25:11
热带膜, autumnsun是铊集团或者亲友或者水军,你说的再有道理,都没用的
热带膜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10:22:08
Re: autumnsun
请不要责怪那些人,如果当年北京警方公正处理朱令案,及时与朱令家属沟通联系,公开对孙维的审讯记录,及时抓到投毒凶手,也不会出现今天的地步。
北京警方为什么审讯孙维8小时,而没有审讯同寝室的其他同学,为什么不审讯孙维2小时或者4小时,我相信这8小时所问问题及嫌犯回答可以留下至少3万字的文字资料!如果孙维不是嫌疑人,2小时她就可以离开警局。因为她的回答能够迅速让警方摆脱嫌疑视线,可实际上并不是那样,她被问询8小时,可以说明:她被警方问得焦头烂额,如果没有外力推动,她怎么可能8小时后才离开警局?随后,警方对问询记录守口如瓶,不向外公开,这究竟是为什么?

autumnsun 发表评论于 2013-05-12 23:57:34
有人在网上东搜搜,西看看就觉得自己对朱令案的来龙去脉,大小细节都已了然于胸了,甚至说出:这个案子其实很简单。看了这份分析报告,又觉得应该可以结案了:还有什么话说?真不知你在看这份报告前是靠什么来支撑自己的满满信心。见到不同意见就骂:铊毒,似乎只有骂得凶才能显得自己一身正气,说轻点是幼稚。
朱案发生在19年前,要破案就要广开思路,广开言路,找到切实的证据。任何不带偏见的分析报告都应该欢迎,但分析,推理不是证据。
如果孙维是投毒者,为什么要包庇她?如果孙维不是投毒者,为什么要制造新的冤案?
2bfair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9:59:33
telomere还没从精神病般的亢奋中恢复过来,没准儿也恢复不过来了。
最后再告诉你一个医学事实:很多频死的人不经任何治疗也能恢复过来。我倒是担心你telomere恢复不过来。
无忌哥哥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9:42:50
如果铊们还有丝毫人性,朱令活着就是对铊们的惩罚。当然,铊们也可以象四条腿儿一样活着。
2bfair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9:38:45
Re:telomere
普鲁士蓝不是只对铊中毒有效,而是对很多的毒物中毒都有效,它的治疗根本没有特异性。
它有效也不能断定就是铊中毒,何况你怎么能确定是它有效?其实朱指甲上的“铊线”如果真的存在而且典型的话相对而言倒是对诊断有帮助的,或许能成为铊中毒的一个证据,但最有力的证据血、尿铊的检测结果因为样本运输的问题已经变得从法律上说不可靠了。由于“铊线”(如果存在)的发现好像也是在“第二次中毒”发病之后,所以以前发病的病因还是不能确定。
你现在知道你脑子里是什么了吧?其实,你脑子里真有不少东西,只是与医学和法律没关,
也没什么逻辑性,骂人的话倒不少。
好奇心想象力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9:32:22
这世上还有这么可怕的女人,仗着自己的家庭背景,有恃无恐,真是天理难容啊!真以为中国人民是给你家打工的呢。所以啊,公民没有持枪权,就要被那些政府贪官们任意摆弄。
如果孙维不是凶手,那清华不给她毕业证她会默许吗?
swjohn95051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9:15:23
国内案例:(1)1997年北大铊投毒案:水杯和奶粉;(2)1998年洛阳铊投毒案:水壶、
茶杯、水杯;(3)2001年甘肃铊投毒案:胃药粉;(4)2002年山东铊投毒案:八宝粥;
(5)2006年贵州铊投毒案:水杯;(6)2007年6月,中国矿业大学铊投毒案:水杯;(7)2011年
2月,旅美北大李天乐投毒案;

有这么多投毒案??
无忌哥哥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9:03:06
如果文中陈述的事件经过都是事实的话,嫌疑人是朱令的室友应该是最合理的推论。说外人能往朱令的日常用品下毒而且是多次且无误伤别人,那简直是天方夜谭,甚至她的男友都不一定做得到。
8421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8:55:13
这个分析很好,铊女将现形了.
既然凶手留下了钱?检查机关有没有查钱上的指纹?现在钱在哪里?它是证据!
2bfair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8:07:49
如果真是如此反复的投毒,情杀应该作为第一位考虑。有的年轻人堕入情网后总是会认为如果不是她怎么怎么地,就会怎么怎么地····其实没有她,也不一定有你什么事。
金柳溪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7:58:53
快快地扫了一眼,发现本文没有分析谁最有作案动机。
nanxun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7:51:11
贝璐瑛口述:我心中的周恩来和邓颖超
***news.ifeng***/history/1/renwu/200810/1009_2665_823837_8.shtml
贝璐瑛:我的“红娘”胡耀邦
******360doc***/content/12/0320/17/349878_196029716.shtml
强人啊!就等看看贝的继父又多NB了。
nanxun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7:44:15
呃,真是贝璐瑛啊,小贝真的是跟妈姓
***bbs.tianya***/post-free-3295723-1.shtml
(ZT) 天涯的这个帖子里面
  ***bbs.tianya***/post-free-3282821-1.shtml
  有人翻出了当年4月17号小贝通过蔡回复给新闻组的邮件的google group快照。
  就是小贝说留了自己做外事工作的母亲的电话的那封信。
  ***groups.google***/forum/?fromgroups=#!search/Bei$20Lu$20Ying$20sci.med/sci.med.diseases***ncer/JDInGnOvQGI/7_4WMW4cRkYJ
  里面最后写着:
  5. If you want to contact with us,
  You can fax to Ms. [color=red]Bei Lu Ying [/color] ( 86-10-8502728),
  You can also phone her ( 86-10-8502117 )at
  Greenwich Time 00:00-03:30 and 06:00-09:30.
2bfair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7:43:31
R:telomere
我一直猜在中国的那种情况下,样本的运输可能不符合法律要求, 但没直说,却让你证实了。谢谢你告诉大家样本是由朱的父母送去检验的,我还可以相信在送检过程中没有别人接触样品,但没意义了。如果所有的检测样品都是这样送检的,从法律的角度上说,检验结果不能认为是可靠的。
如果样本真是由朱的父母送去检验的,那北京市公安局据此检验的结果断定(如果真的存在这种断定)朱案是他人投铊就更是武断。我更有理由看不起北京公安的断案能力了。
尿样检测是网上说的,不是我杜撰的。其实对于铊中毒来说,尿检阳性和血检阳性的意义没差别。你知道你脑子里是些什么了吧。
nanxun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7:41:29
[原创]贝志诚先生,你到底是谁?
***club.kdnet***/dispbbs.asp?boardid=52&id=9199386
大家比较叫贝志诚长得象不象郭化若将军?尤其是嘴唇。
yufeiyihuo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7:08:06
作案动机?嫉妒?受益人?
lucia17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6:45:21
这个神马世道请滚出去。
lucia17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6:25:35
这个telomere是帮凶手的。试想想,孙铊们(金亚王琪)当时也很年轻。又不是作案惯犯。只是政府 清华
北京公安让人太失望。还有协和的混蛋医生李舜伟.
有些意思了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6:08:59
只要案子不破,这个事儿就要经常拿出来炒炒. 让投毒者的良心一辈子不得安宁,以致影响到她的下一代. 她的下一代早晚会懂事,会知道此事,会不齿于有这么个妈妈.
LZ56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6:06:11
You can hate somebody and play some tricks to punish that person, but there should be a bottom line, that is the law. Never break the law, otherwise, you cause trouble to yourself. This is for sure.

