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的估计是不太了解国外,把国外当成国内了。在国内骂医生护士几声都无喂,但在这里护士也可以投诉病人,病人不改变态度,医院可以拒绝为其提供服务。严重的可以整个旗下所有医疗部门都拒绝为其提供服务。所以如果你对医护人员有意见可以直接向其高一级管理人员投诉,可以要求更换医生,但不要情绪化处理事情,这样会有理变无理。不知道她对护士说了什么被人家抓到把柄了。另外,这个检察官只是负责她和护士之间的纠纷,和她的交通事故无关,这里强调这个事故如何是无关的,不知是不是避重就轻。
身份问题,这个检察官更像是医院处理医患关系的人员,和医院保安一起,两人应该都带工牌了。在这种明知病人录像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告诉她自己的具体名字,人生安全问题大家都懂,一般都是说个last name 就好了
这个新加坡女态度绝对傲慢,不亲切,但是没有违规,因为傲慢与否属于主管判断和感觉。奇怪她为什么会允许录像。一般医院都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