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律师替农民工讨薪一审被定罪,律界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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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omango
发表评论于 2024-12-21 16:07:25
該案源於2017年,山東泰安泰山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將案涉工程承包給泰安市粥店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後者再層層轉包,後來其中一個環節的包工頭也是本案第二被告自掏腰包,墊付了農民工的工資。同時他多次以農民工的名義去信訪,後經信訪人員介紹找到了高丙芳提供法律服務,高丙芳以75個農民工的名義向岱嶽區法院提起75件訴訟,法院當時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後官司發生反轉,檢方指控高丙芳和包工頭捏造農民工工資未得到清償的事實。
中国法官惩善扬恶不是第一次了!
chinomango
发表评论于 2024-12-21 16:06:10
本案是总承包商欠了1000多万的工程款,包工头支付了400万给农民工。律师和包工头起诉说总承包商欠农民工的款项,认为包工头是垫付款。法院这次的判决,说包工头应该付给农民工的款项不属于垫付,律师说欠农民工的款项是欺骗,总承包商的欠款已有判决--事实上没支付。律师说她不知道包工头垫付了,包工头说律师知道。包工头说我垫付400万的结果是获罪我冤枉。
“其次,这个案件和发包方,也就是甲方也没有关系,他们已经将农民工工资发给乙方,承包商!”这种说法是不对的,起诉的就是欠款的总承包商而非发包商。
warara
发表评论于 2024-12-21 12:33:05
长贱一天,你用来洗地的所谓事实是哪里来的?
长剑倚天
发表评论于 2024-12-21 07:04:15
标题扯淡!
以后要登这类文章,最好把事情基础登出来,大家自会判断。
首先,这事和农民工没有关系!
其次,这个案件和发包方,也就是甲方也没有关系,他们已经将农民工工资发给乙方,承包商!
这个案件,其实是大包工头与小包工头之间的经济纠纷问题。和农民工工资无关。
之所以从民事案件上升到刑事案件,小包工头的代理律师—本文犯罪律师,根本原因就在于小包工头为了要回大包工头的合同款,伪造成农民工欠薪的虚假事实。至于这位代理律师,有与其合伙伪造证据的事实。
这是基本事实!
一带一路
发表评论于 2024-12-21 03:59:00
官商勾结鱼肉百姓,政府烂透了....!
东西风
发表评论于 2024-12-21 00:14:58
现在是割韭菜的时期当然不能有帮韭菜的律师来碍事,一切都是党的需要,还看不出来?
Jska
发表评论于 2024-12-20 23:45:00
以后没有人帮忙主持公道了,好人被判刑,怪不得社会风气越来越恶劣
我要真普選
发表评论于 2024-12-20 23:30:00
惡意討薪,應該嚴懲!
常态
发表评论于 2024-12-20 21:28:45
没有撞人为何去扶?
没有犯罪为何为农民工辩护?
总之,法律不是挡箭牌,你不合主旋律,就是有原罪。
NeedToSay
发表评论于 2024-12-20 20:29:21
把小时候课本上描述万恶的吃人的旧社会的文章换作描述现在的中国社会,简直不要太贴切。共产党变坏也就罢了,没想到会变得这么坏
ld545888
发表评论于 2024-12-20 19:29:40
华春莹说她是14亿中的一员怎么没感到受到压迫,切!她代表的是她那个阶层,不代表真正正在受压迫的另一个阶层。她所在的那个阶层恰恰正是压迫别人的阶层她当然感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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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官惩善扬恶不是第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