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张爱玲,有点看不下去了,倒明白她为什么在美国写作不能成功了

柿子树 (2026-09-06 17:59:56) 评论 (13)

年轻时很爱张爱玲,以至于几年前去香港,还特意去了看了她书里提到的几个地方:半岛酒店,浅水湾等。最近重新翻到她的书,却发现有点读不下去了。文字还是惊艳的,华丽灵动,观察那么敏锐细腻。像“桃红色是有香气的“,把模糊的感觉用文字表达出来有色有味,奇人了。但是小说的故事人物呢,从我这副经历过世间风霜的眼睛,看出了几分幼稚和做作。用这两个负面词来形容她,真是很抱歉了,也对不起张迷,年轻的我都要抗议了。但是人就是一段一段成长的,所以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文化。不过倒是让我明白她为什么没有在美国顺利发展英文写作。

那年到美国,张爱玲35 岁,雄心勃勃,希望像林语堂的一样,用英语写作,把东方的故事和文化推向西方。林的小说京华烟云和散文,已经在西方出名了。张爱玲学贯中西,英文也是洋学堂加私教正化学出来的,在美国这个大陆,应该有跟林一样或更好的成就。可惜这个23岁就写出大部分成名作的奇才,到了美国遭遇滑铁卢。她最得意的小说,是金锁记。到美国后用英文改写,书名PINK TEARS(粉泪),结果不仅没被出版社接受,退稿信直接说里面的人物都DISTASTEFUL。可以想象,对她是多大的打击。一部也罢了,此后一部接一部都被拒,真实惨了。有人分析,说是她的英文过于书面化,所以不被接受。可能吧,但是光语言,不会这么惨败。她的失败,最主要还是文化结构上的错位。

你去问一个中西部美国人,中餐里喜欢吃啥?他多半回答左宗鸡芥蓝牛炒面饺子。你邀请他到家吃正宗中餐,端上凉拌海蜇头,卤凤爪,九转大肠,他能不能吃?不仅不吃,可能要吐。 林语堂的京华烟云,讲的是中国的故事,主角木兰,其实性格文化上很西化,是个穿着旗袍的洋妞,像文化上的左宗鸡,所以能在西方流行。张爱玲呢,精通中国古典文学和文化,深谙旧式读书人有点扭曲的审美:病弱的,压抑的,千转百回的心思。在西方文化里,很难被欣赏。

以金锁记为例,这是她最得意的小说:主人公七巧,寒门嫁入豪门一个残疾少爷,有性苦闷,没爱情,爱上小叔子,后者想骗她的钱。等老公死了,她分到家产了,她就变态折磨自己的儿女。里面的场景描写细致生动,人物心理层层递进,很有张力的故事。但是从西方人看来,很怪异。从劳动人民的视角看很矫情。 一个麻油铺贫家姑娘,,选择嫁豪门残疾提升阶级也达到目的了。既要又要,你有啥资格呢? 数钱的快乐不够吗?分了家,有钱有自由,性苦闷找个男人有啥难的?找两个都行。要折磨人有的是人选,找儿女折腾多亏呀。那时二战过后,美国一片欣欣向荣,谁能理解这么个古怪压抑的故事? 不好玩。反观京华烟云里的中国,开开心心有情调,读着多舒心。

很替张爱玲可惜。那么细腻的观察力,如果在坐纽约地铁的时候看各国移民人生百态,没准能发掘出在新大陆的故事。可惜她被以往的名声拖累,还想延续历史。可惜在新大陆,就是要一切归零,从头开始的。

有人说,她是被她两段婚姻拖累了。第一段,她20出头一点没有恋爱经验,偏偏和30好几的情场老手混,只能是一败涂地呀。女人20出头,吃男人亏的有的是,她敏感,自身有从家庭的创伤,伤得重了点。到美国嫁赖斯,人说怎么挑了个又老又穷身体又差的?我想她那时候找伴侣的标准,大概是:1. 不会伤害我;2.不会伤害我;3.送上门来。赖斯就是这么来的。大概也过了几年快乐时光。等赖斯中风了,张是个传统的女人,还是会照顾他。

大家都赞誉张爱玲1952年对大陆风向的敏感,做出了正确的决定离开。要是她留在香港华语世界,没准会接着享誉文坛。如果她到了美国,关注华裔移民的生活,也会走出一条路。可惜了,她在美国频频受挫,是大方向错了。像她那么个聪明人都会看不清前面路,我们每个普通人,一路走些弯路岔路,也是常见的。

她去世后出版的“小团圆“,风格跟年轻时不同了。年轻时鲜花般的文字,到小团圆里像冬天的老树。倒是最后一段,讲女主做了个梦,梦里男主对她笑,有个漂亮的小屋,有孩子在玩耍。记得我读到那里,几乎打了个寒战:这是张爱玲心底对爱对家庭的渴望啊。说到底,她心里一直有个可怜的小女孩,希望被爱被理解被关注。叹息!她应该去跟心理治疗师聊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