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甘肃骷髅案总指挥部判定:头骨被制成工艺品(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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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288 发表评论于 2006-04-07 09:15:19
破口大骂的背后 丁丁288***一听有人说中共不好就破口大骂的人往往是网特。这事他们不骂大家也不会想到跟政府有多大关系,顶多是个办案不力,但他们要是一骂,你就知道是真的触动了谁的痛处了。
吃人脑看起来匪夷所思,是因为大部分人们都是善良的,不愿意相信有这种惨无人道的事情,但是看看历史你会发现,其实老百姓的人命在‘解放’以来有多不值钱:

从1949年以后,中国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受到过中共的迫害,估计有六千万到八千万人非正常死亡,超过人类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
杀人是中共维系统治最必要的手段之一。在血债越欠越多的情况下,放下屠刀就等于把自己交给民众清算。因此,中共不但要杀人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而且要使用十分残忍的手段,尤其是在建政初期,非如此不能震慑民众。
既然是为制造恐怖而杀人,那么杀谁不杀谁也就毫无理性可循。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中共从来都是使用“群体灭绝”政策。以“镇压反革命”为例,中共并非镇压反革命“行为”,而是镇压反革命“分子”。即使一个人只是被抓丁当了几天国军,并且在中共建政后什么也没做,一样要处死,因为他属于“历史反革命”。在土改过程中,中共甚至有时会采取“斩草除根”的灭绝方式,除了杀地主之外,连地主的家人都要一起杀掉。

中共在1950年3月发出了《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史称“镇反”运动。

与历代皇帝登基后大赦天下不同的是,中共甫一上台就举起屠刀。毛在一份文件中说,“很多地方畏首畏尾,不敢大张旗鼓地杀反革命”。1951年2月,中共中央又指示说除掉浙江和皖南外,“其它杀得少的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应当继续放手抓一批,杀一批,不可停得太早。”毛甚至批示说“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应超过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在城市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以当时中国六亿人口计算,毛一道“圣旨”就有至少六十万人头落地。至于这“千分之一”的比例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无人能知,大概毛拍拍脑袋,认为有这六十万人命垫底,人民的恐惧也就初具规模了,于是就下达了这个指标。

至于说被杀的人是不是罪当至死,则完全不是中共要考虑的问题。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分子条例》中规定,连“传播谣言”都能“斩立决”。

与如火如荼“镇反”运动同时的,是同样如火如荼的“土改运动”。实际上,中共在上世纪二十年代末就在其占领区开始“土改”。表面上是实现类似“太平天国” “有田同耕”的理想,实际上真正的目的却是要找藉口杀人。中共党内后来的第四号人物陶铸提出“村村流血,户户斗争”的土改口号。也就是每村都要枪毙地主。

本来土改完全不必杀人,同样可以采用台湾政府那种赎买的方式,但依靠土匪和流氓无产者起家的中共只懂得“抢”。抢了人家的东西,又怕人家记恨,索性斩草除根。

当中共觉得杀人已经不够恐怖刺激的时候,他们开始发明各种各样的酷刑,比如强迫人吞食大量食盐却不给一点水喝,直到受刑人渴死为止,或者强迫一个人脱光衣服,在锯断的碎玻璃上滚来滚去。或者在冬天冰冻的河上打洞,把犯人从洞口抛下,直到冻死或淹死而止。

“在山西的一位共产党发明了一个可怕的刑罚。有一天他在一个城里闲逛,在一家饭馆门口停住,注视着煮饭的大锅。于是他定购了几只大锅,并立时捕捉些反共人士,草率举行审判,同时令苦力把锅里注水煮沸。审判一完,立即把三个判死刑的犯人脱光掷进锅里,活活煮死。……在平山,我曾看到一个人的父亲被活活剥皮至死。儿子被共产党逼着亲眼看这惨刑的执行,亲身听到父亲在哀号中死去。共产党在他父亲的身上倒上醋和酸类,一张人皮便很快地剥下。先从脊背开始,然后剥到双肩,全身皮都剥下后,只剩下一颗头皮存在。他的父亲在全身皮被剥下后几分钟便死掉了。”
中共在打下江山后,丝毫无意收敛暴行,文革时这样的暴行被进一步发展放大。

1966年8月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接见了“红卫兵”代表。宋任穷的女儿宋彬彬给毛也戴上了“红卫兵”袖章。毛在得知宋的名字是“文质彬彬”的彬后,就说了一句“要武嘛”,宋因此改名为“宋要武”。