Let's push together to get the law breakers to be punished by law, so that our decedants have relatively more secure environment to live.
LZ56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6:05:07
if she continued to live with them, some of them might not be able to graduate. it is horrible for anybody to have such a roomate, I can understand now why they hated her so much. She should not live in dorm, should have lived in her home. I would never like a roomate who had so bad schedule and did not consider others' sleep as Zhu ling. She was too selfish, and was a horrible roomate.

The boy Sun loved loved her, which caused Sun to hate her so much that she killed her. This was also understandable. But not everybody would kill a person for those things. Killing is the worst crime any way, and will cause big trouble to the killer(s) also. Sun and her roomates were not forgivable in any case, they should have asked their teacher to move her out, You can hate somebody and play some tricks to punish that person, but there should be a bottom line, that is the law. Never break the law, otherwise, you cause trouble to yourself. This is for sure.

Let's push together to get the law breakers to be punished by law, so that our decedants have relatively more secure environment to live.
LZ56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6:03:36
her roomates had really bad luck then
来源: CHUNTIANEAST 于 2013-05-13 02:05:49 [档案] [博客] [旧帖] [转至博客]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29次 字体:调大/调小/重置 | 加入书签 | 打印 | 所有跟帖 | 加跟贴 | 查看当前最热讨论主题

回答: 昨晚我运用宿命通发现了朱令案的真相(转载) 由 cqmu 于 2013-05-12 20:08:53
I never like anybody to disrupt my sleep either, especially in school during final, and every night. She came back late, and turned on the light, walking in and out to wash face and brush teeth. and then study, how could other people sleep? Everybody needed to study, not everybody could sleep well, some people have hard time falling asleep, and would wake up with slight noice. She disturbed others too much, for half a year, if she continued to live with them, some of them might not be able to graduate. it is horrible for anybody to have such a roomate, I can understand now why they hated her so much. She should not live in dorm, should have lived in her home. I would never like a roomate who had so bad schedule and did not consider others' sleep as Zhu ling. She was too selfish, and was a horrible roomate.

The boy Sun loved loved her, which caused Sun to hate her so much that she killed her. This was also understandable. But not everybody would kill a person for those things. Killing is the worst crime any way, and will cause big trouble to the killer(s) also. Sun and her roomates were not forgivable in any case, they should have asked their teacher to move her out, You can hate somebody and play some tricks to punish that person, but there should be a bottom line, that is the law. Never break the law, otherwise, you cause trouble to yourself. This is for sure.

Let's push together to get the law breakers to be punished by law, so that our decedants have relatively more secure environment to live.
flowertail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5:20:48
autumnsun , 很好,我倒想听听你的高见。如果你说朱令案不存在投毒者,那我确定你是投毒者老公。如果你说朱令安中毒现场不在宿舍,在其它地方,那么我说你就是一二百五。如果你说是贝志诚,那么我说你脑子被驴踢了。

总归有三个东西不容置疑,第一,朱令被人投毒了,并且 投了几次。第二朱令被人投毒的地方是宿舍而且是在她的个人物品里,不然为什么证物被人偷走。第三说小贝是投毒者的也就是孙铊的党员。

你以为你是谁呢,文革与这个能比吗?你不懂就闭嘴。现在我们说的是弱者朱令,她代表中国十几亿屁民的一点对公平,正义与民主的最后希望。如果把这个也说成文革,那么以后所有权贵都可以为所欲为,想杀谁就杀谁,这不是我等屁民希望,虽然是你们这种人所希望的。
zczc 发表评论于 2013-05-13 05:14:37
如果说铊妇当年投毒是因为年轻气盛,那么今天铊党及其水军在网上的猖狂就是毫无人性的狂叫。我给铊妇算个命,铊妇定会遭报应的,而且不是很远的将来,即使像老鼠一样地躲也躲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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