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薄瓜瓜在哈佛人缘不错 爱穿D&G 很久没上课(图)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点击此处登录    返回新闻帖
黑心小丸子 发表评论于 2012-04-19 00:32:40
不少人将网络视作意见表达的场所,直抒胸臆,甚至发发牢骚也无妨,但一切应以事实为依据,这是公共场合发言“呛声”的底线。
无期徒行 发表评论于 2012-04-18 21:58:43
其实瓜瓜在国外并不算太招摇,还是要客观些,不要总落井下石。
casualvisitor 发表评论于 2012-04-18 20:19:30
在國外Party上,和洋女拍張摟摟抱抱的親熱照,實在算不了什麼,不過這個瓜不要成了個肒胯子弟就好,應當比大貪官的紅二代要好.
Kangaroocountry 发表评论于 2012-04-18 19:38:48
转贴:
中国两大腐败家族 胡锦涛和温家宝家族
12-29 16:58
上贴人: 猫眼 发表新话题总数: 1677 点数:12014
中国大陆的现实是,胡锦涛是第一大腐败家族,温家宝家族是第二大腐败家族。A 先看第一大腐败家族:

胡锦涛的女婿茅道临是以风险投资着称的企业家,曾经是大陆门户网站之一的新浪网CEO,在海内外供认是个大腕级的人物,《亚洲华尔街》日报根据「欧洲货币机构投资者集团」发布的消息,茅道临在大陆信息科技企业家最新富豪排行榜中排名11,身价三千五百万至六千万美元之谱。2003年9月与胡锦涛的女儿胡晓华(又名胡海青)在夏威夷成婚。今年四月胡锦涛访美,第一站选择远离政治中心华盛顿,该道美国西雅图的微软公司做客,消息人士披露茅道临从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作为对微软盛情接待的回报,胡主持仪式与其签订了一个十多亿美元的电脑软件合同,胡锦涛家族在这中间到底获利多少,可能要等胡锦涛下台之后才能知道的了。此外,胡海青、茅道临在深圳、哈尔滨等地从事收购当地医院和国企的“大型”商务活动,还有,最近深圳将妓女嫖客游街,就是因为胡锦涛家族看中了那块地,为了帮胡锦涛家族搞拆迁而扫清道路的。

胡锦涛的儿子胡海峰是清华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威视股份”有限公司/ Nuctech Co.) 的总裁。据BBC英国广播公司和法新社等国际媒体报道,中国民航总局12月12日宣布,胡海峰的公司赢得民航总局的液态物品检测仪器合约,合约范围将包括全国所有机场,以加强反恐安全为由,全国147个机场都将安装”威视”的X射线液体安全检查系统。这款仪器出口价为20万美元一台,整个这项政府合约金额高达数十亿人民币。整个过程近乎黑箱作业, 竞争对手资料全部保密,有故意图利胡锦涛家族之嫌。

B 第二大腐败应当是温家宝家族:

温家宝夫人张培莉毕业于兰州大学地质地理系,原是温家宝的同事,有教授职称,后来下海做珠宝生意,《远东经济评论》曾报导说,由于丈夫的权力,张培莉在中国珠宝业炙手可热,影响力很大,是许多政策和法规的幕后推手。她是全国工商联所属的中国珠宝协会副主席,也是中国唯一上市珠宝企业北京戴蒙得宝石公司的总裁,该公司一直操控着中国的珠宝钻石交易。后因温家宝出任国务院总理,张培莉转任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人。《开放》杂志 2006年6月号报道,张培莉实际上继续在做珠宝生意,北京平安保险大厦的戴蒙得珠宝公司还保留着她的办公室。

温的儿子温云松,是北京网络公司优创(Unihub)的公司的老总,并和香港首富李嘉诚的次子李泽楷合伙,李注资优创使该公司大举发展,并取得华夏银行、平安保险、中信证券、南方证券及招商银行等全国性金融公司作客户。媒体称温云松是一位隐形大亨,其财富可能已高踞全国十大之内。6月号的《开放》杂志还报道大陆传闻的一个消息,温家宝家族最近通过证券买卖,仅一次交易就获利50亿人民币之巨。

温家宝的儿子温云松接受了平安保险老总马明哲赠送的巨额股票, 造就了温云松这位年轻的暴发户. 但是权钱交易的腐败内幕不可告人, 所以温云松不用真名, 而是伪造了一个假名叫做“郑建源“, 来登记他的巨额资产.
  