风风火火的“武斗”随即在全国展开,这些中共用无神论教育出来的年轻一代没有任何顾忌与惧怕,在共产党的直接领导下,以毛泽东的指示为准则,以其疯狂、愚昧和无法无天开始了全国范围的打人、抄家活动。很多地方对“黑五类”(地、富、反、坏、右)采取“连根拔”的灭绝政策,大兴县尤为典型,从8月27日至9 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

“把人活活打死是司空见惯的事,在沙滩街上,一群男‘红卫兵’用铁链、皮带把一个老太太打得动弹不得,一个女‘红卫兵’又在她的肚子上蹦来蹦去,直到把老太太活活踩死。……这次活动中,在崇文门附近‘抄’一个‘地主婆’的家(孤身一人的寡妇),强迫附近居民每户拿来一暖瓶开水,从她脖领灌下去,直到肉已经熟了。几天后,扔在屋里的尸体上爬满了蛆。……当时杀人的方法五花八门,有用棍棒打的、有用铡刀铡的、有用绳子勒的,对婴幼儿更残忍,踩住一条腿,劈另一条腿,硬是把人撕成两半儿。”(遇罗文《大兴屠杀调查》)
比大兴屠杀更野蛮的是广西吃人事件。郑义将其分为三个阶段:

1. 开始阶段:其特点是偷偷摸摸,恐怖阴森。某县一案卷记录了一个典型场面:深夜,杀人凶手们摸到杀人现场破腹取心肝。由于恐怖慌乱,加之尚无经验,割回来一看竟是肺。只有战战兢兢再去。……煮好了,有人回家提来酒,有人找来佐料,就着灶口将熄的火光,几个人悄悄地抢食,谁也不说一句话。……

2. 高潮阶段:大张旗鼓,轰轰烈烈。此时,活取心肝已积累了相当经验,加之吃过人肉的老游击队员传授,技术已臻于完善。譬如活人开膛,...  查看完整评论
疯牛病 发表评论于 2006-04-07 08:32:46
疯牛病***若干年以后,兰州流行疯人病,。。。为了防止疯人病象疯牛病一样的蔓延扩散,GCD作出大胆决策,。。。

我要挨骂了,但请大家大力普及疯牛病知识,以防有一天自己的大脑也成了别人的佳肴。
dp123 发表评论于 2006-04-07 07:37:10
愚昧,残忍! dp123***这和什么政府什么党有什么关系?再邪恶的政府也不会鼓励吃人。这是那个地方人的愚昧残忍,荒蛮野人。
刘少奇 发表评论于 2006-04-07 07:01:23
"恐怖"的吃人脑之说,从警方的反映推断,可信度很高. 刘少奇***"恐怖"只是把他知道的讲出来了.真的和假的,你信与不信,是你自己的判断.此案件中国警方的反应太让人生疑.这毕竟是几百条人命.不能为了维护共产党的形象就可以至几百条人的生命不顾,中国人拿出点人性和同情心.楼下的"灯光"理智点儿,你破口大骂,只能说明你的无知加浅薄.
真不知是把你从哪里给放出来的.
全年无休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9:40:46
兰州确实有人吃人啊 全年无休***甘肃垃圾场发现被加调料煮熟儿童残肢! 来源:兰州晨报 记者 唐远知 鲁进峰

两条煮熟的儿童胳膊及碎肉、骨头掺杂着生姜、朝天椒等调料惊现兰州市城关区阳洼沟垃圾场!4月3日,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公安分局及辖区派出所的百余名公安民警全面介入调查,并在东岗、雁滩、和平一带展开重点排查工作。

白色塑料袋装着两条小孩胳膊



  4月3日上午10时许,城关区阳洼沟垃圾场的几名工作人员在倒垃圾时,从一个白色的塑料袋里发现了两条胳膊及部分碎肉、骨头等,惊恐不安的工作人员火速拨打110报警。

记者获知这一消息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偌大的垃圾场里倒满了各类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几十个拾荒人正在垃圾堆中“淘宝”。在垃圾场一蓝姓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记者来到垃圾场西北侧的一堆垃圾旁,在一个白色塑料袋旁,放着两条小孩胳膊,塑料袋里装有碎肉、骨头,以及生姜、朝天椒等调料,现场没有发现小孩躯体的其他部位。



