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润涛阎:江泽民的“私义”情结与“朱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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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满衣 发表评论于 2013-05-10 09:10:53
好像写小说一样,这样的文章简直比喉舌写出来的还可怕
liangu 发表评论于 2013-05-09 09:46:21
我看挺好。闹闹吧。这是应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呀。。。
姿势越多越繁动 发表评论于 2013-05-09 07:13:51
老阎其实最适合给“故事会”写文章。
Star-Light 发表评论于 2013-05-09 04:48:36
如果不是孙维下的毒,清华大学当初给她两项决定:(1。不给她毕业证;2。不许她出国),她怎么会接受这样的处罚?凭什么我没下毒,就因为我是朱令的室友,就不给我毕业证?如此欺负我一个女子,就是死,我也不认这样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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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应该问问清华:凭什么不给孙毕业证?

胡連勝 发表评论于 2013-05-09 04:01:46
拋開文章的內容正確與否,老閻的文章具有文体規范,思路清晰,邏輯性強的特點。是當今所謂"小編"們望不可及的。頂!
Fargo_me 发表评论于 2013-05-09 03:51:24
Ding! Good article.
flashsand 发表评论于 2013-05-09 00:19:21
“...除非比他地位还高的江泽民介入了此案...”

这就是江泽民卷入此案的全部理由!!!不过作者臆想的逻辑中漏算了一条,邓小平当时还没死吧,怎么没把邓小平的性格特征分析分析呢?
MovingTarget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22:57:02
老阎才不神棍呢,他只在乎他那几篇博文的点击率。除了这点其他,包括政治历史科学都不在话下。你搬个板凳,他就开讲,从孙中山到64到博西来再到韩寒。还绘声绘色,好象当事人都咨询他了。
在纽约的北京人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22:36:29
朱令悬案,六四屠城,。。。;一定有昭雪,清算的一天。
岳飞被冤杀,岳坟前的秦桧在那跪了一千多年了,天天遭人唾骂。
害人的人,制造冤案的人,人民和历史饶不了你们!
meinv18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22:31:23
顶老阎!如果不是孙维干的,她不会有后面的这些反应。
该笔名已经被注册?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22:31:09
啊,又一(网络)神探横空出世啦 :) 可怎么越来越像神棍呢?
nanxun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21:51:47
1996年四月,孙大武60岁时,被单位劝退。1997年,地震局和孙家很熟悉的人发现孙维和她哥同时改了名字。孙晓晨的原名是孙晓。孙维改成了孙释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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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掌,很好的推理与想象,一件发生在高等学府的中毒案,牵连出政治斗争的大戏,很合俺的胃口。
孙家好强硬的背景啊!乖乖,一家人丢工作的丢工作,更名改姓,家里的情况被人扒了底朝天,连个小小的清华居然都敢不发文凭,十年出不勒国。不过,与纵横网络近二十年,因朱令案而名声纵横海内外,却在网络上把自己身家背景包裹得一丝不透的神秘明天帝国的高管贝志诚“大侠”相比,好像差得不是一点两点吧?
阎先生能不能把贝志诚的生父继父的是哪两个部副部长给扒扒,相信内幕更加吸引大众。
Mister986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21:22:59
我看朱熔基是幕后推手。朱能够当上共和国总理,全是孙家的功劳。
T_t_t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21:20:11
不胡咧咧会S啊?
南洋飞鸥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21:15:57
从正常人的思维和推理可以确定,孙维就是朱令案凶手!希望北京警方尽快将疑犯绳之以法,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MovingTarget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20:27:23
"就是朱镕基,别说朱令还是他的同姓本家,仅清华校友这一条,当上总理后就不会放过凶手".
从这一句看,作者真是逻辑大师。承上启下,皮里春秋。
Iwantcry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20:19:18
今天收到北京公安局的消息,当时中央给北京公安局的指示只有六个字:不要制造冤案。但传达的人又另加了一句:既然已经认错,就给人一个改邪归正的机会。
tuv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20:03:36
顶!老阎不愧为逻辑大师.
比哭笑好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9:41:50
孙维应该站不改名,坐不改姓,否则就是默认了清华不给她毕业证、不许出国的处罚。没投毒为何改姓?为何不状告北京市公安局?不状告清华不给她毕业证?

如果我是孙维,我肯定会状告清华为何不给我毕业证,我又没投毒!!!!
人在外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9:25:18
人约黄昏后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9:21:45
搞笑,楼主凭啥就认为孙接受了清华扣毕业证的决定,并甘愿被冤枉呢?
这种满篇爆料和臆断的文章,只有可能混淆真相和制造冤情。
iceage2012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9:21:11
编新闻的自娱自乐吧
唠唠叨叨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9:20:01
这个人哗众取宠到了没有底线的程度。中国人为了出名什么都不顾,耍这种小聪明还能得到赞赏,中国人连基本常识都可以不管了吗
iceage2012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9:16:51

