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修例风波”关键凶手陈同佳离开香港安全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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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gp3614
发表评论于 2021-10-14 14:22:00
香港或台湾?那一方做出努力让罪犯伏法了?中港台三方从上到下争论起来都是满嘴歪理邪说,振振有辞毫无廉耻。
一辈子梦不断
发表评论于 2021-10-14 09:36:10
反送中港灿们自己等着他给苦头吧
血刀老祖
发表评论于 2021-10-14 05:48:00
尼玛这目光好犀利
skyhorse913
发表评论于 2021-10-14 04:24:45
所谓的台湾法律就是个笑话:诈骗犯回台湾马上被释放,杀人犯不能自己到台湾自首。
台湾这些乡下人,我呸!
邮政编码279
发表评论于 2021-10-14 02:57:07
这人长得这么狰狞这么难看,竟然还有女友,女友竟然还让他花女人钱,竟然还被他杀了,杀了人还能继续花死人的钱,最后还花纳税人的钱,被保护起来不用伏法。什么天理?
石山斤
发表评论于 2021-10-13 22:58:02
由陳同佳案引發的反送中運動,其本質是邪惡反人道的。
香港人的五大訴求沒有一項是合理的,全都是荒謬絕倫,喪盡天良!(一)香港人到中國内地、台灣、澳門殺人放火,只要逃回香港,就不會被法律制裁。(二)香港人可以在街頭扔燃燒彈,扔磚块,扔鐵枝,佔機場,砸立法會,辱罵本民族,侮辱國旗國徽,堵地鐵,打警察,砸警車,砸警署,砸地鐵站,砸銀行,砸店鋪,把學校變戰場,扒人祖墳,打老人,打女人,打内地記者,打講普通話的,用汽油燒老人,用磚頭殺老人....政府不能事後追究,秋後算帳。(三)以上行為是義舉,是和理非,政府要承認。(四)體制外成立调查小組,只查警察,不查暴民,更不能查幕後金流、黑手和外國操控。(五)香港人要直選總督,對不起講錯了,洋總督我們香港人怎麼有資格來選?香港人要直選特首,但不得根據基本法第23條立法限制港人勾結外國、反對中國、爭取港獨的自由。
周8皮
发表评论于 2021-10-13 22:23:46
利用他的,不正是中共及其爪牙么?本来很简单的单纯刑事案件,和台湾签个特别引渡协议即可。却偏偏节外生枝,加进可应大陆要求逮人引渡的私货。
liu98065
发表评论于 2021-10-13 22:13:29
是民进党的律师告诉他这么干的。 为了选举,缺德无底线。
老寓公
发表评论于 2021-10-13 21:44:12
在国安法里给他找个罪名。
Wuweixiao
发表评论于 2021-10-13 20:37:00
总是觉得法律哪里有问题,正义如何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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