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微信的正确姿势
文章来源: cng2020-09-23 16:00:44

先谈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一个官司是不是成立,最重要的一条前提就是:

有没有受害者?

川普商务部封9/20日封微信的行动成立吗?不成立。因为它没有受害者。

它自称是国家安全national security受到了伤害,但是没有证据,或者是懒得找任何证据,所以就不成立,加州的联邦法官眼里不揉沙子,当然就给指出来了。

那么部分华人微信用户联合起来反诉川普集团,要求终止微信禁令这个官司,合理不合理呢?

当然合理,因为川普集团的这个行动产生了受害者。比如证人中有人经营一个照顾在美华人忧郁症患者的非盈利非政府组织,他们举证说,他们照顾的患者,微信是他们和国内家人亲友的唯一联络方式,川普集团这么催命似的一禁,这些人一下子就失去了精神的支柱了,不是因为没有了微信,而是因为没有了微信上所承载的所有亲情和联系。对于这些严重忧郁的人,这可能就是生与死之间。所以法官支持了他们的主张。

那么微信腾讯不尊重言论自由,实行删帖封人,这样的行为有没有受害者?值不值得打官司?这样的官司当然是正义的!很多人被封了微信,失去了亲情的联系。有的人经营了很久已经经济收入不菲的微商,一下子在中国政府的压力制下被腾讯封号了,他们当然是不折不扣的受害人。

所以,微信不是不可以禁。但最合理合法占据道德制高点的办法,是被腾讯封禁的海外用户联合诉讼(早就嚷嚷了但是没有行动,被川普集团给截胡了),加上司法部的调查,如果得出了WeChat违法美国法律的结论,给予处罚并限期整改,在无效的情况下拔掉服务器。

这是一个双赢的方案。因为腾讯也许在被封的威胁压力之下,不得不给受害人解禁,或者不得不扩大对墙内受众的开放程度。如果微信不听被拔了管子,那么也是咎由自取,封了他们也算是为受害人报仇了。

现在这样一个简单的行政令,一个没有给出证据的“危害国家安全”,川普集团把一个本来很有正义感的案子给办成丑闻了。

运用同样的推理,华人状告哈佛大学等藤校歧视华人案有没有道理呢?没有。原因也在于:

找不到没有受害人。

华人的组织和极右翼串联在一块打这个官司,双方都以为自己把对方给利用了。右翼的布鲁姆先生希望自己来出钱出智力,华人出面扮演受害人。结果都到了出庭了,还是一个华人受害者都找不到。那么新闻报道中那些打官司的华人,有的在报上说他们被藤校拒绝了,不得不上了杜克,这是受害人吗?

恐怕连他们自己都不好意思。这个案子要是递上去,杜克估计也要怒了,把这不肖的学生开除了了事。

再多说一句腾讯的事,那么微信在国内参与了对言论的管制,是不是海外的WeChat应该得到美国国内法的制裁呢?这就是一个模糊空间了。因为企业就像人一样,在所在国就必须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不管这个法律是多么不招人待见。

我们举一极端一点的例子吧,同性婚姻在美国是合法的,在中国是不合法的。假设一个人老张在中国民政局负责给结婚证盖章,来了俩男的自称是同性伴侣,要求领证,根据中国法律,老张当然要拒绝他俩的申请。

保守派说说看,以后老张移民到了美国,你能说因为老张在中国侵犯了俩男人结婚的天赋人权而法办老张吗?显然不行。因为同性恋婚姻是美国国内法管不了中国。不过假如老张在美国的新工作,也是给结婚证盖章,俩男的来了他就不得不给人家盖了,因为在美国就要遵守美国的法律。

这个例子和腾讯有相似之处,也更有不同。老张是一个人,在中国遵守中国法,在美国遵守美国法,这没有交集。但腾讯就不同了,它的微信在中国要配合中宣部,WeChat在美国要服从美国政府。假如WeChat诅咒发誓遵守美国法,那么美国政府能够因为其母公司在中国的行为而把他踢出去吗?

非常模糊,永远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但是川普集团禁微信这个案子,一点都不模糊。根本就是错案演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