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个月读了《老人与海》中译本。故事情节简单到让人疑惑,再加上隔着一层语言探究像雾里看花,看不清楚。或者似隔靴搔痒,挠不到痒处。周末从图书馆借了英文版,一口气读完了。颇有感触,记录一下。
孤独,这是我得到的第一个印象。圣地亚哥是鳏夫,无儿无女。他贫穷,晚饭和啤酒都是从小饭铺里赊账,长裤脱下来做枕头,床上铺的是旧报纸。除了邻居小男孩曼诺林 (Manolin) 的友谊,老人没有什么朋友。因为圣地亚哥连续 84 天没有捕到鱼,曼诺林的父母不许他再跟圣地亚哥搭手,转而跟了另一条渔船。圣地亚哥孤零零一个人出海。他看见飞鱼,水母,军舰鸟 (man-of-war bird),海龟,长鳍金枪鱼 (albacore)。他看着它们,自言自语。(“But now he said his thoughts aloud many times since there was no one that they could annoy.”) 因为独处,所以想说什么就说出声来,不用担心会影响旁人。这个逻辑有意思。一般人独处时多半会选择沉默吧。
圣地亚哥的自言自语,让我想起《桌子就是桌子》的独居老人。老人把房间里的东西都重新换了个叫法:床变成 “画”,桌子变成 “地毯”,椅子变成 “闹钟”。。。。。渐渐地,人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我大概是在 《少年文艺》或者《读者文摘》之类期刊上读到这个故事。后面还有个编者按,说资本社会里老人晚景凄凉云云。把不懂的归罪到阶级论,是那个时代的解决办法。
硬汉。圣地亚哥,是海明威笔下最广为人知也最深入人心的 “硬汉” 形象。海明威的座右铭:“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被击败” (“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 就是借圣地亚哥之口说出。圣地亚哥在海上一再提醒自己: “人永远不会打垮。” (“A man is not made for defeat.”) 那些皮肉苦,包括被绳子割得血淋淋的左手和脸颊都不值一提: “And pain does not matter to a man.” 这个有点圣徒的意思。
万物有灵 —— “他” 和 “她”。有些年轻的渔民把海洋当作一个雄性的竞争对手或者敌人,称它为 el mar;但海在圣地亚哥眼里是女性的,是带阴性冠词的 la mar。海里的各种生物,海鸟,海龟,飞鱼,鲨鱼,还有一只飞累了短暂停在圣地亚哥拉紧鱼线上的小鸟,都是阳性的 “他”。跟圣地亚哥对抗了两天两夜的大马林鱼,自然也是 “他”。常常在一个句子里,圣地亚哥和大马林鱼都是 “he”。“I can do it as long as he (大马林鱼)can, he (圣地亚哥)thought.”
老人和鱼。圣地亚哥对马林鱼产生了一种奇异的矛盾的感情。他说, “The fish is my friend too….but I must kill it.” 他杀鱼的决心跟他对鱼的怜悯和谐共存。他为潜在海底被鱼钩牵住的鱼难过,说它自从上钩就没吃过东西。他吃海豚鱼片的时候,想要不要也投喂海底的马林鱼一点:)他觉得鱼展示的行动和尊严,远远比那些将要吃它的人要高贵得多 —— 那些人不配吃鱼。(“Then he was sorry for the great fish that had nothing to eat and his determination to kill him never relaxed in his sorrow for him. How many poeple will he feed, he thought. But are they worthy to eat him? No, of course not. There is no one worthy of eating him from the manner of his behaviour and his great dignity.”) 小说最后有一个细节。两个游客看见海滩上大马林鱼的骨架,以为是鲨鱼骨而大惊小怪 —— 他们的无知证实了圣地亚哥之前的断言:食客不配享用大马林鱼。这个讽刺比 “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 要深刻得多。
大马林鱼的地位在两人较量中逐渐上升,从圣地亚哥的猎物,升到了他的对手高度,而且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圣地亚哥把大马林鱼称为 “老兄” —— “brother”. 他们之间的博弈,是意志和智力的角力。(“only my will and my intelligence.”)
色彩。海明威出名地吝用形容词。《老人与海》的色调是黑白两色,让人想起传统小说里的木刻版画。但书里如果有色彩出现,就是异常瑰丽的颜色。马林鱼全身遍布深紫色的条纹,巨大的尾鳍是浅紫色的,好像一把大镰刀。当凶猛的灰鲸鲨 (Mako shark) 发动袭击时,圣地亚哥看见它蓝色的背鳍切开水面 (“his blue dorsal fin cut the water”)。漫步海滩的金色狮子,反复出现在圣地亚哥的梦境里。狮子是圣地亚哥年轻时在非洲海滩亲眼所见,象征着他的青春和生命力,也象征着勇气和尊严。
奥德赛。跟《荷马史诗》一脉相承,“回家” 或者 “在路上” 是人类文学永恒的主题之一。《老人与海》是现代版的《奥德赛》(The Odyssey)。圣地亚哥历经千辛万苦抓住了大马林鱼,好像特洛伊战争结束后踏上返乡征途的奥德赛。两人的返程险阻重重,跟《西游记》九九八十一难有一比。圣地亚哥让我想起杰克伦敦笔下的淘金人,在艰苦卓绝的自然环境里仍然斗志不倒。至于单枪匹马走天涯的西部牛仔们,应该也会对圣地亚哥脱帽致意,英雄相惜。
父子情。曼诺林跟圣地亚哥只是邻居,并没有血缘关系。但一老一少,有一种父子般的默契:老护小,小敬老。这种双向奔赴的父子亲情,在 The Road 和 Night 也可找到。我还在曼诺林身上看见了圣地亚哥的过去,一个聪明好学,热心善良的孩子。
故事的真实性。我手头这一本《老人与海》是 Charles Scribner Jr 作的序。Scribner 回忆1936年4月,当他还在新英格兰上寄宿学校时候,在《时尚先生》(Esquire) 读到一篇报道,是海明威和友人大谈海钓之乐。海明威转述了从古巴朋友那里听来的一个故事,一个渔人和他得而复失的大马林鱼。我想起托妮 莫里森的诺贝尔得奖小说《宝贝》(Beloved) 的写作缘起,也是一条新闻报道。
文字。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老人与海》的写作风格,我觉得是 “sinewy”. “sinewy” 的语言有筋骨,像老人发达的肌肉,充满了力量。但同时, “sinewy” 也是多筋的,耐嚼的,甚至有点柴。我读着鲨鱼一次又一次的突袭,心想这么又来了?情节稍嫌重复,考验读者耐心。
我觉得《老人与海》更像一个寓言,寓意和象征远远超过了文字和故事。说实话,如果不是读了序言,我几乎要肯定这是一个编出来的故事,主题先行的用意太明显了。海明威冷峻的叙事和文字,令人肃然起敬,但《老人与海》说教的意味太浓了点,而我已经过了被说教的年龄。不过,自诩宝刀未老或者韬光养晦的的过气英雄都乐意从 《老人与海》里汲取力量。比如,丹泽尔 华盛顿在电影 Equalizer 演一个退役的国防军官,就常端坐小饭馆里读这本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