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堕胎就是让妇女没有自由
文章来源: 山琳-寅兮2021-12-03 04:33:13

为什么共和党要支持反堕胎法,反堕胎就是让妇女没有自由

 

上周三由美国最高法院举行了关于密西西比州禁止堕胎法的上诉辩论,也称罗伊VS韦德。此案的最终裁决可能在六个月内出台。其裁决后果很可能会引发美国社会的大震荡。

 

为什么呢?

 

让我先简单介绍一下罗伊诉韦德案的历史。这一著名的司法公案发生在1969年,当时,一名化名为罗伊的二十一岁的美国德州女子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这已经是她的第三胎了,她不想再生孩子了,就决定要做打胎手术。但是当时德州政府的法律是禁止打胎的。于是,她就采取了法律手段,起诉了德州政府。这一诉讼案费时几年,所以她最后是一边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一边继续打官司,孩子生下来后,她就直接把新生儿送给了一陌生人家去抚养。罗伊的案子最后打到了最高法院,1973年,最高法院判决罗伊胜诉德州政府。

 

最高法院对罗伊的判决结果,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美国妇女因为有了选择生育的权力,打胎的权力,也就拥有了自主权。从此,美国妇女不再只是一个生育的工具了。也就是说,从1973年开始,美国妇女开始拥有了真正的人权。

 

从社会意义上讲,因为罗伊的胜诉,美国妇女的就业机会,生存的环境都有了全新的改观,妇女选择人生的机会和可能因为不受生育的牵扯,而大大提高了。

 

从1973年到今天,五十年过去了,按理,美国妇女已经不需要为自己的人权和自由的权力辩论和担忧了。

 

但是,上个周三,也就是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在最高法院举行的禁止堕胎辩论庭审却让这美国妇女这五十年里所拥有的自由和人权力危在旦夕。

 

这又是为什么?是什么变化导致的今天呢?是美国的宪法变了吗?没有。是美国的妇女变了?没有!和1973年相比,不一样的是美国时任最高法院的法官,他们中的大多数已经不是为民伸张权益的法官了。当年的罗伊诉韦德案是受到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党的法官的共同支持才胜诉的。但是,今天美国的共和党大法官已经堕落成了共和党政治工具,他们以政治目标为天平来审视判决美国妇女的权益。川普执政时提名的三个共和党的法官,当初在就职听证会上承诺不会改变已经成法的妇女堕胎权,但是在周三的庭审辩论会上,这三个人却以各自的狡黠和想当然表达了有意推翻罗伊诉韦德案的意愿。就拿川普提名的大法官艾米.巴莱特的说辞举例吧。她说妇女不需要堕胎,要是生下来不愿意抚养了,就送人收养好了。乍一听,还挺有人情味的,但是,如果细思量起来,此话折射的其实是没有人性的冷漠。当年罗伊送出去的那个女儿现在自己也做了妈妈。本周四她在MSNBC的电视上出境,她用自己的亲身体会驳斥了大法官艾米巴莱特这一反人性的说辞。她说,当年她的生母有权选择自己活着的方式。一个政府强行让妇女怀胎生育本身就会对妇女的身心产生严重的压力和伤害,而后,妇女又因为被强行怀孕而失去选择生活道路的机会。再让一个妇女把生下来的孩子送出去,那就是非人的折磨。因为做母亲的和怀胎十月的孩子能不生感情吗?能不觉得血肉分离的的苦痛吗?为什么一个政府可以有权让一个妇女同时遭受身心和情感上的双重煎熬?

 

其实,让政府来决定妇女的身体,早已是共和党计划了几十年的愿景。共和党是以白人为主的崇尚男权的党群团体。他们希望美国永远能停留在以白人为首的男人世界里。让妇女回到只能生孩子的日子里,这样他们就可以易如反掌地掌握社会的一切资源,他们就可以做美国社会的救世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