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在兰州市内黄河岸边的中山桥、鸭嘴滩等地都能看到一些人赤身露体地在黄河游泳,面对身边来来往往的行人一点没有羞怯之色。一些群众告诉记者,前几年这样的现象还不多见,从今年夏天开始,黄河岸边裸泳的人格外多,有男性也有女性。在兰州,市民还给裸泳者起了一个外号,叫“裸爷”。
在兰州市中山桥附近,记者看到十几名冬泳爱好者在路人的注目下脱光衣服,做了准备活动后,相继跳入水中,向黄河对岸游去,有些人还在水里不停地嬉闹。马路上的几位行人不停地摇头指责。市民陈立功非常气氛地说:“简直就是不知羞耻,把兰州人的脸丢光了。”有人乾脆拿出手机打110报警。
很多人对在公众场合裸泳表示反对,他们认为,裸泳不仅是一种道德败坏的表现,同时也严重地损害了城市形象。市民马云志说,在其他国家,裸泳已经成为一种能够让人们接受的行为,但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下,实在难以让人接受,“在我们城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在公共场合公然赤身露体,既是对别人的不尊重,也是不自爱的表现”。兰州市黄河风情线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期他们连续接到不少群众的投诉,要求政府职能部门严厉查处裸泳行为。
“我们的初衷是锻炼身体,既没有影响到他人的生活,也不违反国家法律,不应该被看作是败坏公德的表现。”一位“裸爷”说,裸泳不仅对人的身体健康带来诸多好处,同时也挑战人的心理极限,因此非常有益处。他坦言:“反对裸泳是观念保守的表现。”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裸泳在很多年轻人中受到普遍赞同,他们认为,随着中国逐步开放,社会也逐步多元化,人们敢于彰显自己的个性和爱好,应当是一件好事。
兰州黄河风情线管理办公室监察大队队长陶荣伟说:“尽管裸泳受到很多人的反对,但从法律的角度上讲,目前国家没有任何一项法律法规明确对裸泳是否违法违规作出规定,因此对这种行为进行制止,没有法律依据。”他认为,在一定程度上讲,裸泳也不是一个道德不道德的问题,而是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尚待更多的人逐步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