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美“行刑处决”5死枪案 邻居指酒后练枪普遍 枪手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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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刀流 发表评论于 2023-05-02 06:01:25
还跟我扯淡,看到没,我说中了吧?枪手是重罪非法移民,多次被捕,枪都不知道是哪搞来的,就这样还想拿走好人的枪?有这想法的人是真想把美国变成shithole country?
HenryCharles 发表评论于 2023-05-01 09:27:37
"二刀流 发表评论于 "

难以置信!写这的人是要说邪教和极端主义份子滥杀无辜是好事值得鼓励么?
写这的人是反社会反人类,还是只是没有脑子?


举美国国旗游行的人就是爱国者么?
没听过恶棍和流氓拿着国旗以此迷惑人心,并假借这个符号护身好让他们作恶么?
就像今天的极右派极端主义份子!
弟兄 发表评论于 2023-05-01 03:42:39
有多大的自由就要承擔多大的後果
心情夏秋 发表评论于 2023-05-01 01:06:58
二刀流,一直以来,A2就被认为(包括最高法院)是集体拥武自卫权,只是八零年代后,政府对个人持枪管制太严,保守派反弹才引发了A2是否涵盖了个人拥武自卫权的争论。对Heller 案,九位大法官都将A2的前款——保障一个邦的自由,必需有一支管理良好的民兵——标记为“序言条款”,将后款——不得干涉人民持有、携带武器的权利——标记为“操作条款”。从而,对A2而言,大法官一致赞成其宪法解释问题即为“序言条款”与“操作条款”之间的关系问题,即“序言条款”是否限制“操作条款”的使用范围。可见序言条款是作为集体自卫权标定的,争论点是操作条款是否涵盖个人拥武自卫权。如果序言条款就肯定了个人拥武自卫权,那么九老还讨论什么限制?吃饱了撑的?对斯卡利亚等五位保守派大法官来说,他们认为不限制,A2不仅仅保护民兵组织的权利,只要公民凭合法目的,就拥有A2保护的“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如果你硬要固执已见地认为这个民兵就是个人,那么按序言条款,这个人也是一个满足两个条件的人:A经良好组织的,B民兵,才能拥武保卫自由州,而不是任意的个人来(退一步按你说的)制衡政府。
注意保守派提了拥枪的先决条件一一合法目的,没有提到什么推翻暴政这类,估计你的图腾属于非法。呵呵。
二刀流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22:44:09
然后呢?两年后Oklahoma联邦政府大楼就被Timothy McVeigh轰上了天。
叛国者?举美国国旗游行的人是叛国者,烧国旗踩国旗给BLM下跪的倒是爱国者了?
有些事情需要的是一个临界点契机
到时候真发生恐怕不由人的意志为转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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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751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20:00:00
我不反对拥枪,但某些枪迷还以为政府惧怕民众拥枪,时不时想剥夺这个权力就拉倒吧。你们德州93年邪教被政府出兵平定了。如果你二刀敢拿枪闯国会,我敬你是条汉子,可惜你会被揍成肉泥而且罪名是叛国分子不是爱国者。
二刀流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22:35:57
因为当时公民持有武器这是常识,不需要辩论的,安东尼大法官当时在意见里面就写的很清楚第二修正案源自英国《权利法案》的持枪权,指出了自卫、打猎等美国建国时期居民持枪最主要的活动。当时的美国居民来说,枪支是生活必需品,其主要目的就是自卫打猎。正是从这一大众意义上来理解,枪支并不局限于民兵中,甚至美国都可以说是建立在枪支文化上的国家。根本不需要把常识性问题提出,宪法文本在当时的含义,安东尼法官特别注明所谓的“限制在民兵中”是后来自由派学者的主观建构,并不是宪法的原意,序言条款宣布的目的是防止民兵被取消,但是民兵并不是美国唯一的先在价值,序言条款也没有宣布民兵就重要于自卫和打猎。他的这个说法在当时海勒案判决时候时候已经被采纳,这根本就不是个问题。只有你这种反枪人士才会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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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夏秋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9:56:48
所以这要问你啊?一个罗列了那么多制衡政府手段的人,为什么偏偏遗漏了他亲自主持批准的,你常挂在口上的民众拥武制衡政府的大杀器,一个可以说是最终解决问题的大杀器?难道不正是因为这个大杀器本来就是你臆想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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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刀流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8:53:36 你要不要提醒他老人家1794年身为副总统作为参议院主席到场主持了联邦参议院批准这些修正案的程序。所以难道要天天把权利法案挂在嘴边才作数?
二刀流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22:27:05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当然是指个人,Free state的意思可以理解为自由土地,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保卫自由土地的一个受过良好训练的民兵,这就是民兵基本单位和目的,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人民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这话也就你觉得有问题,这边初中生都知道,2A的是指个人,因为2A是宪法权利法案,个人权利是法案覆盖的基本单位




