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弃不离的中共婚姻
文章来源: 古典2016-12-14 05:49:58

老姚日悟:

今天是12月14号,但是在1912年12月14日,北京政府准允男子自由纳妾。大理院在解释妾的身份时说:“凡以永续同居,为家族一员之意思,与其家长发生夫妇类同之关系者,均可成立。法律不限何种方式。但是,1921年成立的中共领导人,却反道而为之,包括1911年成立的国民党。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

 

 

第四代

 

 

第五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