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山西“狗咬人”命案的30分钟:两位父亲六次报警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点击此处登录    返回新闻帖
Propro1 发表评论于 2025-11-29 05:41:00
打破人家的门窗闯进人家家里打砸拳脚相加,对方就是老头老太太和女儿,闯入方在人数和杀伤力上明显占优,拳脚也极有可能至人伤残甚至死亡。这种情况明显是正当防卫。
密码忘记了 发表评论于 2025-11-29 04:36:11
闯入别人家了, 死了活该,支持正当防卫,无罪无赔偿。
狄更丝 发表评论于 2025-11-29 04:19:00
胡乱挥刺?刀刀见血。我差点就信了!
溪边木屋 发表评论于 2025-11-28 23:51:55
破门破窗而入,不会光动用手脚吧?

只有在极端歧视他人的情况下,才会不顾一切的侵入对方领地。一司带进去的朋友亲戚等人不会去拉架止斗的吧?他们完全可以在没有破门而入之前就将事态控制住。

人人平等,但人狗不会平等。心胸开阔,宽容,于已于他,善莫大焉!
★火眼金睛☆ 发表评论于 2025-11-28 23:09:46
六次报警,警察在出事后才赶到...
liu12345 发表评论于 2025-11-28 23:08:44
单看住宅,光秃秃的,没有绿草,树木,怪不得环境越来越恶化呢。
goodmum 发表评论于 2025-11-28 22:32:00
美国枪杀入侵者妥妥的正当防卫,有些进入前院敲门就被枪杀无罪。导致送快递的
据说据说 发表评论于 2025-11-28 20:43:39

中国特色,不奇怪。
页次:1/1 每页50条记录, 本页显示18, 共8  分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