  三级公安机关多部门组成专案组



  中午12时许,城关公安分局刑警队的法医和技侦人员等十余名办案人员赶到现场,民警在现场周围拉起了警戒线,刑侦人员和法医迅速展开调查,现场查验并拍照取证。兰州市公安局刑侦部门的专家闻讯赶来增援。办案人员从现场情况分析,这是一起杀人碎尸案,小孩被杀害后肢解煮熟,被害人年龄在5岁-8岁之间,性别难以确定。经警方现场调查得知,这堆5吨左右的生活垃圾,估计是4月2日晚9时—11时之间倾倒的,装载垃圾的极有可能是一辆翻斗车。



  究竟是谁犯下这惨绝人寰的命案?由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公安分局和辖区派出所三级公安机关,刑警、法医、技侦等多个部门参与的专案组很快成立,兰州市公安局有关领导批示,调动警力,彻查此案。由于阳洼沟垃圾场主要处理城关区东岗、雁滩及榆中县和平镇一带的各大医院、城关区环卫部门和其他单位倾倒的垃圾。因此,专案组决定在阳洼沟垃圾场周边地区展开地毯式排查,重点是城关区的雁滩、东岗,以及榆中县的和平镇。



  家有失踪小孩请速打110报案



  据专案组有关人员介绍,现场勘查情况证实,小孩是被肢解后煮熟的,时间不超过一周。为了寻找线索,专案组要求雁滩、东岗、和平一带的派出所抽调警力,在社区民警的配合下认真细致地展开排查工作,寻找有价值的线索,并在全市范围内展开调查。办案人员希望最近有小孩失踪的家庭尽快向公安机关或直接打110报案,并吁请知情者积极提供线索,争取早日破案。
zhugepi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8:39:11
吃人, 文革时在西南有, 广西,贵州一带! zhugepi***吃人, 文革时在西南有, 广西,贵州一带! 当是韦国清在那里主持工作, 搞的非常左!
有些反革命被打死后再被"革命群众"吃掉! 有些人为了表现革命,甚至吸髓!
这些黑暗面中宣部是不会让报道的! 哎! 中国人啊!
浪子欣欣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8:36:34
就算是原始的野人,也是用敌人的头骨做工艺品 浪子欣欣***如果中国人会有人用自己的同胞做工艺品的话,那实在另人恶心,发指!难道我们连野人都不如?
熟能生巧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7:29:00
恐怖 熟能生巧***嘿嘿,恐怖。你说对了,就因为我没亲眼所见,我才宁可相信官方的说法。其实做工艺品对我来说都是匪夷所思了,更别提你说的吃掉了。姑且认为你是如你所说的出于善心,可是你只说了“如果是真的”情况,反过来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不是真的”,那你的言论又会起什么效果?不能因为在BBS上缺乏监管就可以什么未经证实的事都言之灼灼,即使不触犯法律没有人管,自己也得自律,这是正经人起码应做到的。
恐怖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6:40:42
熟能生巧 恐怖***那你见过了?你亲眼见过这些头盖骨被做成工艺品的过程?那些公安说什莫你都信???我是没有亲眼见过,就算这件事情真的是我误以为真了,我想也就是个在BBS上说胡话的人,你愿意说我诽谤,诬蔑,随便你,我无所谓,但是如果这件事情是真的的话,我想那就不是一个人小小的名誉问题,而是关系到几千条人命攸关的大事。。。。。。 我也不想在这里浪费唇舌,我发贴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在这里看到贴子的人,以后如果遇到或者接触到这件事情,能够理智的认真地对待,不要傻傻得迷信人脑可以大补,那可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阿!!!对于那些掩盖真相的官员,如果有能力的,请揭露真相,不要让他们再继续欺骗大众。 另外楼下的那个灯光,你不要黑在国外,N年没有回国,就在这里放屁,有能力的话回趟家,问问你爸吃了多少个,再来这里喷粪!!!不过以你偷渡的这种身份和条件,估计就算回国也混不进有钱人的圈子,想知道内幕,等天黑找鬼去吧
恐怖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6:12:37
deng guang 恐怖***灯光,你最好嘴巴放干净点,就你这样的人在这里蛮不讲理,怪不得能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了,就算我不这样说,难道用人头做工艺品就是什莫光彩的事了???我可以光明正大的说这些事和我没关系,因为连你都说我没去过兰州,但是你家就在那里,你爸你妈估计都没少吃!你这莫激动的反驳我 不会是想掩饰吧,是不是你们家吃太多了,怕被第一查出来,就来这里这莫卖力的诬蔑我,或者你家就是开那种饭店的???说阿,你骂我阿,我随便你骂,我不怕,我没有做亏心事,倒是你,小心点,小心晚上有一堆没有头盖骨的鬼到你家敲门~~~~~~~怪不得连起个名字都要叫灯光,亏心事做多了,连大白天睡觉也不敢关灯,哈哈
熟能生巧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5:59:41
眼见为实 熟能生巧***恐怖,你说饭店卖?那更不可能了。你要说有权有势的人绑架个别人还对付,尽管我连这个也不相信。如果说饭店卖逻辑上讲不通,饭店以盈利为目的,真这么个规模卖人脑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觉,早被察觉给公安收拾了。你要说老板有后台罩着的话,他真有这么大能耐早不干这个违法的事去合法发财了。他那么大的后台要吃的话自己就派人去做了,还用支持他弄个饭店去明目张胆的干?无论哪方面看逻辑上都实在讲不通,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请问你是亲眼所见或者亲口吃了吗?只是耳闻的话别啥都信以为真,要是神经病跟你白话你也信?很多事情也不是你听不同人说就能成为事实的,在自己都不确定的情况下更不要散布,否则说你诽谤都是是轻的。
