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房客日记——决定不再找律师
文章来源: x潇潇2014-04-11 08:47:50

    幸福的日子过得飞快,痛苦的日子度日如年。这一段日子我被无赖房客折磨得艰难。一群无冤无仇,素不相识的老墨抢占了我的家园,死守阵地与我战斗到底。法场意外败诉,这是美国吗?不是国际警察吗?越南战场,美军去了;朝鲜战场,美军去了,伊拉克战场,美军去了;阿富汗本来没战场,美军也去了;一切为了公正,和平啊!而在美国本土上,保护私人财产的战场,美军却不知在哪里?

       原本很简单的案子,由于表格,免费律师,“穷人”(懒惰无赖造成的)和法庭谎言,害的一丝不苟的法官们,把这些小案子弄的法院门庭若市,川流不息,忙碌不堪。每次赶房客,就像上成人学校,不跑个十次、八次是不会毕业的,收获还是有的,仿塔纳法庭的几个文员已经像老熟人一样;再加上帕沙堤那法院的三个文书,一个律师,已经有了好几个美国老师,英语是大大提高的。

        一日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原本为保卫领土而战的信心被重挫,心里没有了底气,不知道下次法庭,会不会再有什么意想不到的意外。他们交了一个月的房租,已经住了4个月,经济不好,市场上买一送三,已经让商家大出血。而瑞曲的计划是:花1个月房租,免费住上6个月。听到这句话,我就全身无力,欲瘫倒在地,我也是穷人出身,身无分文来到美国,努力打工,省钱,改变生活,从来没有给政府增加过一点负担。而光头瑞曲装残障,享受美国政府福利,还享受素不相识的中国房东的福利,如果全国人民都这样,美国一定会成为世界上最穷的国家。

       我的车上不再是装着工具和油漆,而是电脑和大包大包的法庭文件。修理房子比修理房客容易的多,我累呀,压力极大。

      找律师的道路十分艰难:一个听说挺好的律师,打电话,上门都没有人影,好不容易联系上了,说15日那天没空出庭。那个法庭认识的律师,Email地址不对,就再也没了音讯。还是自己把表格填好,送去法庭,看看有没有新的机会。光头再次反抗,并且享受穷人免法庭诉讼费,还有免费律师,战斗阵容强大。我一定要找个活的律师出场,不然势力不均,不知何时才能结束战斗。

        递交了UD150,申请开庭,一看又是三个星期后。不知道是不是安慰我,那个法庭文员对我说:“你穿着裙子,真好看!”,然后又把修改过的申请状,仔细看了一遍,说:“这次一定没有问题了。”

       我对着窗口问:“有没有赶房客的律师?”

       他同情地看看我,低头在抽屉里找出一张蓝色的名片,四周望一圈递给我:“法庭规定是不可介绍律师的,这个律师非常非常好!”

       我接过名片:“非常感谢你!”,轻轻地把名片放进包里,避嫌!转身就走。

       刚走到门口,一个穿着衬衫,打着领带的男人走近我:“你是什么案子?我可以帮你。”

       “你是律师吗?”我惊喜地问。

       “我是。”这是一个中国人律师。

      一般和律师说话,是要交钱的,300块一个小时,吓得我不敢跟律师交友,说话就有经济压力。今天遇上个热心的人,真是天上掉馅饼,我战战兢兢地问:“您有时间吗?我是愿意付钱的。”,倾家荡产也要把他们赶走啊。

        他很客气:“现在我有点时间,可以听听你的案子。”

       于是,我们走到一个高讲台边,我慌乱地把文件全部倒出来,撒满了桌子。把故事简单地诉说一遍。他看了3天通知,就找到一个毛病:“怎么没有写2014年!省了这个就是问题。打官司就是填表,法官就看表格填的怎样,错一点点也不行!”这点我有体会,就像考试,及格底线就是100分,少一分就是不及格。生死线很细,没有灰色地带。上次地址写错一个字母,就被退回过。

