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律师起诉张德江等当选人大正副委员长违宪无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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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进步
发表评论于 2013-03-22 06:26:47
有些帖子说得对,不得兼任并没说不可在职时当选。这水平的律师。。。。。嘿嘿,你知道的。简直是疯了。
tyrbl2000
发表评论于 2013-03-22 04:09:58
从报道看,这位律师是屡遭不顺后心生怨恨开始找高官违宪现象,这个时候的头脑是不冷静的。如果他仕途顺利他是不会这么做的。所以并不是出于正义和公心,他是有私心的。
抓狂的伊小妮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23:19:12
纠结法律的细节有助于让法律成为一个自治的完整逻辑体系,能增加政府的合法性,是个好事。
下面说这人认为中国不合法的,就有点不懂法律了。中国宪法规定中国是中共领导的,他既然引用了宪法,就必须先承认其合法性。
ccch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20:17:22
政府工作人员(包括总理以及各部委首长)被提名后,应由人大常委会(立法者)审查通过与否。现在这帮人,既是人大的立法者,有是政府工作人员,拿个图章自己给自己盖来玩儿,你说这哪有一个“政府”该有的严肃性?不过话又说回来,中国土共政府本来就不是合法政府。按照当今世界潮流,合法政府应该是公开透明的全民普选出来的。中国土共“政府”逆世界潮流而动,用它自己的话来说,它自己就是一个“反动政府”。
耿在喉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20:07:47
第一百零三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宪法没有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去职后才能参选人大正副委员长.
因此张德江等人没有违宪.
王成律师敢于质疑, 是个汉子!
耿在喉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20:04:06
第一百零三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宪法没有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去职后才能参选人大正副委员长.
因此张德江等人没有违宪.
都是实话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9:51:27
岂止这两人啊。
都是实话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9:51:26
岂止这两人啊。
可怜无数山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8:55:35
To wax abc,
人大不是政府一部分
可怜无数山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8:53:52
听起来有道理,坚决支持这种法律框架下的斗争。其实美国历史上许多关于是否违宪的诉讼,有的成了,有的未成
2bfair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8:33:12
这律师,没顾客,哗众取宠揽生意
平民百姓a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7:43:19
跟一群"土匪头目"讲法律, 是不是徒劳啊? 不过有人去做总是好样的. 顶.
brothera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6:44:30
共党从来都不受法律约束,法律不过是他们镇压别人的工具。这是中国社会道德沦丧的原因。
lubbock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5:00:29
王成律师 好好好!
世上事都是勇敢的做的。
打算盘的跟班的。
加成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4:47:49
人家唱的本来就是一出假戏,这老兄还非要人家当成真戏来唱。
Jgbg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4:43:24
有在上甘岺上手拿爆破筒的气概,但是这个"爆破简"将会引爆自己,伤及自己。
王成伤不了他人,因为这是制度所决定的。及使中央政府想政治改革,或者会政治和司法
改革也要若干年后。
Yuonie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4:08:29
要给大家弄明白了.否则会像是吃了个苍蝇一样.
Yuonie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4:07:00
人大就这样地去了.
Yuonie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4:05:52
造这些新闻,在审几个大案时,"搞几个赝品来做决定,太可笑了!"
不懂猫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3:14:37
宪法就是一张草纸。当年刘少奇手捧宪法时,照样被老毛活活批死。
nakadachi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1:57:32
憲法一直搞不清楚,候選人當選和當選人就職是兩回事,法律公佈和法律實行是兩回事。就像學校讓你入學和你去報到是兩回事。這個事情看似簡單,但難保未來不會有野心家利用這個模糊地帶,佔著位子不走禍國亂政。
扯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1:22:07
没错这哥们想出名想疯了。也许是因为以前受打压起不顺吧。
龙王庙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1:16:08
王成这是以二卵击石,早晚会被天朝废掉。
kankantw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1:07:31
用任期制解释,无需辞职或解职,新当选的职务和旧职中间并没有时间差。
当选的是“下一届”常务委员的职务,原本的旧职务也是任期制,其职务期限到本期结束为止并不能延伸到下一个任期,两个职务理论上没有重合的时段。就像美国总统选举任期是11月份,在下年21日就任之前并没有两个总统,美国过去就常有现任参议员竞选副总统职务,甚至同时竞选参议员和副总统职务,也没有人说违宪。
云骑都尉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0:46:11
这智商还当律师呢。这些人的国家机关职务是在当选人大常委之前担任的,当选以后就不再担任了。比如,现任四个副总理里面还有张德江么?陈竺还是卫生部长么?别以为那些人是傻瓜,这种低级错误是不会犯的。
kankantw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0:43:13
有触犯宪法的嫌疑,但要说当选无效或是必须重选有没有根据。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解释消除,无需大动作修改宪法,原本按宪法67条,解释权就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解套很容易:当选的是“下一届”常务委员的职务,原本的职务是任期制,现任的职务并不能延伸到下一个任期,两个职务理论上没有重合的时段,因此张德江等人的当选有效。
小草123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0:28:25
“温家包的贪腐,任字强的鲸吞国家财产”有没有事实依据,又具体的违反了什么法的哪一条哪一款,抽象的说这些才是“扯淡”。
wawahua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0:22:59
支持!
