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拾获鸟蛋孵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饲养3年后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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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瑶区瑶族乡纳卓村委会的波某看到了森林公安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放的宣传单,得知擅自驯养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并且担心野生动物携带病毒,于是便打电话给森林公安,主动上交饲养3年的“野鸟”。

△孔雀雉(图片来源网络)
 

这只“野鸟”通体为乌褐色,两翼和尾羽长着紫色和绿色的眼状斑,与孔雀尾屏相似。经了解得知,它是波某的父亲3年前在林地挖笋时发现的“野鸟蛋”,捡回家让母鸡孵化出来的。因孵化出的小鸟与众不同,波某便一直将其饲养在家中。

经鉴定,这是一只孔雀雉,濒危物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栖息在海拔1500米左右的热带雨林、季雨林及竹林中,大多单独活动于阔叶林下灌丛草地上。通常营巢于低山和山脚地带茂密的森林中。巢多置于树根旁或草丛中地面上,甚简陋,主要利用地面自然凹坑,内垫以枯草茎、树叶或羽毛即成。波某的无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2条第1款规定,构成违法,但因其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可从轻处罚。

目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对波某作出了没收孔雀雉的行政处罚,并将这只孔雀雉移交至野生动物救助保护站进行收容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