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酒后粗暴执法,板子不能只打在“喝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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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马路上驱赶摊贩的,不一定都是城管,还有可能是 " 城管劝导员 "。

11 月 23 日,在广东佛山石湾镇一街道上,就有两名戴 " 城市管理 " 工作牌的男子,在粗暴驱赶路边摊贩时,被围观市民发现其中一个穿制服的身上有浓重的酒味。24 日,新闻记者通过知情人士了解到,两名人员为石湾街道执法队通过第三方聘请的城管劝导员,制服男子当天上午曾经喝酒,目前该人员已经被辞退。

穿着城管制服,胸前佩戴 " 城市管理工作证 ",冠冕堂皇地上路执法,原来是街道执法队通过第三方聘请的城管劝导员,也就是外包公司的雇佣人员。难怪其工作证上没有姓名、照片和工号,遭到询问其是否是城管队员时,不予回答还硬是挣脱跑掉,感情是心虚了。

这名心虚的男子最终被辞退了。表面上看,他被辞退是因为在执法时喝了酒(另一名没喝酒的没被辞退)。但这事儿问题的根源并非出在喝酒上,而是出在当地执法部门将执法权违法外包的问题上。

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但当地街道执法队却将执法权违法承包给了第三方,而第三方的工作人员虽然美其名曰 " 城管劝导员 ",但他们实际上却在行使着执法权,此事也正是因为他们的粗暴执法引起的。

这件事,不该止步于将板子打在喝了酒的外包人员身上,还应该细挖、深挖一下 " 外包 " 的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