goldeye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0:19:38
这纯属扯淡.他为什么不告温家包的贪腐,不告任字强的鲸吞国家财产?
美国共产党总书记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10:09:18
这位律师好样的.对下面说他以此搏名赚钱的,我只能无奈地叹一声.
裹尸布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9:56:44
该以下宪法 不就齐了!
维真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9:50:16
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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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碰到匪,无法可依随。
three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9:46:47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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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没有规定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wxcacxw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9:42:45
王成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宪法不应该只是花瓶,要推动宪法司法化。
觉着有意义。
CMOS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9:38:53
那不过是一本符号而已。咱们还叫“人民共和国”呢。
st-watcher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9:38:39
中国常嘲笑美国一些法律及判决的愚蠢惶螳,却不反醒自己无法可依或不执行法律的愚昧及可悲。
好笑的是,中国人到美后却个个老实守法,这就是法律的尊严。
St-watcher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9:30:46
中国人缺乏这种叫真的精神,常屈服于现实。
依法治国就需这种认真,哪怕法律错了。但一旦定了就得按它来。这才是真正与国际接轨。
不执行己定法律的代价及后果远大于执行错的法律的后果。
neoreturn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9:21:16
告的好,不管告不告得赢,至少让当局做事前先查查有没有违法. 法既然立在那就必须遵守.中国从P民到高官不遵守法纪的风气才有可能转好.
davidxu99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9:20:56
他们后来不是去职了吗? 只是有一个时间差的问题. 因"当选",所以辞去原来的职务, 也属于正常吧.
关键字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9:14:41
可以修改宪法。党委书记是一把手,宪法可没有这么说,但他就是一把手。
浮云流水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9:13:50
好样的!有种!
有点那个“向我开炮”的王成的影子。
菜根谈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9:12:51
“这其实是条正确的路,律师是最好的监督者,我们不要管他有用还是没用,要管他
对还是不对。让法律逐渐的完善,让更多的律师来监督。“
有道理。中国社会进步需要更多的”较真“ 的人,虽然在这个腐败的社会面前会显
得有点天真,但社会的进步需要理想,没有理想的社会是没有前途的
中国网民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9:01:55
中国的法律本来就只是给P民和外国人遵守的,然后还可以告诉你,法律不能当挡箭牌
isnotaboutu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9:01:45
敬礼
iamoverseachinese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8:58:50
这位律师维护法制的行为应该受到鼓励,因为真正独立的法制和监督才是民主自由的保证。
也让我们拭目以待,看看习近平的政府会如何反应,他好像前不久才讲过什么“笼子”吗?希望这个“笼子”不会关进这位律师。
小草123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8:56:53
这其实是条正确的路,律师是最好的监督者,我们不要管他有用还是没用,要管他对还是不对。让法律逐渐的完善,让更多的律师来监督。
aisingioro_fox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8:56:30
七星椒 说的不错,人家这面相,脸上这三个痣长的都有很大讲究的。这个律师啥也不懂。人家就是这个命!
喜乐的心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8:54:52
中国真需要这样的律师出来提醒各级官员尊重宪法,尊重国家的一切法律,改变将法律当花瓶摆设的现状。王律师好样的!中国的脊梁!
arhoo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8:53:54
知道没戏。 想出名, 赚大钱吧!
为你加油12345
发表评论于 2013-03-21 08:49:42
中国从来就是人治的社会,法律不过是个摆设。历朝历代都是如此。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有根本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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