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这个州通过最严苛法案 几乎禁止任何形式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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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州议会19日通过被认为是全美最严苛的禁止堕胎法案,除了医疗紧急状况或怀孕是强奸、性侵或乱伦的结果外,禁止在怀孕的任何一个阶段堕胎。图为州长斯蒂特。美联社
奥克拉荷马州议会19日通过一项法案,将禁止受孕后堕胎,并允许普通公民起诉那些故意给孕妇做堕胎手术或引产的堕胎业者。

根据CNN和《华盛顿邮报》的报道,该项法案是全美最严苛的禁止堕胎法案之一,法案禁止在怀孕任何一个阶段堕胎,除了医疗紧急状况或如果怀孕是强奸、性侵或乱伦的结果并已向执法机构报案这些例外。

奥克拉荷马州众议会当天以73票赞成16票反对的表决结果批准了该项法案,法案现在已被送交给共和党籍州长斯蒂特(Kevin Stitt)。斯蒂特此前承诺将签署任何一项限制堕胎的法案。单是今年,斯蒂特就已将两项有着争议性的禁止堕胎法案签署成法律,其中一项以德州禁止堕胎的法律为蓝本,允许普通公民为执法对堕胎业者采取民事行动。斯蒂特在4月份时又将一项近乎全面禁止堕胎的法案签署成为法律。

奥克拉荷马州议会19日通过的法案一旦签署成为法律,那 它将成为美国最严苛禁止堕胎法律,并再一次改变全国堕胎权之争的格局。

数百万名堕胎病人为做手术可能被迫旅行数百英里。奥克拉荷马州曾是毗邻的德州一些妇女的庇护所。德州去年颁行法律,怀孕6周后禁止堕胎。

在法案获得通过之时,由于预期美国最高法院下月在一起有关密西西比州堕胎法律审理时将会推翻“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的裁决,共和党人所主导的州一直在积极推动较严苛的禁止堕胎立法。

在该项法案通过后,该项法案发起者、奥克拉荷马州共和党籍 议员斯蒂尔曼(Wendi Stearman)在一项声明中说,“我真诚地希望这项民事责任法案将给奥克拉荷马州未出生儿童的生命提供 有力的额外保护。”他对CNN说,“我们的意图是为了阻止堕胎,而不是避孕。”

堕胎权利倡导者誓言,一旦该法案成为法律,他们将提出司法挑战。生育护理组织“计划生育”(Planned Parenthood)表示将就此立法把奥克拉荷马州告上法院,称堕胎禁令必须被阻止。该组织发推称“在普通公民的 迫下,奥克拉荷马州议会刚刚通过了一项全面禁止堕胎的立法,一旦州长签署该法案,该禁令将生效,使得奥克拉荷马成为第一个完全取缔堕胎的州,即使“罗诉韦德案”的裁决依然有效。”而奥克拉荷马州一个名叫信任女性(Trust Women)的堕胎业者称该法案通过,“是反堕胎议员对权力无理由和残忍的一次炫耀”。

cczz 发表评论于
富人可以到外州去打胎。穷人只能生下孩子领救济金。。
林外芭蕉 发表评论于
“无理由流产后容易导致习惯性流产”——哪那么容易就习惯性流产啊。又不是天天堕胎,只要有合格的医生和安全的措施就没问题。这么严格的堕胎法可能会滋生非法渠道的堕胎,堕胎的女性没有了法律保护,被置于了更危险的境地。

“以后想怀孕都怀不上”——我自己作为一名女性来说,so what?! 
bingwood 发表评论于
太好了,共和黨中期選舉選情堪憂,自我“為淵驅魚”!
北美庆丰 发表评论于
下一步就是避孕非法。
xyz18 发表评论于
这个答案并没有多严苛,已经允许那些医疗紧急情况或者性侵乱伦导致的怀孕流产,其他正常情况下怀孕谁会那么残忍的去堕胎,保胎还来不及呢,再说年轻人不知道流产的厉害,无理由流产后容易导致习惯性流产,以后想怀孕都怀不上,后悔都来不及,年轻人不知道厉害,这个法案可以说是有效保护了那些不珍惜自己身体的年轻人
基本算好人 发表评论于
这个过分了、对共和党中期选举不利
Sam大树 发表评论于
应该追加一个法案,每个出生婴儿必须有父亲和母亲。

母亲容易确定,父亲则必须立法用警力支持确认。
不自觉签字的强迫验DNA,政客当官,强奸犯坐牢也必须承担育婴费用。

这样子,婴子的出生权,受父母养育权才真正有保障,
而不是只生不养。
ca_lowhand 发表评论于
这是意图扭转白人人口比例下降的趋势,算是对症下药用心良苦。左棍在毁灭美国,右派试图挽救。
beifangdezhu 发表评论于
太狠了,完全把女人当作工具了
znggg 发表评论于
富人无所谓,真正限制的是穷人
西岸-影 发表评论于
这个事情其实也是有方法抵制的,就是以联邦法在联邦法院起诉那些“揭发”的人,因为很容易用侵犯隐私的罪状提出控告。
脱胎是女性的隐私,医疗记录也属于同一个范畴,不能被侵犯。那么你是如何获得这种信息并且有确凿证据证明某人堕胎或者某个医生实施了脱胎的?
“杀”他几个,看哪个溜子还敢谈这件事。
美国有三分之二人口表明不支持推翻roe v wade,美国经济状态目前并不好,社会矛盾已经很多,竟然还有人在这种紧张时刻折腾这种明显会引起社会矛盾激化的议题,生怕天下不乱。
中国文革初期就是这样。
更何况这等于废除宪法第14修正案。如果成功,下一步必然要让种族歧视合法化,因为平权法案是基于同样的宪法原则和修正案。
小鱼观景 发表评论于
吃饱了撑的
llarry 发表评论于
华人右派多,可以考虑去落户,拿出实际行动,支持当地税收。
渤海 发表评论于
左棍州先后制定,前后不分"彩虹法",男女不分"同厕法",教唆幼童"切丁法".. 外州认为是他们的州法,虽然不认同,也没要他们如何如何。
现在外州根据自己的理念立法,左棍上窜下跳,硬要把自己的意识形态强加给外州,什么玩意儿。
京工人 发表评论于
我们共和党对富人没有办法,但是我们得把没钱去外州堕胎的穷女人管住,让她们生孩子并且抚养孩子。
笑薇. 发表评论于
文化倒退!
modems 发表评论于
再来一次南北战争吧,赢了就说了算
云白天蓝 发表评论于
支持!生命权人人平等!堕胎就像房东可以随便杀死房客一样!谁为胎儿发声?谁为胎儿维权?左左们不是天天喊叫人人平等吗?你们给胎儿平等权利了吗?
CTPCW 发表评论于
堕胎禁令必须被阻止。
worley 发表评论于
注意避孕,避免杀死小生命。胎儿也是一个幼小生命,也应该有人权。
如果非想自由堕胎,就搬到附近的州呗。或者去附近的州堕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