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随父姓的道理
文章来源: wjsun2022-01-13 18:59:35

孙恺钜 2021年9月29日

 

新生儿呱呱落地,做父母的,在高兴之余,先要给宝宝起一个名字。起名说来简单,真要做起来,还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起名第一件事情,是要定下宝宝姓什么。一般来说,这不是问题。因为习惯上,宝宝都是跟随父亲的姓。父亲姓王,宝宝也姓王。父亲姓孙,宝宝也姓孙。但是,现在男女平等了,于是,有些妈妈就在想,辛辛苦苦生的孩子,是不是可以让宝宝跟着妈妈姓呢?

为很好地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必须从根上说起。

 

  血缘传承

首先,我们要清楚,人为什么要有姓。

毫无疑问,早期的人类社会中,是没有姓的概念的。由社会发展史可知,人类最初的社会形态是母系社会。在那时候,女人可以和部落中的任何男子交配,怀孕生子以后,人们只知道新生儿的母亲,而小宝宝的父亲,则可能是部落中的任何一个。因此,人们为了区分这些孩子和成人的关系,就根据这个小孩是哪个女人生的作为一个标志,这个标志,就是最早的姓。所以,甲骨文中,姓这个字就是由一个跪坐的“女”字和“生”字组合而成。《说文解字》:“姓,人所生也。”实际上就是女人所生也。姓这个字本身,说明了两件事情。其一,中国在历史上,经历了母系社会。其二,中国文明史上,在五千年以前的母系社会时期,已经产生了文字并且产生了姓名文化。

有了姓以后,孩子们知道了谁是他们的妈妈。作为母亲,也知道了哪些孩子是自己亲生的。那时候,部落里的男子对任何一个小孩子都是一视同仁的,因为这些小孩都可能是他的子女。但部落里的女子在对待这些小孩的时候,就有了差别。因为她清楚地知道,哪一些小孩,是她亲生的。都说母爱是伟大的。实际上,这种伟大,只是相对于自己的亲生的子女。更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母爱是自私的。正是由于母爱,作为母亲,在对待众多的孩子的时候,就有了偏心,那就是对自己亲生的孩子的偏心。由于这种偏心的存在,使部落中出现了不公平的状况。而这种不公平,打破了原有的平静,导致了私有概念的形成。公有制的原始社会,因此而崩溃。所以,在恺钜看来,母爱,才是产生私有制的根源。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发现了一个问题,具有相同血缘的男女交配,“其生不蕃[1]”。蕃者,草茂也,说明古人早就懂得了血缘相同的人交配不利繁衍的道理。而在当时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况下,繁衍后代,绝对是部落生存的重中之重。对血缘的研究,也因此而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人们逐渐发现,以“女生”为姓,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相反,以“父生”为姓,血缘的传承脉络才能被清楚地标示出来。于是,人们改从母姓为从父姓。从那时起,姓就开始成为人的血缘的标志。自此,人们有了人伦的概念,奠定了婚姻制度,也就此结束了随意性交的历史。

现代遗传学发现,人类细胞中,共有23对染色体,其中22对是男女都有的,称为常染色体,剩下的一对是决定人的性别的,称为性染色体,男女不相同。女性的性染色体为XX,男性的性染色体为XY。一对男女结婚,作为第一代始祖。他们的下一代子女中,不论男孩女孩,都带有父母双方的性染色体。男孩带有父系的Y性染色体和母系的X性染色体,女儿带有父母亲双方的X性染色体。他们的第三代子女中,凡男孩结婚以后所生的子女,只要是男孩必然带有父系的Y性染色体,女儿只有二分之一的可能带有母系X性染色体。凡女孩生女孩,只有四分之一的可能带有父系的X性染色体,四分之一的可能带有母系的X性染色体。生男孩则带有其丈夫的Y性染色体。在其第四代子女中,男孩一系的,只要生男孩,就必然带有始祖的Y性染色体。女孩一系的,生男孩则带有其各自夫家的Y性染色体,生女孩的话,到这里只有八分之一的可能带有父系的X性染色体,八分之一的可能带有母系的X性染色体。可见随父姓,姓就相当于Y性染色体,不管遗传了多少代,始终不变。姓和血缘,紧密相连。随母姓的话,姓和血缘遗传,无法建立起一个明确的关系,也就无法起到作为血缘标志的作用。也就是说,在血缘传承中,女孩只是一个媒介。

虽然,我们现在无法知道,中国古人在没有显微镜的情况下,是如何得知人类的遗传规律的,但古人的结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却有着深刻的生物学和遗传学的基础,令人赞叹。

 

  家庭分工和社会责任

原始社会中,最初是没有婚姻制度的。男女之间交配,没有婚姻的约束。部落中的孩子,只知有母,不知其父。所以,部落中的男子,承担了外出狩猎,寻找食物的责任,女子则承担起抚养子女等后勤方面的工作。大家和睦相处,其乐融融。但是,人们发现了血缘和人口繁衍之间的关系,用现代人的语言来说就是,不能近亲结婚。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们开始把相同血缘的人用“姓”标志出来。《左传·隐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同姓男女,不能交配。这样一来,男女交配,就不能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了。为了更好地理清血缘的脉络,男子和可以交配的女子之间,形成了一种固定的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家庭,有了婚姻。原来一个部落中,所有的男人一起主外,所有的女人一起主内,是一个整体。逐渐地,部落演变成为由多个家庭组成的一个社会。社会的组织构架和层次变得复杂起来。家庭成为社会的最小单元。家庭中的女人,承担了哺育子女等后勤内务的工作。这个工作,是由于女人天然的生育功能所赋予的。男人承担了维持家庭生活的工作。这个工作,则是由男人的姓名权所赋予的。而男人的姓名权,则是由血缘传承所决定的。所以,中国人的老祖宗很聪明,用姓名权把男人牢牢地绑在家庭中,迫使男人自觉地承担起养家的责任。当每一个家庭的男人都很好地负起了养家的责任,那么,整个社会的运转也就顺畅、安定了。

一个家庭,是由男女双方组成的,孩子是男女双方的结晶。女人与孩子的联系,由生育所赋予;男人与孩子的联系,则由姓名所赋予。这才是保持一个家庭内部平衡和谐的关键。所以,当某个女人想要剥夺其丈夫的姓名权的时候,实际上这个女人同时也免除了她的丈夫本应承当的养家的责任。

 

  小结

母爱是自私的。事实上父爱也是自私的。

孩子随母姓,尤其是男孩随母姓,不仅使自己的家庭之凝聚力减弱,还对母家之血脉传承造成混乱。孩子随父姓,一方面保持了家族血脉传承的纯洁性,具有遗传学生物学的意义,另一方面,长期坚持的结果,放在时间的长河中,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和遗传学以及姓名学等方面的贡献,均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1] 引自《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