2023-04-30 19:46:11 by 心情夏秋
二刀流,根据我有限的英语语法知识,我知道这个militia 应该是个集体名词,而不是指一个人。如果你硬要固执已见地认为这个民兵就是个人,那么这个人也是一个满足两个条件的人:A经良好组织的,B民兵,才能拥武保卫自由州,而不是任意的个人来(退一步按你说的)制衡政府。所以being necessary to thesecurity of a free State也是有条件的。而后半句可以认为是一般民众或者个人有拥武权力,但仅此而已,未谈及拥武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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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 宪法和《权利法案》诸条款中的相似词组,如“The People”、“Right”“Keep and Bear Arms”在18世纪字典,在文本上确证这些词组在当时的用法无一例外的涉及到“个人权利”而不是组织相关联,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security of a free State的意义就是指基本个体个人而不是指武装团体,所以这也就是个人,小政府对大政府的制衡作为基本单位的Militia当然是对政府的制衡一部分,Militia不属于任何组织机构,不然就不是个人权利,这
I751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20:00:00
我不反对拥枪,但某些枪迷还以为政府惧怕民众拥枪,时不时想剥夺这个权力就拉倒吧。你们德州93年邪教被政府出兵平定了。如果你二刀敢拿枪闯国会,我敬你是条汉子,可惜你会被揍成肉泥而且罪名是叛国分子不是爱国者。
心情夏秋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9:46:11
二刀流,根据我有限的英语语法知识,我知道这个militia 应该是个集体名词,而不是指一个人。如果你硬要固执已见地认为这个民兵就是个人,那么这个人也是一个满足两个条件的人:A经良好组织的,B民兵,才能拥武保卫自由州,而不是任意的个人来(退一步按你说的)制衡政府。所以being necessary to thesecurity of a free State也是有条件的。而后半句可以认为是一般民众或者个人有拥武权力,但仅此而已,未谈及拥武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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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 宪法和《权利法案》诸条款中的相似词组,如“The People”、“Right”“Keep and Bear Arms”在18世纪字典,在文本上确证这些词组在当时的用法无一例外的涉及到“个人权利”而不是组织相关联,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security of a free State的意义就是指基本个体个人而不是指武装团体,所以这也就是个人,小政府对大政府的制衡作为基本单位的Militia当然是对政府的制衡一部分,Militia不属于任何组织机构,不然就不是个人权利,这
二刀流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9:15:27
1787 宪法和《权利法案》诸条款中的相似词组,如“The People”、“Right”“Keep and Bear Arms”在18世纪字典,在文本上确证这些词组在当时的用法无一例外的涉及到“个人权利”而不是组织相关联,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security of a free State的意义就是指基本个体个人而不是指武装团体,所以这也就是个人,小政府对大政府的制衡作为基本单位的Militia当然是对政府的制衡一部分,Militia不属于任何组织机构,不然就不是个人权利,这点安东尼大法官当初花了140多页写的相关说明明确标准这是个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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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夏秋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6:55:00
二刀流:第二修正案是对在宪法确认大会过程中那些担心联邦政府因组建常备军因此而解除各州Militia武装的回应。
这个是算你讲对了,是符合历史的。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not be infringed
如果你把它看作一句话(其实就是这样的),那么它就是a free State 通过保留民兵组织对联邦的制衡。是小政府对大政府的制衡,是民兵组织对州政府的支持而不是制衡自己的州政府。
如果你把它看作两句话,所谓的序言条款和操作条款,那么后半句也只是说民众或个人拥有武器的权力不可剥夺。哪里又提到要民众拥武直接对抗政府。至于民众及个人保留武器要干嘛,留给你自由发挥了,所以你的精神图腾还真是臆想式的自我发挥。。
zzbb-bzbz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7:14:02
最不尊重生命的国家
心情夏秋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6:58:30
1814年约翰·亚当斯写给约翰·泰勒的信中说,“历史记载中是否存在一种制度,具有比我们更复杂的制衡机制?第一,十八个州和一些准州对中央政府形成制衡。第二,众议院和参议院相互制衡。第三,在一定程度上,执行权对立法权形成制衡。第四,司法权对众议院、参议院、执行权和州政府形成制衡。第五,参议院对总统在任命官员和条约方面的权力形成制衡。第六,人民通过两年一次的选举而对他们自己的议员形成制衡。第七,几个州的立法机关通过六年一次的选举制衡参议院。第八,在选择总统的问题上选举人对人民形成制衡。这是一个复杂的制衡精品
二刀流,亚当斯怎能把这么重要的人民拥武制衡政府给忘了?要不你下去提醒一下他老人家?
心情夏秋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6:55:00
二刀流:第二修正案是对在宪法确认大会过程中那些担心联邦政府因组建常备军因此而解除各州Militia武装的回应。
这个是算你讲对了,是符合历史的。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not be infringed
如果你把它看作一句话(其实就是这样的),那么它就是a free State 通过保留民兵组织对联邦的制衡。是小政府对大政府的制衡,是民兵组织对州政府的支持而不是制衡自己的州政府。
如果你把它看作两句话,所谓的序言条款和操作条款,那么后半句也只是说民众或个人拥有武器的权力不可剥夺。哪里又提到要民众拥武直接对抗政府。至于民众及个人保留武器要干嘛,留给你自由发挥了,所以你的精神图腾还真是臆想式的自我发挥。。
二刀流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6:16:40

