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敲诈吴秀波4千万的情人出狱了,谁是狗血剧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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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zun8224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18:18:00
太牛!
新手一位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14:48:32
这买卖,投机不成失了把米。
penchacha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14:20:59
老婆何振亚才是这件事的赢家。她很清楚吴风流成性,但是她也很清楚自己太爱吴了,所以无论如何都不会离开吴。吴风流就让他风流,玩玩而已。吴离不开她,因为她才是吴内心的定海神针。无论出什么事情都是靠她摆平的。
这个事情一开始要1000万是少了。陈这几年也是好吃好喝日子过的很舒服,1000万当然保证不了她的生活质量。但是陈显然没开好价钱。 根本没开到位,开价3000万,还一下2500万应该可以拿到的。陈要的那么少,远低于吴的心里价位,吴可能就很快答应了。等陈钱拿到手,她应该发现是要少了。但再开口要就相当于撕破脸了。这是你自己答应的又开始反悔。所以她开始耍赖,发照片了。还一下子再要3000万那么多。吴就觉得这事有点没完没了。麻爪了,求助于老婆。
老婆一看还准备要那么多,算算吴这几年赚的不少了,剩下的够两个享受生活的了。索性报警,一是报仇,二是让吴不能再在外面找新的小姑娘,三是让吴退出娱乐圈回家陪她。真是一箭三雕啊。所以这件事情就是何振亚的胜利。
她真是一个有聪明,又有魄力的女人。难怪吴被她吃的死死的。
木杉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11:45:00
是啊,要是前某首富跟谁这样干了七八年,然后不给个小目标的钱,似乎也面上无光吧。当然最好的是管住自己,有钱的也没都去找不是?那么多有钱人也没那么得瑟不是?
CN1618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11:34:37
设想一下,如果某实力渣男(随意代入如马云王思聪之类)明码出价1400万明确征讨小三,7年,会有多少小姑娘拼命争取这出狗血剧的主角?这样的社会环境,确实有问题。
easycity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11:21:58
马克思说过,国家机器,就是镇压的工具。法律,尤其是刑法,是最明白无误的镇压工具。
讨论法律,尤其是勒索罪,已经是刑法的范围,应该平心静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如果因为立场,同情,或者其他任何原因,对法律条文,法庭判例,产生了抵触情绪,有可能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站到了法律要镇压的那一群人里面,对自己和对社会,都没有好处。
我罗罗嗦嗦讲一大推废话,就是想让因为吴秀波陈昱霖案件对社会和司法系统有怨气的人,能够平静下来。也想让没有什么立场的人,不要因为这些有怨气的人的言论,就对法律产生误解和怨气。
easycity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10:50:26
绝大多数玩水淹死的,都是会一点游泳,但是没有达到游泳高手境地的人。最容易犯法的人,除了完全不懂法的人,也包括懂得一些法律条文,却不懂得法律精神的人。
刑法和民法的区别,就是刑法打击最恶劣的案件,不需要当事人提告,由国家提起公诉。而民法规范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行为,必须由当事人提告,然后国家机器,比如法庭,才会介入。
合法婚姻中共同财产的处理,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没有夫妇双方之一发起诉讼,国家不会介入。即使国家介入,也是以调解和经济赔偿为主。很多明显违反的事情,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更没有成为公众事件。所以,大部分人并不知道夫妇共同财产处理的法律原则。
而以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威胁他人转让财产,则是再明显不过的勒索行为。陈昱霖的行为如果不触犯刑法,那很多没有暴力行为的黑帮就自然洗白了。
至于导致陈昱霖触犯刑法的具体原因是不是符合道德,其他人是不是也有犯法行为,其他人是触犯刑法需要判刑,还是只触犯民法,只需要当事人谅解,与陈昱霖本人的罪行无关,只与陈昱霖的刑期有关。
helloworld1000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10:35:22
This is a very good lesson to everyone!!
Well Done!!
徐宿淮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09:30:26
能定敲诈罪还是权钱说话。两人的关系很难说多少是多,多少是少。陪伴也可以说是无价的。这也是很多老人愿意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保姆的原因。如果只是要钱没有其他行为根本不构成敲诈罪。
lemontree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09:22:57
两都狠人互相收拾为民除害
easycity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09:00:04
这个案件的意义就是,婚姻对于人类的延续,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所有正常国家,都对正式登记的婚姻关系有着严格的保护。基于保护私有财产的现代法律,对保护婚姻双方的共同财产,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
在这两个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优先之前,婚外情,长期同居,都显得是浮云一片。唯一的例外是有了孩子,不管孩子身份如何,孩子会受到制度的保护。
浮云想要对撞基石,就免不了遭受法律铁拳的重击。国家机器就是干这个的。
木杉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07:33:00
我还是觉得这个应该属于合同纠纷而不是刑事敲诈勒索。因为刑事勒索是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在这个案子里,不存在非法占有。你不能觉得别人要价高了,就说是非法占有。他们之间的包养婚外情是两个人长期都有主动参与的事实。这样的所谓隐私也应该属于他们两个,也是他们之间议价的基础。何况吴男以前有时甚至还很张扬。如果女方选择对自己的那部分隐私公开,她是完全有权的。至于她要价多少,那也是他们之间的事,5百也好5亿也好,不关他人的事。国家也不想给这种事儿设个法定上限吧。这些都构不成非法占有。既无非法占有,又何来敲诈勒索?!国家的法律不应该是只保护金主的霸王法。是不是一方使了钱,买通了什么人,对本案施加了不必要的干涉和影响?这个案子影响很不好,会损害我国法律形象,而且会是长期负面的影响。有可能像杨乃武和小白菜那样的故事。
Choices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06:52:00
干得好,二个人。为民除害
yeefaye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05:30:19
解放前, 上海的黑帮老大杜月笙曾经处理过一个类似的案子, 一个小开被女人讹诈, 所要数目超过当时的公认价格过多, 杜派人出面, 几次沟通不成, 直接沉塘。
吴的这件事, 是好事, 给后来人警醒:男人管好自己下半身,否则身败名裂; 女人管好自己贪欲, 否则, 进监狱。如果这件事情, 吴付了4千万, 那么, 他继续演成功大叔, 女人的成功致富, 会在圈内成为虚荣的女人的成功典范, 会前赴后继的。
xinxin76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05:21:17
嫁给律师吧,
人_天涯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04:19:21
还好意思亮相。。。服!
znggg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04:17:00
俩人渣
南极之葱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02:57:00
一对渣
VIIIGUA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01:22:00
这个吴法天律师把和委托人的聊天记录放出来也真是无法无天了
香水百合 发表评论于 2021-02-23 01:16:00
最後 還是吳救了她. 感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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