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天天坐1路车路过观音弯那,早就留意这个房子了,正好在新路的要道上,本来想去拍,可是路过的时候车子颠的太厉害了,拍的全是花的,没想到今天他们自己拍上来了,哈哈!其实作为私心来说,这房子拆了几哈把路修好是最最最希望的了!但是一想到现在到倒迁安置,确实不敢恭维ZF了!去年我家房子倒迁就是,当时很高兴,超出的每平方按1400多算,想哈还便宜,没想到今年倒迁过来的是安1100/平方算的,心里真的是象吃了苍蝇,硬是豁的到一个算一个!
最后还是希望尽早路通!
嘿嘿,看他们的标语,这钉子户当的真有政治头脑,佩服啊!哈哈!
为什么政府工程修建也会遇瓶颈问题,值得我们的政府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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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在我家门口张贴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公告(2009)字第610号,住房及养猪场面积合计495.48平方米货币补偿金额178424.07元,如有意见可在公告之日起3日内与中心联系并反映,公告日期2009年06月24日.26日早晨10点我方一行3人到街道办事处二楼小会议室与拆迁服务中心余政,俞树波,街道办侯主任及区环保局李朝勇坐谈.侯主任谈到公告中货币补偿标准是严格按照市府文件标准执行,363.56平方米的猪场生产用房认定为砖木偏房以每平方米60元人民币标准赔付没有问题,他个人绝对相信余政余科长不会隐瞒政策,从中中饱私囊.市政重点工程任何人也阻挡不了及他本人极不情愿强拆他辖区内房屋.余政当场宣读赔补偿标准及询问我方要求.我方要求有以下五点:1,补偿标准明细表未见下发机构印章,要求出示补偿标准明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363.56平方米猪场生产用房认作偏房以60元每平方米赔付不能接受,应按企业赔付标准赔付并要求出示企业赔付标准.3.安置应做到人有房住,猪有圈养.4.新建公路路基所到之处,因房屋阻挡我户可无偿拆迁支持建设.5.政府可否考虑按现行价格回购猪场种猪,以解决猪场安置问题?余政表示偏房认定已无协商余地,60元的标准是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拆迁不管猪场安置.他作为政策执行者且代表政府权限如此.协商不成只有强拆.关于政府回购种猪一事明日可向上级反映.区环保局李朝勇询问我方猪场可通过环保评定?及搬迁后猪场重建环保评定不与通过,因为市府有规划.言下之意猪场重建几无可能!以上谈话征地方由俞树波记录,我方也有记录并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