让我们轻轻打几个字: 新财富杂志2003年中国富豪排行榜, 然后搜索, 就可以找到温家宝儿子温云松化名为“郑建源“, 排名为中国第六大亿万富豪.他的财产按照2003年的标准计算, 是33亿人民币. 他的公司是宝华投资, 行业是保险. 这个33亿只是去年的身价. 今年经过他的父亲温家宝特批, 平安保险到香港上市, 温云松的这些股票已经价值73.6亿了.
  

胡锦涛的儿子胡海峰的公司最近获得中国政府高达数十亿人民币的巨额和约,虽然中国民航总局说威视股份的产品“最出色”,但是,考虑到胡锦涛是当今中国“核心”,党政军一把手,那么他儿子的公司从政府得到巨额和约的行为,不得不让我们这些普通百姓要有所怀疑。

在一个政府行为透明的国家,这样的事情,这样的事情是应该尽可能被避免的,除非这个中国只有“威视技术”独家生产这样合格的产品(虽然大家都知道那是南韩贩买来的)。

C 胡锦涛家族从太祖父起,已经居住泰州四代了,他为什么不敢说自己是泰州人?因家乡个个都知道他是贪污分子儿子,名声不好。他父亲死了,胡锦涛母亲娘家不允许贪污分子胡静之(胡锦涛父)与胡母合葬,胡静之只能孤单地一个人葬在泰县当时人称“乱坟葬”的泰县城东荒滩上。

因母亲娘家坚决拒绝和贪污分子合葬,胡锦涛只得将自己的父亲,葬在了离自己母亲坟5公里一个乱坟堆里。明明是江苏泰州人,却不敢说自己是江苏泰州人, 做人做到连自己是哪里人都不敢说, 假大空到了极点!

关于胡锦涛父母的安葬问题,原来也有一个颇为长篇的故事。

胡锦涛父亲胡静之因为贪污腐败,在1960年代初被戴上“贪污分子”的帽子。他在1978年去世后,因为没有还没有摘掉贪污分子的帽子,当时胡母亲的娘家人反对将胡静之和李文瑞(胡锦涛母亲)合葬。胡静之只能孤单地一个人葬在泰县当时人称“乱坟葬”的泰县城东荒滩上。胡锦涛因此有个心结,觉得母亲娘家里的人没有在胡家最困难的时候站出来,反而选择和被戴上贪污分子帽子,受了很多苦的父亲胡静之划清界线。
mii 发表评论于 2012-04-18 19:25:43
才子薄瓜瓜

薄瓜瓜从小学到初一在北京景山学校读书,一直连任中队长。初中时报考了英国哈罗公学,在预考中获得名额后,经全英公立学校统考,被该校录取,成为历史上第一位中国学生。后因成绩突出授其奖学金,并将他的学习笔记印发为范本。17岁时国外出版了他的英文专著《还有不同》,该书主题是反对盲目追赶时尚,已被新加坡出版社译为中文,正在征求本人同意出版。

2005年底薄瓜瓜参加英国统一高考,报了竞争最激烈的英国牛津大学经济、哲学、政治三项综合专业的创史学院,经全国统考和该校复考及再淘汰面视等程序,薄瓜瓜名列前茅,成为该学院本专业的首位中国学生,并获得全额奖学金。2006年10月正式入学后,在牛津最高联合总会换届选举时,当选为常务理事,也是首位进入该会领导机构的中国人。

全球亚洲协会今年将他评选为38名杰出华人学生之一,在北京市教委等单位举办的专题活动中,薄瓜瓜作为“景山学校杰出校友”,被大会推选为主题发言人。

薄瓜瓜也被各大主流媒体评为金牌四大才子(其他三位才子有李禾禾,申宝峰,韩晗)。获选理由是成绩优秀,才华出众,聪名好学,机智过人。

2008年薄瓜瓜又当选为牛津欧洲事务委员会执行主席,在每年一度的大型活动上推出中国主题,成功策划举办了“丝绸之路”文化盛会。汶川地震后,他立即成立“牛津大学四川地震捐款委员会”,组织捐款超过一万五千英镑。

2009年,5月9日,来自中国大陆的牛津大学政治、经济、哲学学生会主席薄瓜瓜获得“大本钟奖”英国十大杰出华人青年。

哈罗学校有关奖学金的规定:

全额奖学金根据表现优秀(学业、音乐、体育,领导才能等方面),金额为40万英镑,助学金根据是小孩表现优秀,但没有拿到全额奖学金,但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便可以拿到高达95万英镑的助学金。

薄瓜瓜一个是个佼佼者,或者直接拿到了全额奖学金,或者只拿到部分将奖学金,但家庭无法提供全部的费用,哈罗便给予了助学金。

至于如何定位全额奖学金或助学金,倒是个问题。例如,我本人在美国学校拿到的是offer是学费全免,另外每个月提供1千二百美元的生活费,应该就是全额奖学金。但有的同学是学费全免,每个月的生活费是800美元,他们也应该是拿到了全额奖学金。

