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卓起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需要申辩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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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13 日报道近日,仝卓高考舞弊一事再次掀起热议,相关事件细节曝光,相关涉事人员被检察院提起公诉。仝卓本人对于此事连续发文回应,他曾在 1 月 10 日发文表示 " 并不是我高考舞弊,是部分人员对我的高考进行了舞弊 "。

1 月 12 日,仝卓再次发文回应近期的热门问题,他对于自己起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一事给出解释,他透露处罚的内容和依据与自己的经历记忆完全不符,认为自己需要一个申辩的机会

仝卓还表示自己的家人连续多日遭受到外部压力,自己被要求撤诉。

仝卓自此直指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在庭审中涉嫌虚假陈述等问题。

稍晚,仝卓工作室也转发仝卓的该动态,点出要点,再次强调山西省招考中心有违法行为。

 

相关报道:仝卓高考舞弊案细节曝光:教育局工作人员安排伪造材料

北京青年报 1 月 10 日报道北京青年报记者 10 日从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的起诉书获悉,已有部分涉及仝卓案的山西临汾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被提起公诉。

据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起诉书显示,张某某在临汾市某局某科工作,彭某某在临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

检察院审查查明,2012 年 7 月,时任临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苏迎泽为仝卓违规办理转学手续。2020 年 5 月 30 日,在相关部门调查期间,苏某某为将仝卓转学档案补齐,遂安排被告人彭某某、张某某伪造相关材料,后二人在被告人刘某某经营的某广告部伪造全卓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并放入仝卓学籍档案。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彭某某、刘某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被告人张某某、彭某某、刘某某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彭某某、刘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起诉书显示,该案件已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0 年 5 月,歌手仝卓在直播中向网友透露,他 2013 年用了某些手段,将自己的往届生的身份改成了应届生参加高考。这番话随即引发网友质疑。

2020 年 6 月 12 日,山西省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布了该案的调查结果,15 名弄虚作假为仝卓伪造应届生身份、办理预备党员手续人员分别受到严肃处理。

通报显示,在相关部门对仝卓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期间,临汾市教育局总督学苏迎泽等人为逃避责任,伙同该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张文成伪造仝卓由延安迁至临汾的户籍迁移手续,通过张子荣、贾美兰、薛文琴将该手续放入仝卓转学档案;临汾市教育局局长李晋平知悉该情况后,既不制止,也不报告,并指使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2020 年 6 月 3 日,临汾市公安局以涉嫌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苏迎泽、彭波、张文成三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待司法机关查清三人问题后,依纪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