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秦凌 通讯员 高山) 合川一位七旬的老太为生财,两次在家中贩卖海洛因,数量虽然不足1克,却换来两年徒刑。近日,合川市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对何某作出一审判决,并追缴违法所得170元。 法院审理查明,何某系该市涞滩镇水寺村村民,今年70岁。去年8月,何在家将1小包毒品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朱某,获赃款30元。同年9月11日,何某在家中再次将3小包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龚某和谢某,获赃款140元。当日,龚、谢二人携海洛因返家途中,被公安机关挡获。随后,公安机关对何某住处进行搜查,搜出尚未出售的海洛因3小包(7小包总共数量不足1克)。侦查阶段,何某主动供述了向朱某贩卖海洛因的事实,并交代所贩卖毒品海洛因是从他人处购买。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何某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主动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同种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