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她为保女儿不被性侵锤杀丈夫 被判缓刑:防卫不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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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rpool 发表评论于 2022-06-30 11:18:00
伟大母亲 本来是为母的本性 但是被现代得自私文明吞噬殆尽了
哼哼 发表评论于 2022-06-30 11:12:16
重庆是大地方了,居然还有这种事。令人失望。
月亮啊你可知道 发表评论于 2022-06-30 11:05:40
国内现在是会闹的人有饭吃…..这个丈夫明显就是一幅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样子,政府想管也管不了…..恶有恶报..
华伦久费 发表评论于 2022-06-30 09:47:36
这个事情,奇葩的地方不在于杀夫,而在于前面这个男人对全家人施暴法律不管。如果中国法律管这些事情,就不会发生杀夫的事情。
俺是农民 发表评论于 2022-06-30 07:52:48
中国的家暴法都量刑过轻,对于妻子儿女的虐待都量刑过轻,虐待致死的最重才判7年,而且法院很难判决离婚,导致很多受害者,法律不改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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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2016 发表评论于 2022-06-30 07:02:01判决极其恶心,北京董珊珊被老公打死,老公只判了6年多。在中国,女性一旦结婚,法律就以男性为尊。这就是为什么被拐妇女都有婚姻证。有了婚姻证,女性就不再是人了,而是老公的附庸。
January2016 发表评论于 2022-06-30 07:40:25
老婆叙述是真是假,难道公安没有自己的判断吗?难道犯罪分子都是正人君子,从不说谎吗?涉及到本案,公安去走访一下周边群众,就能得到基本判断。实在不行,还有测谎仪等高科技。文章敢发出来,基本上说明老婆叙述是真的。但确实存在冤假错案,我才为了谨慎起见,加了一句话。就为了加的这一句话,就攻击我的评论。
俺是农民 发表评论于 2022-06-30 07:27:18
+1. 同意这个属于正当防卫,不过判的算好,不用蹲监狱了。中国的判决还挺有意思的:
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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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聊聊 发表评论于 2022-06-30 04:33:04“法院:施暴者已停止不法侵害,不属正当防卫”

虽然最终判决还不算太荒唐,但这就是正当防卫!难道非得是恶人把孩子侵犯了或者恶人把人杀了才算是正当防卫吗?
January2016 发表评论于 2022-06-30 07:02:01
判决极其恶心,北京董珊珊被老公打死,老公只判了6年多。在中国,女性一旦结婚,法律就以男性为尊。这就是为什么被拐妇女都有婚姻证。有了婚姻证,女性就不再是人了,而是老公的附庸。
对于此案,如果老婆叙述是真,老婆除了趁着老公睡觉时干掉老公,没有其他的办法。很多人说,为什么不离婚?连被拐妇女起诉都离不了婚,何况其他人。本案中如果被老公知道老婆要离婚,估计老公早就把老婆揍了个半死。老公打其他人,要坐牢。但老公打老婆,却没人管。所以,根据中国婚姻法,老婆不是人。
有空聊聊 发表评论于 2022-06-30 04:33:04
“法院:施暴者已停止不法侵害,不属正当防卫”

虽然最终判决还不算太荒唐,但这就是正当防卫!难道非得是恶人把孩子侵犯了或者恶人把人杀了才算是正当防卫吗?
中mei2001 发表评论于 2022-06-30 04:08:00
这个判的还不错
已经4段 发表评论于 2022-06-30 03:47:44
通篇都是女人的一面之词。先把人杀了, 然后说他罪大恶极, 这是哪家的法律? 中国的新闻报道,最搞笑的就是把某一方的供词当成事实
漂亮姑娘 发表评论于 2022-06-29 23:50:59
法官总是把做好事的人重判,做坏事的轻放。
maolaomao 发表评论于 2022-06-29 23:43:38
锤的好!
dell_dell 发表评论于 2022-06-29 23:21:22
这个女人杀死这个人渣太明智了,要是报警关几年放出来了,还会继续骚扰她们的。
kelvin219 发表评论于 2022-06-29 22:26:10
这种当事人死后的一面之词很难判定
karlheinz 发表评论于 2022-06-29 22:14:41
睡着了就不会再醒过来了么?粪坑国的法律真特么奇葩
BeagleDog 发表评论于 2022-06-29 22:14:21
这种男人早死早干净。不过中国的法律也有进步。记得在网上看到过,在80年代的严打中,有个河南(?)女子,虽是“生在新社会”,可是她短暂的一生中,生活悲苦,被封建迷信的家人所抛弃,去城里打工又遇到什么清除运动,回到家乡,就被一恶霸霸占。后来在该恶霸外出做生意时,跟这恶霸的嘍嘍有了私情,生下孩子。等这恶霸回来,把她吊起来打,还要把她的孩子杀了(记不清了,也可能是已经杀了)。她就趁这恶霸睡觉的时候,把这恶霸杀了。结果是这个20刚出头的女子被判了死刑,立即执行。是赶上严打。当时看到这个案子,就觉得这不就是“把人变成鬼的旧社会”吗?她不就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吗?社会没有保护她,还不允许她自己保护自己。太没公理了。
不很明了 发表评论于 2022-06-29 21:00:39
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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