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近两年 中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将第二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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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原告徐枣枣。

  曾引发关注的“国内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9月17日将第二次开庭。距离第一次开庭已经相隔近两年。

  南方都市报记者曾在2019年12月报道过这一案件的初次庭审。

  2019年12月23日,国内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一个多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

  刚过30岁的徐枣枣暂时不打算结婚,但她不排除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一位母亲。随着年龄增加,徐枣枣想为自己未来的生育选择留一份可能性。2018年年底,在北京工作的她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冻卵”,但因为是未婚,无法提供结婚证被医院拒绝,徐枣枣将医院告上法庭。



  曾引发关注的“国内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9月17日将第二次开庭。距离第一次开庭已经相隔近两年。

  距离初次庭审已隔近2年

  作为首例走上法庭的国内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开庭吸引了社会的关注。第一次庭审持续一个多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

  在第一次庭审中,来自被告北京妇产医院一方的代表是该院生殖中心的一位临床医生。她和被告一方律师在休庭后婉拒了在场媒体的采访请求。徐枣枣本人则表示,在庭审过程中,双方的态度比较友好,庭前会议中,对方也表示能够理解原告的诉求。不过,法庭辩论的过程相当激烈。

  南都记者从原告一方了解到,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一方提出的辩诉理由包括几点:

  1.国家卫生部门2001年制定、2003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对单身女性的冻卵作出了规章层面的限制,医院不得不遵守规范。

  2. 单身女性冻卵技术本身还不成熟。

  3. 单身女性生孩子会造成单亲子女的教育问题。

  4. 如果单身女性冻卵被准许并广泛开展,会推迟女性生育年龄。

  5. 伦理上会涉及争议,比如代孕。

  对于这些论辩的观点,原告一方也提出了辩驳。徐枣枣本人认为,单身女性冻卵背后的可能性是非常广阔的。单身女性冻卵不等于孩子就出生在单亲家庭。未来是以结婚的方式来使用冷冻卵子,还是自己单身生育,这都是存在可能性的。“目前社会主流观点对于生育可能性的想象有一些狭窄。”

  此外,徐枣枣表示,已婚的夫妻也可能因为离异而产生单亲家庭的子女教育问题。“整体的社会问题不能由单身生育来背锅。女性自己有没有权利养育这个孩子,其实应该是由女性自己来衡量、评估和决定。



  第二次开庭的法院传票。

  目前法规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目前,在我国,法规不允许未婚女性通过合法卵子冷冻实施生育力保存。

  卵子冷冻技术是指对卵母细胞进行冷冻和超低温储存,以治疗不孕症及保存女性生育力为目的的医疗技术,属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范畴。目前我国卵子冷冻技术主要应用于不孕症治疗中取卵当日无精子的应急冷冻、剩余卵子保存等。

  按照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冻卵”等辅助生殖技术只能由已婚夫妇行使,单身女性并不享有该权利。

  而根据《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男性无论是否已婚均可基于“生殖保健”或“需保存精子以备将来生育”目的申请保存精液。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彭静2020年提交了《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权》的提案,建议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

  对此,国家卫健委答复称,“考虑社会、法律和伦理等诸多方面因素,原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2003年修订颁布)明确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国家已经启动《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条例》起草

  国家卫健委相关的答复中称,为进一步加强辅助生殖技术管理,防范技术应用风险,国家卫健委积极推动提高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立法层级。目前,已经启动了《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在梳理辅助生殖技术领域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医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据南都记者了解,近年来,响应社会上关于允许单身女性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呼声,国家卫健委组织的专家研讨中将卵子冷冻技术作为重点专题进行探讨。

  国家卫健委称,“将继续密切跟踪冷冻相关技术进展,研究制订卵子冷冻技术规范和相关基本标准,明确卵子冷冻技术应用条件和适用人群,规范以医疗为目的的卵子冷冻技术临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