voiceofme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5:24:17
很多在后院练枪,邻居都能听见。这种事德州警察不管吗?

在德州,邻居的枪声和邻居的开爬梯的声音一样普遍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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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不管,后院大随便练枪很正常
心情夏秋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6:11:02
"严格意义说这么说任何对公民武器的限制都是违宪的"。政府,议会,法院三权一直在合谋违宪啊,那怎么就没看到你们拥枪护宪呢?是怂包吗?忍无可忍还在忍?警方用装甲车辆镇压反抗"暴政'的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你要把座车换成坦克车,反正这也是宪法认可的,别光说不练假把式啊,到警察上门现买是来不及的。
二刀流,美国历史中,从A2的本意到现代大法官的释法,哪里说过民众拥武是对政府的制衡?你举例来看看?
二刀流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5:43:55
心情阴暗驰名双标啊,一脚油门下去死三个叫不如枪用的顺手?这是正常思维?你这已经不是人的思维了,还什么可能没想杀人,车超过40迈速度都能对人致死,这是个开车人的正常常识,恰恰是想杀人任何工具都能制造机会,无论是枪是车还是刀,厚此薄彼只是说明了你对枪本身就是具有偏见,你对宪法完全曲解,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请你告诉我这句规定了什么样的武器?18世纪燧发枪,十九世纪level?还是20世纪拴动?如果你认为宪法不保障人民持有现代武器的权利,同样宪法也不保证你用墨水和羊皮纸以外发表言论的权利,同样道理。
还有请注意shall not be infringed.不容侵犯,宪法从没将武器限制在某一类型武器上,严格意义说这么说任何对公民武器的限制都是违宪的。包括NFA武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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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夏秋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5:04:15
印度人开车撞死三个teenagers ,为什么他不用枪而用车?这个问题本来就是个好问题,说明车杀人不如枪杀人来得顺手,这才是正常的思维,可惜你因为无中生有地树立了拥枪推翻暴政的精神图腾,所以你已经走火入魔,无法正常思考了。我觉得问题的可能答案如下:
一:他本来就是没想杀人,只想教训那些teenagers 。二:他想杀人,可是没枪,或者来不及拿枪,只来得及用车。三:他也走火入魔了,为了表明枪是神圣的,枪只能干好事不干坏事,一直在准备干大好事(推翻暴政)的路上,所以只能让车干坏事,要不然铅笔小刀也成,只要对方站着不动不反抗,只是万万不可用枪,因为枪不杀人嘛。
只有你在无中生有地神化宪法规定的枪权,还有脸说枪权不需要神化。你与生俱来的是防卫权,任何人都不得限制和剥夺,但你用什么样的武器来防卫,是宪法规定的,也是宪法可以剥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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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iceofme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5:24:17
很多在后院练枪,邻居都能听见。这种事德州警察不管吗?