所谓香港媒体《信报》询问哈罗中学有关薄瓜瓜奖学金事项的报道完全是假的。因为哈罗发给谁奖学金以及奖学金的数额完全属于个人隐私,哈罗不会在没有得到薄瓜瓜授权的情况下向媒体透露他获得奖学金的细节,因为那时犯法的。

以下是哈罗网站上关于奖学金的信息:

******harrowschool.org.uk/1569/admissions/scholarships-and-bursaries/

A Scholarship is a financial award for excellence. A bursary is a means-tested award for parents who could not otherwise afford the fees, whose sons have been awarded a Scholarship by Harrow. Most Scholarships and bursaries are awarded in the months before a boy enters Harrow. Honorary Scholarships are sometimes given to boys after they have started at Harrow but there is no fee reduction. Bursaries are sometimes awarded to a boy whose parents’ income drops after he starts at the School.

What bursaries are available?

Harrow offers means-tested bursaries (fee reductions) of up to 100% to pupils who win a Scholarship of any sort but whose parents cannot afford our fees. Ability can mean academic ability, ability in music, or ability at a high level in another talent such as sport. Bursaries are awarded to pupils who enter the School at any level. Currently, in an average year, Harrow’s bursary and scholarships fund provides £400,000 for scholarships and £950,000 for bursaries. Pupils who receive large bursaries may also apply to receive assistance with the funding of 'extras' such as uniform, music instrument lessons and school trips.

You must tell us when you apply if you are likely to require an award which exceeds 5% of the School fee. If you do indicate that you will need a bursary, we will ask you to complete a strictly confidential form from which we will assess your financial circumstances and establish the level of assistance that we believe you will require.

For more information on applying for a bursary, please email webadmissions@harrowschool.org.uk or telephone 020 8872 8007.

What scholarships are available?

Up to thirty scholarships are awarded every year for academic excellence, exceptional ability in music or art, or for outstanding talent in some other field such as sport or acting. With the exception of Peter Beckwith Scholarships, the scholarships are normally worth 5% of the School fee and are held throughout a boy's time at Harrow subject to satisfactory performance. You must tell us if you are likely to require financial assistance which exceeds 5% of the school fee.

Boys may apply for more than one of the different types of scholarship, which include Academic, Music, Art and Outstanding Talent. Click on the links in the lefthand menu for more information about the different Scholarships that Harrow offers.