       他继续说: “美国打官司都是要一年后才开庭,赶房客的官司一个月就开庭,这已经很不公平。”,
      一年后开庭?干脆唱着“打倒土豪,分田地”之歌,把房子直接判给房客好了。他劝我:“你就把她姐姐的名字撤了,填另一张表。”

      “不行,百兰卡是有收入,有房产,有工作的。她骗了我签约,如果撤了她,瑞曲就更加凶狠赖账了。”我急。

      他说:“赶走他们,再告钱也可以的。”。

       “这话当真?”我想。法庭判决书上没有了百兰卡的名字,怎么向她追钱?已经欠了6千多了。以前我赶房客,从来不追讨欠款,这次是百兰卡用自己的信用,骗签租约,也许她从中得利,但给我造成那么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我一定要她受到应有的惩罚。
       那个律师说:“当然可以啦,把她放在一起很麻烦,一定要亲自送件到她手中。”
       “我用挂号信寄给她了,有邮局证明。”我说。
       律师举起右手摇着:“寄信没有用!邮局的收据一点用也没有!你必须当面交给她 。”听起来邮局的收据,就是一张废纸。可是pos 010表格上,清清楚楚有一种递交方法:邮寄,时间,地点。什么时候作废了?
       请人去送过了,百兰卡不肯出来,交给办公室接待处,一个有名有姓的小姐答应,保证送到。警察也去送过,她也不出来接收。
       律师说:“你赶快花钱吧!再叫警察去送一次!”。这话听着有些别扭。“请警察去他家里送件,她不在。就请瑞曲转交,不过瑞曲可以说她搬出去了。” 他的话没用,再花35块请警察送件是没有结果的。
       这天上掉下个免费律师,让人信心更加重挫:
       1,赶房客要一个月才开庭,他觉得太快?
       2,他要我把百兰卡名字撤掉,这不是纵容了欺骗?
       3,要我庭外调解,同意放弃所有房租欠款,让他搬走。
       4,必须把文件面对面交到百兰卡手中。
       这是帮我的律师吗?怎么条条都是立场坚定地站在房客一边呢?这样的律师不敢请,只有忧患。钱花买风险哪!
       我再回到4楼法庭,走进去坐下,听听别人的案子,习惯一下法庭环境,同时也希望找到一个好律师。
       正好看到那个文员推荐的女律师,她确实厉害,说话快的像开枪“嘟嘟嘟嘟……”,她说没有办公室,每天在法庭坐着,所有联系都是Email。我没有能力用英文写给她,她说了价钱:开庭一次250块钱半天,如果拖到下午,就另外250块钱,如果另外开庭就另外再收。我们上次就是整整一天,意味着500块开庭费。
        钱的问题不是最大,关键是她没有看我的资料,听我的故事,怎么上法庭为我争辩?如果输了,一定是我自己的责任,她有一百个理由退掉责任。
       这样周旋了一圈,我还是决定不再请律师了。事到如今,最清楚的是我自己,只有自己面对才是最好的选择。
       把散落在高台上的所有文件急急忙忙地乱塞进包里,就去了图书馆。那里的环境能让我安心思考,桌子也大到够摆地摊的,因为两次法庭的文件已经一堆了。
       花了将近2个小时,把上一次失败的记录全部整理一遍,再把第二次诉讼的文件整理好,心里开始有点底了。我知道要怎样去法庭辩论,律师不一定会比我更好。
       我相信美国法官,不管维护和平的美军来还是不来,他们的判断总是公正的。只要我说明白就一定会得到公正。明天开始准备资料,写发言稿,尽最大努力收复领土,祈求苍天为我开路,讨回公道。

       我又去了邮局,把文件用挂号信再寄一遍。门口有个流浪汉,捧着个盒子坐在阳光下向我示好:“你好吗?”以往我见到年纪大的流浪汉,都会放上一块钱,而今天我想他以前也一定欺负过房东,好吃懒做,就像光头瑞曲,现在流落街头。心里就忿忿不平,他活该!我白他一眼就上了车,在美国今后再也不同情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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