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逼出复旦命案的“非升即走”制,本质上是非法的?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点击此处登录    返回新闻帖
十具 发表评论于 2021-06-09 16:30:00
更正:考虑到证明学术能力要时间,大学的pre-tenure才有5,6年这么长。
OldPortland 发表评论于 2021-06-09 16:01:23
Is there a law in the celestial dynasty? A team manages the society as casually as farmer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celestial dynasty is that a group of farmers without cultural knowledge are using power to manage the society blindly.
十具 发表评论于 2021-06-09 14:59:54
作者对tenure的历史寻根刨底,偏偏漏掉了最关键的一点:tenure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学术自由。当然不可以一入职就有了铁饭碗,这才有了tenure track制度。在任何国家,常聘合同都有试用期,这有什么法理问题?考虑到证明学术能力要时间,大学的tenure才有5,6年这么长。
mangoman 发表评论于 2021-06-09 13:29:42
在敌对势力国家例如美国,拒绝一个人升职, 应該掌握了确凿证据. 当然当事人可以申訴.申訴不成, 也可以尝試上法庭寻求解决.可是这种机制在中国,属於天方夜譚>
世事沧桑 发表评论于 2021-06-09 11:55:06
中国大学几千所,美国大学也几千所。现在的人一开口就是前10, 前5,人人都去挤,难免不出悲剧。去普通一点,要求低一点,压力小一点的学校,把身心调节一下,未尝不可以。上海科技大学是新办的,没有那么复杂吧,那么挑剔吧。人终究是过日子,是生活在日常生活中,世界上有几个学术狂人学术天才。每年几万博士毕业,人人都盯着前五名大学,不就是送上门去被羞辱。
一条小路 发表评论于 2021-06-09 11:17:15
冤有頭債有主,報仇雪恨找政府。
老柏树 发表评论于 2021-06-09 11:04:51
@dancing_今宵:有申述成功的例子,当然很少。

我认识的人里有在加拿大研究型大学(前10)被拒绝tenure,找了个小学校同时申述,一年后申述通过,回到原大学至今。
追求永生 发表评论于 2021-06-09 10:52:47
据老夫观察,用性骚扰或者歧视的名义申诉,成功率比较高。个人认为,有些有色人种这个策略用得比较好,大家可以参考一二。

dancing_今宵 发表评论于 2021-06-09 10:15:21在美国大学教师觉得被不公正对待可以向各种委员会申诉,但还真没听说过申诉成功的
dancing_今宵 发表评论于 2021-06-09 10:15:21
在美国大学教师觉得被不公正对待可以向各种委员会申诉,但还真没听说过申诉成功的
洛磯 发表评论于 2021-06-09 10:14:00
在美国,非升即走不是党委诀定
pltc63 发表评论于 2021-06-09 09:53:57
美国制度毁害世界!美国大学的非升即走和以文章挂帅的做法正在破坏世界其他国家的大学的学术氛围
Gryffindor 发表评论于 2021-06-09 09:27:31
所以不出事就是中国制度优越,出了事就搬出美国制度以证不违中国法制?
北美平民2015 发表评论于 2021-06-09 09:21:56
区别是美国有教师工会,有申诉的地方。
groogle 发表评论于 2021-06-09 09:15:00
躺平会更好些
基度山101 发表评论于 2021-06-09 09:07:33
什么非法?这不是跟美国学的tenure track 制度。没有拿到tenure就走人!
页次:1/1 每页50条记录, 本页显示115, 共15  分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