一象消息神通广大的 New York Times, Bloomberg news, 这么漏了老江《中俄全面勘分边界条约》这么有新闻价值的讯息?这可是攻击中国政党的一把材料。。。
唠唠叨叨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9:16:09
天啊,这个阴谋论实在没法看下去了。孙家是什么皇亲国戚啊,犯得着江大爷出面摆平吗?国家领导人再怎么昏庸干嘛包庇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投毒犯啊。这些人都怎么啦,不编故事活不了啊

就这种“逻辑推理”还有人信。gcd也是倒霉,这种东西禁也是罪不禁也够恶心的
唠唠叨叨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9:15:18
天啊,这个阴谋论实在没法看下去了。孙家是什么皇亲国戚啊,犯得着江大爷出面摆平吗?国家领导人再怎么昏庸干嘛包庇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投毒犯啊。这些人都怎么啦,不编故事活不了啊

就这种“逻辑推理”还有人信。gcd也是倒霉,这种东西禁也是罪不禁也够恶心的
可怜无数山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8:57:44
Zczc,从小被提着耳根灌到脑子里的领土

你哪个星球读的书?什么时候宣传那是中国领土?

Karthiković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8:55:27
此文条理清晰,思路顺畅,是难得的好文!

由于牵扯到江core,朱令案想要有一个公正的结局恐怕很难,至少也要等江翘辫子以后再加上一些其他的有利条件才有可能。
可怜无数山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8:55:04
润涛阎自从鬼马胡扯丰田车一举成名之后,明白一个道理,写的对不对符合不符合事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天马行空耸人听闻来吸引眼球,因为E时代越耸人听闻越有人追捧
纽约客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8:49:16
估计庇护者咽气蹬腿了,真相也就开始大白了。
MovingTarget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8:40:12
其实老阎知不知道自己在写天书呢?多半知道,又不是热血青年了,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可这并不妨碍他这么做。要不就没人读他的博文了。
Queyuan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8:32:49
上帝的惩罚会到孙铊妇的第四代(fourth generation).
MovingTarget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8:22:05
"网上有人说是朱镕基。可这不符合常识。就是朱镕基,别说朱令还是他的同姓本家,仅清华校友这一条,当上总理后就不会放过凶手,除非比他地位还高的江泽民介入了此案。所以,江泽民才有资格承担朱令案突然停下来不公布真相的责任。"
从这段起下面就是天马行空了。
ca1999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8:00:26
顶.
nitaiyoucaile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7:55:27
即使一根筋的人也知道这案子太简单了。一句话,如果是朱令给孙维下的毒,那早就破案了。
dreamer1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7:42:28
据说孙鉈不是考上清华的。估计也是后门吧。
31971042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7:41:32
润涛阎的分析,我是贊同的,支持!
天下第一剑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7:35:44
也简单,先把江泽民暂时收容一下,如没合适的地方,可以让他同薄熙来关一个屋。然后把这个案子结掉了再说。
neoreturn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7:30:46
这种事你懂的,上面的人只要问一句,下面就要放人了.根本不用把放人的话说出来.想赖到任何领导头上都不容易的.当执行的人是心领神会的.
8421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7:11:12
顶润涛阎!
好奇心想象力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7:08:02
读此文觉得真象真有可能如此!期待朱令案公正处理,真想看看中国政府怎么处理此案。
DumbGoose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6:59:25
确实,我等P民在此胡扯,虽说差不多毫无意义,最好也不要帮倒忙。貌似对我们自己有利的话,如果不准确,恐怕也可能帮倒忙。

支持 panlu。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曾经宣布,废除过去一切不平等条约!是不是有点好笑另当别论,但是确实这么宣布过。香港是永久割让给英国的,不是要回来了吗?
fkkn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6:51:13
分析得不错
supernova13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6:46:09
DumbGoose
Google 可以找到该条约的详细内容。确实没有提到海参崴,只看到“(a)庫頁島南部及其鄰近的一切島嶼均須歸還給蘇俄”. Sorry about my inaccuracy.

不过 Zezema 故意造谣两次,先说"中共不敢公开江与普京在莫斯科克里姆林宫签署的《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又说 “按照《中苏友好同盟条约》,1996年中国应该收回海参崴”



exe27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6:33:29
顶老阎!
94111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6:29:01
江泽民,李鹏都很讲义气。所以在最大的黑社会里很吃的开。
“朱令案”估计是新政权夺权前的造势。
但老江至今还大权在握,七长老里有四个是江系的。
老江的权谋得了真淬。
belinda83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6:26:46
美国人快来解放中国吧,太黑了。
wowo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6:17:13
润涛阎不过就是个搅屎棍子
supernova13 发表评论于 2013-05-08 16:16:57
Zezema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is here,
***news.xinhuanet. com/ziliao/2002-08/21/content_532202.htm

其中第六条 “缔约双方满意地指出,相互没有领土要求,决心并积极致力于将两国边界建设成为永久和平、世代友好的边界。” 可以被视为江放弃对《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的翻案。其实我也觉得没有必要放弃. 但是因此说老江“把土地送给普金”还是有点过分。

也请你出示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1996年中国应该收回海参崴”的证据。
如果有证据,本人同意江泽民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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