...  查看完整评论
cainiao. 发表评论于 2012-04-18 19:19:01
这些照片都是瓜瓜同学参加牛津传统party与校友合影。
Wolaishuo 发表评论于 2012-04-18 18:02:30
想起文革里某个老师给老毛写了封信,说了些意见,马上就被逮捕枪毙了,孤儿寡母还要被索取子弹费。还好,我们的社会在进步。
陈鸣 发表评论于 2012-04-18 17:34:00
如果薄、谷共同违法犯罪属实,瓜瓜就是同案犯,就像台湾的陈治中,用薄熙来对付文强的方法,拿瓜瓜开刀往死里整,薄、谷不怕他俩不从实招供。这样才能将薄的后台及其爪牙一网打尽以防后患。
9707 发表评论于 2012-04-18 17:11:00
希望大家能够转贴,特别是国内的人看不到这样一篇好文章,不是挺薄,是为了中国人民的平等,法治的未来。请转贴:
转贴与简评:再次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 2012-04-15 03:47:40
以下转贴的是北京某高校一位女教师致全国人大的一封信。目前它已引起了相当大的波澜,受到了国内和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
我的看法是,作者将中国的政治和法制现实想象得比较简单,当然,她更希望能够在这个问题上促使当局借机实现政治改革的决定性突破。毫无疑问,她抓住了解决问题的金钥匙——改革的头绪纷乱,治病的方剂繁多,而首付药剂便是确立法律对当前乃至今后一切人和事来说至高无上的尊严!然而,中国当前的最大弊端就是没有真正的法制和法治,而制造这个局面的恰恰就是执政党本身。如何突破这个现实,看起来“解铃还需系铃人”。
另外,对薄熙来是否实行公审可以作为检验胡温是否践行他们声称的政治改革的试金石。如果公审,将对现行体制造成巨大的冲击,因为以薄熙来曾经的位高权重和放荡不羁的个性,他绝对会宁可玉石俱焚也不会独自担罪。不过,如果能够排除一切困难实现公审并因此而体现对法律和事实的遵从,则可以减少日后对此案的质疑。如果不公审而是以党纪处理、幕后交易和私下暗判,一旦判后逐步推动政治改革,薄案将面临日后的重新检视甚至翻案。总之,如果执政党想要维持住长久的执政地位,这将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所以,从当前掌握实权的一方来说,是否公审将看时机是否成熟。
不管怎样,薄王事件的发生决定了现行政治制度的死亡,它必须脱胎换骨,而这位教师无疑是一位女中豪杰,值得人们称颂。她也注定将以这篇2436字的文章而名留青史。
让我们拭目以待。
转贴:再次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
***08charterbbs.blogspot***/2012/04/blog-post_7442.html
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吴邦国委员长:
本人实名写给贵委联络局的《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已寄出数日,并于同日在网上公开。4月10日晚,新华网发布新闻“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似乎是在公开回应这个请求。该新闻恰恰证明原信中判断无误,请求更加必要。鉴于网友的担心和呼声,现再次请求面见全国人大代表薄熙来,并做如下提醒:
1.宪法规定的是“依法治国”,不是“依党治国”
“中国共产党领导”只出现在《宪法》原文的前言中,主要为历史陈述,具体宪法条文中并没有,但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具体条文规定了这个党必须如何领导人民。
宪法从来没有规定“以党治国”,从没给共产党任何特权,中国共产党只能“依法”领导,而不能随心所欲地领导。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绝大多数组成人员和领导都是共产党员,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级党委只能在党内对党员思想施加影响,而不能对党员在国家机关的事务上指手画脚。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党员,必须依法办事,而不是按书记或党委的意图办事。党委书记兼人大主任在法律上没有问题,但作为人大常设机构的领导,人大常委会主任却不在人大办公,而总是在省委或市委大院办公就足以证明其“党大于法”的错误习惯。
执政党带头不守法,社会管理必定无序,国家必然陷入混乱,这才是目前社会不稳定的根源。没有依法的习惯,改革只能越改越乱!
2.一个政党对其党员的处理如果不受国家法律的约束,那么跟黑社会和邪教组织又有何区别?
任何政党、组织都有权制定内部纪律,甚至可以不合理,但不能不合法。现已清楚证明薄熙来同志受到的是党内调查,不是司法机关调查。而党内调查手段不能超出国家的任何法律。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若以调查为由使薄熙来失去人身自由,将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和立法机关,不能纵容执政党违法犯罪。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全国人民通过全国人大授予的。如果这个党不守法,人民完全可以将这个领导权收回。
3.“篡党夺权”可能违反党纪,但不违反国法,且有利于依法治国。
共产党员突破党内一些不合理的制度,会冒违纪的风险,但往往会有利于国家和人民。
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但1999年后,上述国家领导人的产生,由于提名候选人都只有一个,导致连续两届国家领导人都是由全体代表“决定”产生,而不是“选举”产生的事实。这显然违背了《宪法》关于“选举”产生上述国家领导人的宗旨,同时也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选举法》。
如果薄熙来代表在党内有“篡党夺权”之嫌,可能会违反党纪,但并不违反国法,甚至相反,这种行为会有利于依法治国的落实,可以在即将进行的国家领导人换届中增加候选人提名,使国家领导人真正由“选举”产生。所以,其行为应予以鼓励,但应注意适度。
不听话的孩子往往是有才能的孩子,党内对这样的人才不应打击,而应疏导。温总理在3.14日记者招待会上曾强调“政治体制改革”,如果是真话真心,就应当理解和保护薄代表。都是共产党员,权力又没篡给外人,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
如果尊重宪法,如果想继续保证党的执政地位,政治体制改革经应首先从党内开始。扩大党内民主,将权力暗斗变成党内公开、公平竞争。
其实,权力暗斗的结果通常是:谁更违纪、更违法、更犯罪,谁就会胜利!这个道理连小孩儿都知道...  查看完整评论
wowo 发表评论于 2012-04-18 16:46:01
“女伴”无非是暗指女朋友,《苹果日报》很会玩文字游戏。
Bad 发表评论于 2012-04-18 16:30:37
苹果记者在哈佛找不到八卦,活该,尝尝什么叫正派!
bluegoat2011 发表评论于 2012-04-18 16:18:22
哦,大概是衣服太好了,没法自己洗,怕洗坏了。我境界太低了
bluegoat2011 发表评论于 2012-04-18 16:16:11
那个公寓我差不多天天从前面过,3000在这边对一般学生不算便宜了。但是很奇怪,为什么他还要出去洗衣服,这么贵的公寓连自带的laundry都没有吗
yummy2000 发表评论于 2012-04-18 15:31:33
肯撒钱, 人员肯定! 古今中外, 不变的定律.
页次:1/1 每页50条记录, 本页显示114, 共14  分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