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衣“杀人”!女子车底惨死,丈夫跪地雨中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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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六月,珠海金湾一对夫妇在雨夜中驾车回家,途经机场西路时,妻子离奇卷入搅拌车车底被碾压惨死,丈夫在雨中跪地痛哭。交警调查发现,事故和一件致命雨衣有关,而在三年前,金湾已经发生过一起“雨衣杀人事件”……

  金湾女子回家途中卷入车底

  2018年6月13日晚上7点50分,漆黑的天空里下起了雨,雨水渐渐大了起来,淅淅沥沥地打在道路上。在金湾某金属公司工作的万某、妻子彭女士刚忙完一整天工作,正准备驾车沿机场西路回家。

  两人各自披上一件雨衣,丈夫万某开电动摩托车,载着妻子彭女士沿机场西路西往东方向最右侧车道行驶,一路冒雨回家。

  当电动摩托车行驶到广金公交巴士站附近时,万某从最右侧车道往左拐出,突然,隆!隆!隆……一连串响声贴耳而过,万某感觉到身后的妻子被一股外力拉着,“砰”的一声巨响,两人失控摔倒在地上。



  万某立即爬起来,朝身后看去,发现妻子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下半身血肉模糊,万某爬到妻子身旁,抱着她嚎啕大哭,雨水、泪水混杂在一块,从万某的脸庞不断滴落。

  接报警后,金湾交警陆警官立即赶到现场,看到一辆灰色的无号牌电动摩托车倒在地上,一名年约40多岁的女士,下半身血肉模糊一动不动,电动摩托车车头、路上残留着被撕破的蓝色雨衣。



  电动摩托车后方停着一辆粤JFxx93号蓝色厢式大货车,电动摩托车一百多米远的前方停着一辆粤C2xx88号白色混凝土搅拌车。



  一名男子跪在女士身旁失声痛哭。很快,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并对女士进行抢救,但因女士腹腔脏器、双下肢受伤严重,当场死亡。一个鲜活的生命,在漆黑的雨夜中永远逝去……

  事故再次发生

  2016年5月28日,同样的事故再次发生,没想到时隔两年。



  经过现场勘查,事故前方100多米的搅拌车右前轮挡泥板上,留有死者人体组织,而距离事故电动摩托车较近的大货车上,却没有明显的接触痕迹。

  两个小时后,陆警官对现场勘查完毕,马不停蹄地赶回中队,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没想到竟有惊人的发现:

  第一段视频,在晚上08点00分04秒,一辆电动摩托车、一辆搅拌车几乎并排沿机场西路西往东方向行驶到广金公交巴站附近,电动摩托车在道路最右侧车行道行驶,搅拌车在中间车道行驶,两车保持一段安全距离,一路上雨衣随风摇摆。



  第二段视频,一辆大货车打着危险警报灯,停在机场西路广金公交巴士站路段最右侧车道上。8点00分10秒,电动摩托车向左变道,距离搅拌车越来越近,正当两车经过大货车车尾时,电动摩托车被搅拌车、大货车夹在中间,电动摩托车突然倒地,搅拌车向前行驶了一段路,随后慢慢靠边停下。



  交警将视频放慢速度,一帧帧回看,发现搅拌车右前轮与电动摩托车贴近时,电动摩托车乘客彭女士雨衣被搅拌车右前轮拉扯,电动摩托车瞬间失控往左侧侧翻,彭女士卷入搅拌车右侧后轮辗压而过。

  完整视频

  电动摩托车遇到故障的大货车而变道,那么大货车为什么会在这个路段停车,司机对事故有没有责任呢?

  大货车停路边也要负责任

  交警连夜对事故展开调查,经调查,当天下午5点50分左右,欧某驾驶大货车从小林工业区准备回三灶,当他沿机场高速北往南方向行驶到机场高速三灶镇路段时,欧某突然发觉刹车失灵,赶紧挂低档将车慢慢沿机场高速三灶镇出口驶出。

  6点28分,欧某原本打算将车停在公车站旁,无奈货车行驶到公交站前的一条斑马线时,彻底开不动,欧某立即打开双闪灯,并联系修车师傅。等着等着,师傅没等到却等来了大雨,于是欧某躺在车上休息。



  一个半小时后,万某驾驶电动摩托车来到事发路段前200米左右,看到大货车停在人行横道上,以为大货车在停车让行。可电动摩托车越靠近越发现不妙,大货车一直停在路边不动。



万某急急忙忙看了一下被雨水打湿的倒后镜,向左转出,避开这辆大货车。



  而搅拌车司机高某,一开始行驶在机场西路最右侧车道,距离大货车300米左右时,高某发现右前方打着双闪灯的大货车,于是紧急变道到中间车道行驶。



  谁料经过大货车车后时,电动摩托车突然向左变道,大雨加上视线盲区,高某根本察觉不到。就在这时,电动摩托车乘客彭女士的雨衣被搅拌车右侧车身刮挂,直接将彭女士卷进车底,碾压身亡。高某直到感觉到车身抖动,听到车尾有异响,才意识到发生大事,立即靠边停车。



  发生事故后,大货车的司机、副驾驶乘客急急忙忙从车上下来,弄来树枝放在车辆后方,作为提醒。可惜,此时任何的补救措施都无法挽回死者的生命。



  虽然大货车与电动摩托车没有碰撞和接触,但大货车停在路上足足有一个半小时,期间除了打开危险警报灯外,一直未做任何防范措施。不仅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更是电动摩托车变道的原因,这起事故与大货车安全防护措施不足脱不了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交警认定,万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驾车变更车道行驶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且驾车向左变更车道时未提前开启左转向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方面过错;



  高某驾驶搅拌车载物超载108.29%,驾车时疏忽大意,未观察清楚道路交通情况,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过错;



  欧某驾驶大货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难以移动时,没有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警示距离,也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过错。

  万某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高某、欧某共同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所幸泥头车、大货车都买足了保险,赔偿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由于事故发生在下班途中,彭女士所在公司将事故认定为工伤,也作出了赔付。

  事故背后的故事

  死者彭女士,46岁,湖南人。2010年,彭女士到老公万某所在的金属公司工作,随后儿子也到了公司工作,一家人租住在三灶镇月堂村,生活虽然过得清贫,但是乐也融融。

  妻子死后,万某就像天塌了下来一样,整体沉默寡言。这条一同同行了8年熟悉的回家路,以后只剩下万某和儿子走下去,他们再也听不到妻子熟悉的声音。

  大货车司机欧某,30岁,广东吴川人,家中有一待业妻子和两小孩,是全家的顶梁柱。2013年与亲戚合伙买了这辆大货车,由自己当专职司机拉货。他万万没有想到,因为车上没有准备反光标识牌,坏车后没有做足防护措施,间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不仅要负事故责任,还要赔偿40多万。



  与大货车同等责任的搅拌车司机高某,46岁,2017来到金湾区的某混凝土搅拌公司工作,工作才一年多时间。除了每月固定的300元洗车费和500元安全奖金外,其他工资都要靠多劳多得,高某为了能多赚点钱,在珠海大大小小的道路上,不知道跑了多少转。发生这样的事,不但要负同等责任,赔偿高额赔款,心理上也烙下事故阴影,要好长一段时间才走得出来……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三个司机的一时疏忽酿成一起惨祸,夺走一个生命,连累三个家庭,教训非常深刻……

  悲剧!教训太深刻了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毕竟生命是自己的,

  别让家人和他人难受

  来源:珠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