在德州,邻居的枪声和邻居的开爬梯的声音一样普遍和合法吗?
心情夏秋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5:06:13
一帖拥枪护宪推翻暴政的灵药,生生就变成了一帖抵抗灵药付作用的必备苦药。
让视拥枪为神圣的二刀流情何以堪?
心情夏秋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5:04:15
印度人开车撞死三个teenagers ,为什么他不用枪而用车?这个问题本来就是个好问题,说明车杀人不如枪杀人来得顺手,这才是正常的思维,可惜你因为无中生有地树立了拥枪推翻暴政的精神图腾,所以你已经走火入魔,无法正常思考了。我觉得问题的可能答案如下:
一:他本来就是没想杀人,只想教训那些teenagers 。二:他想杀人,可是没枪,或者来不及拿枪,只来得及用车。三:他也走火入魔了,为了表明枪是神圣的,枪只能干好事不干坏事,一直在准备干大好事(推翻暴政)的路上,所以只能让车干坏事,要不然铅笔小刀也成,只要对方站着不动不反抗,只是万万不可用枪,因为枪不杀人嘛。
只有你在无中生有地神化宪法规定的枪权,还有脸说枪权不需要神化。你与生俱来的是防卫权,任何人都不得限制和剥夺,但你用什么样的武器来防卫,是宪法规定的,也是宪法可以剥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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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刀流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4:23:30 心情阴暗从来就在枪支帖子下留下鳄鱼的眼泪,却不去被印度人开车撞死三个teenage帖子下打任何字符,对他来说被枪打死的才是命,被车撞死的不死,只是这种洪都拉斯南美贫民区,那地方不牵扯黑社会才是有鬼,顺便问一句他愿不愿意去住呢?枪权不需要神化,这是你与生俱来的防卫权,任何人都不得限制和剥夺
duty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4:45:33
可以想像一下,如果周围邻居普遍酒后练枪,谁敢在那里居住?
二刀流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4:23:30
心情阴暗从来就在枪支帖子下留下鳄鱼的眼泪,却不去被印度人开车撞死三个teenage帖子下打任何字符,对他来说被枪打死的才是命,被车撞死的不死,只是这种洪都拉斯南美贫民区,那地方不牵扯黑社会才是有鬼,顺便问一句他愿不愿意去住呢?枪权不需要神化,这是你与生俱来的防卫权,任何人都不得限制和剥夺
wang5zhao6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4:23:20
事情是这个样子滴:

上周五,在美国德克萨斯州,有一个墨西哥非法移民, 残忍的枪杀了5个洪都拉斯非法移民
End of story
荒野猎人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3:56:00
美国正在缩小与南美的差距………
心情夏秋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3:44:56
据一向神化拥枪权的惯犯二刀流交代,被杀的八岁小孩和三个女人等很大可能是牵扯黑社会。
华伦久费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3:21:31
这个嫌疑犯应该乱枪击毙,别浪费纳税人的钱了。
Nevermind666 发表评论于 2023-04-30 12:44:45
德克萨斯shit hole 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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