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等我走近,就看见原来只有一只喜鹊在地上翻滚,像是受了重 伤的样子,另两只喜鹊似乎是想救助,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发出叽 叽喳喳的叫声。它们看见我走过去,连忙向树上飞去,但不飞远,仍在喳 喳直叫地朝受伤的同伴望着。
我走近躺在地上的那只大鸟,只见它身上并无伤痕血迹,只是腹部 朝上,两眼翻白,双腿抽搐,嘴中发出哼哼之声。我猜,或许它吃了什么 毒物而中了毒。但我不是兽医,也不懂任何解毒之法,虽可怜它的处境, 也无能为力。数分钟后,大鸟停止了挣扎,虽然身上还有余温,但是双腿 已经僵直。我知道它已无法挽救了,只能遗憾地回到车中。
坐在车中回头一看,只见死鸟的两个伙伴又飞落到它们的同伴身旁, 关心它的命运去了。
这两件有关动物的事都很细小,而且其中一件又发生在两年之前, 但是,在我的脑海中却仍栩栩如生。这是因为我在野鸭、喜鹊这些平时不 足为人所道的小动物身上,却看到了人类 —— 自称为“高级动物者” —— 所常常称道的崇高精神:友爱互助、自我牺牲。
近几年,我在国内报上见到多次有关见死不救的报道。这些“人” — — 如果还能被称为“人”的话 —— 倒实在是应该在懂得同情、爱护同伙的 动物面前感到羞愧的。
其实,人类被称为“万物之灵”,在某些方面真是名不副实。例如, 同类之间不是为了生存(饥饿、情欲等原因)的需要而能忍心自相残杀的 动物,除了“万物之灵”的人类之外,恐怕难以找出第二种动物来了。就这点而言,我们,作为人类的成员,都应该在比我们低贱卑下的鸟雀禽兽们 的高尚行为面前感到面红耳赤才是! (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