灯光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5:54:11
re恐怖: 难道你家里有人的脑被吃了 灯光***我在国内可从来没听说过,难道这不幸发生在你们家人生上了?哎,也难怪...
恐怖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5:35:59
deng guang 恐怖***楼下的灯光,你问我说明了什莫,你知道这些人是怎末死的吗?虽然其中有的人是为了钱,把自己给卖了,但有的人却是被人给拐骗后迷晕杀死的,就为了牟取暴利,如果不查清楚,以后谁还敢出门?
terrorist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5:25:35
oh my god... terrorist***If it's true, then it's really really horrible.
化学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5:24:34
官方的说法是 化学***人脑是供医学尸体解剖研究的.这头骨是被清洁人员误倒出来的.我也相信这一说法.
头骨的颜色确实看上去是福尔马林浸泡过的,我大学的时候去过医大看过的.
恐怖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4:51:05
这些人脑都是被人吃了的 恐怖***熟能生巧,不是一个人在吃,是有饭店在卖,去点就能吃到了,所以才那末集中。
恐怖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4:47:14
这些人脑都是被人吃了的 恐怖***楼下灯光,我没有侮辱你家乡人的意思,我只是不希望看到当官的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而欺骗百姓,胡乱断案,本来很明白的事情,却拿猴头,工艺品来当幌子,而那些失去亲人的百姓却还活在不明不白的痛苦中。我只希望尽自己的一些力,把知道的事实说出来,如果能让那些做坏事,牟取暴利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那很好,但是如果没有人相信,或者大家都像你这样来骂我的,最后就像他们裁断的那样,就这莫不明不白结束了,我也没有办法,总之,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恐怖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4:23:51
这些人脑都是被人吃了的 恐怖***告诉我的人说,吃的时候连人头一起端上饭桌的,所以他们把头盖骨锯掉以后,把头切下来,然后把尸体火化,只把头的部分留下来,我不清楚为什莫这些头骨没有被埋起来,但是那些年很风行吃人脑,很多人都吃,所以吃完剩下的人头骨绝对不止100来个,应该有几千个,所以这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被发现的而已。你说的问题我回答不了,但我知道的就是这些是被人吃完人脑剩下的骨头,因为兰州一带的人都说,卖工艺品没有听说过,也没见过,但是吃人脑大家都知道。
恐怖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4:23:32
这些人脑都是被人吃了的 恐怖***告诉我的人说,吃的时候连人头一起端上饭桌的,所以他们把头盖骨锯掉以后,把头切下来,然后把尸体火化,只把头的部分留下来,我不清楚为什莫这些头骨没有被埋起来,但是那些年很风行吃人脑,很多人都吃,所以吃完剩下的人头骨绝对不止100来个,应该有几千个,所以这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被发现的而已。你说的问题我回答不了,但我知道的就是这些是被人吃完人脑剩下的骨头,因为兰州一带的人都说,卖工艺品没有听说过,也没见过,但是吃人脑大家都知道。
熟能生巧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4:22:10
想好再说 熟能生巧***简单点说:没人能一次吃100多个脑吧?真是吃的不用统一处理,吃一个处理一个才正常。现在这样子明显是一次性收集了100多个,然后一次性锯掉,才需要一次性处理丢弃,这没错吧。
熟能生巧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4:15:25
三思而言 熟能生巧***好吧,恐怖。看你说话还不象蛮不讲理的,把你误认为没事成天乱说的骂了,道歉给你。你说的事咱不知道也没听说过,但就这件事来说,你认为可能是你说的那样吗?如果是新鲜的,吃完不埋起来吗?把尸体放在外面等它风化成这样再一起来处理?请问怎么保存,谁又会把没用的尸体保存在随时可能被人发现的坟墓外?如果埋了还用得着象现在这样统一丢弃吗?明显是先埋又被人盗出来的嘛!是不是这么个理儿,多想想。
恐怖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3:59:09
这些人脑都是被人吃了的 恐怖***你们不相信我也没有办法,但是这是事实,我第一次听说的时候我也觉得不可信,但是我身边的兰州的人都异口同声地这样说,而且他们都互相不认识,你不信也问问你周围的甘肃人,只要是家里在国内有点身份和地位的,应该都知道。

