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阿拉巴马州刚刚通过新的限制人工堕胎法案,等待州长签字,阿拉巴马州的法案跟取缔堕胎无异,是最近红州通过的一系列限制堕胎法的延续。
为什么这类法案今年突然都冒出来了?禁止堕胎的意愿在美国反堕胎阵营已经酝酿很长时间了,过去也不时试试,累禁不绝,大家的感觉是现在时机成熟了, 因为合法不合法就九个人说了算(民主的内在矛盾,大家说是限制多数专制的必要机制),卡瓦诺上任后,保守派稳操胜算。
堕胎的道德瓜葛较复杂,不是简单黑白之说,简单地说,是对权力不同的解释,而这解释,是基于生命的定义。反对堕胎一派对生命的定义已经超出现代医学所认可的。
美国在道德上一直是西方国家中的落后者,去年,极其保守,浓厚天主教意识的爱尔兰压倒性地修宪,把堕胎合法化。《华邮》引用一份2014年的统计说:
There are 59 countries that allow abortion “without restriction as to reason,” or “elective,” or “abortion on demand.”
Only seven of the 59 countries allow elective abortions after 20 weeks【20-24周,约六个月】, the group found: Canada, China, Netherlands, North Korea, Singapore, the United States and Vietnam.
其实晚期堕胎对母亲的身体和心理打击都很大,很艰难的决定,所有调查都显示寻求堕胎者道德观念与大众无异。如果你接受医学界对生命的定义,即使堕胎有道德之争,取缔也有把道德强加在所有人身上的意味。
如果堕胎被取缔,你还会觉得美国是个自由的国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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