楼下骂人的那个,我希望你嘴巴放干净点, 你自己傻好不好,那些人头被吃的时候是很新鲜的,现在风干了,那是被遗弃之后,而且这绝对不是什莫解放前的事情,你看看那个假牙就知道了。

熟能生巧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3:51:28
标准的 熟能生巧***SB恐怖,真见识了你这类“人”造谣生事的嘴脸,舔着B脸说的和真事似的,你弱智啊,看看照片那是死亡多久的了?几次的文章中也介绍说有很多是陈年的骨头了,搞不好都是坟墓里盗出来的。你丫的吃埋了几年的人脑啊!!??纯粹一标准SB。
todays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3:49:16
没事编故事玩! todays***
恐怖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2:57:37
这些人脑都是被人吃了的 恐怖***兰州流行吃人脑的,这些人头都是被吃掉的,其实警察都知道,大家都不敢说而已,

不信的话,找个兰州的人来问问,是兰州的都知道,99年左右,吃人脑很流行在兰州一带很流行的,是有钱人达官贵人哪个不吃人脑来补阿?一个人脑一般一万到两万。 说不定这里面就有警察局长吃过的呢!

说猴脑就是在推卸责任,学生物教授的拿个骨头一眼就能分出来,或者看看DNA,谁不知道是人脑阿?就是没人敢承认而已,这末大的案子,人脑被人吃,这些当官的都要下台了。

说做成工艺品就是烟雾弹,那些做工艺品的都是取已经死的人的头骨,人的面部表情都没有这末狰狞,只有被人吃掉的头骨,因为要吃新鲜的,人都是在吃了迷药以后头骨被活生生的割下来的,但是他们在迷药之前都知道自己的命运,所以面目狰狞,这些人有的是家里贫困,有的是被人拐卖,或者迷晕,所以大都明白要做什莫的,否则死的样子不会这末难看!!!

我不是在危言耸听,只是看不下去这些当官的继续欺骗大众,希望大家多宣传一下,让罪恶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一针见龙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2:05:57
有没有动机不纯? 一针见龙***"感觉是警方在推脱责任,想减小影响.其结果给公众有"草菅人命"之嫌疑." -- 解放前及稍后一段时间,青海西藏一代都有用死人皮,头盖骨,骷髅头作首饰作祭物的传统,是奴隶主祭司地位的象征。这一传统被人民政府严格禁止,但近年来黑市上仍然依稀可见。我的估计是积累太多,有组织的异(省)地野外抛弃,或内讧导致随意抛弃。警方已经立案,没什么大惊小怪,更用不着小题大做,你一惊一乍的,好像特别关心人民疾苦似的,有没有动机不纯?

hukan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1:59:58
可不敢到那地方去 hukan***搞不好头盖骨就留在那儿当工艺品了。活着还没穿金戴银呢,死了倒被打造一番。也就怪了,啥年月了,怎么人和猴都分不清呀!?
刘少奇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1:38:06
"猴头-人头-工艺品."中国的科学鉴证品真的那么落后? 刘少奇***从"猴头"到"人头"再到"工艺品."中国的科学鉴证品真的处于"原始社会?".还是警方因无能而克意隐瞒什么?鉴定这些头骨是不是同一时期死的,中国肯定有这样的技术.如果是同一时期死的"工艺品"之说根本站不住脚.感觉是警方在推脱责任,想减小影响.其结果给公众有"草菅人命"之嫌疑.
阿芎 发表评论于 2006-04-06 11:28:15
可叹 阿芎***纳粹用活人的皮肤,头发制作工艺品.我们这的工艺黑市有人用人头骨制作,虽说是用已经死了的人的头骨(是不是真这样还真不好定论).可还是让人有十分不好的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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