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和耶鲁家长潘石屹夫妇定居美国,中国还能追税几十亿?
雅美之途 (2026-08-12 05:05:26) 评论 (2)最近,网上关于富豪补税的讨论突然热了起来。最引人关注的,是潘石屹、张欣夫妇,有消息称他们可能涉及50亿到70亿元的税务问题。
与此同时,网上还流传着海底捞张勇夫妇可能涉及十几亿元、龙湖吴亚军可能涉及25亿到30亿元等说法。我觉的这些猜测是以他们的资产乘以20%计算出来的,应该不值相信。
这些数字如果是真的,确实非常惊人,所以网上甚至有人感叹:“这哪里是补税,这简直就是清算。”不过,在讨论这些数字之前,我们首先要说明一点:目前这些具体金额主要来自网络和市场人士的估算,并不是中国税务机关公开确认的最终税单。因此,我们真正值得关注的,并不是潘石屹到底是不是要补70亿元,而是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潘石屹夫妇现在长期生活在海外,而且美国也有他们的资产和商业利益,如果他们已经在美国缴纳相关税款,中国为什么还可以向他们征税?
这就涉及一个很多人都听说过的问题,那就是中美之间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国和美国确实存在所得税方面的税收协定,它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避免同一项收入被两个国家重复征收完整的税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在美国交过税,中国就永远不能征税”。
国际税收真正的逻辑是,首先判断某一项收入到底属于什么性质、从哪里产生,以及纳税人到底属于哪个国家的税务居民,然后根据两国国内法和税收协定确定各自的征税权。如果两个国家对同一项收入都拥有一定的征税权,再通过外国税收抵免等机制,尽可能减少重复征税。所以,“中国能不能征税”和“最后是不是要交两遍税”,其实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潘石屹夫妇的情况之所以受到关注,正是因为他们属于典型的跨境财富案例。很多人容易把国籍、居住地和税务居民身份混为一谈,但实际上这三个概念并不完全相同。一个人拥有美国护照,并不意味着他过去在中国取得的所有收入就自动与中国没有关系;同样,一个人长期住在美国,也不意味着他所有资产和收入都会自动变成美国来源。税务机关真正需要判断的是,这个人在相关时期到底属于什么税务身份,相关资产到底属于谁,收入从哪里产生,以及过去有没有依法申报和缴税。
2026年7月24日,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新规定,也就是大家最近讨论的“21号公告”。这份公告受到关注,是因为它进一步明确了离岸信托在不同阶段可能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网上有一种非常夸张的说法,认为只要中国人变成外国人,过去设立的所有离岸信托就会立即清算,然后把全部资产按照20%一次性征税。但这种说法并不准确。新规并不是简单地宣布所有离岸信托一律清算,而是进一步明确信托资产投入、信托存续期间所得以及信托终止等不同情况下的税务处理。
如果潘石屹夫妇已经长期生活在美国,而且美国也对他们的相关收入征税,中国还能够再征吗?答案不能简单地说。
还有一个非常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就是企业在哪里经营。假设一个企业家本人住在美国,但是他仍然拥有一家在中国经营的公司,公司办公地点、员工、项目和主要业务都在中国,那么公司的经营所得当然不能仅仅因为老板住到了美国,就自动变成美国收入。
随着全球金融信息交换、银行反洗钱制度、实际受益人识别以及国际税务合作的发展,过去那种“钱放到海外以后,国内就完全看不见”的时代已经发生变化。中美税收协定本身也包含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合作机制。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税务机关可以简单地进入美国银行账户直接把钱拿走。
对于拥有跨境资产的人来说,真正安全的财富规划,从来不只是把税降到最低,而是要让自己的身份、资产、信托和纳税记录彼此一致,而且经得起不同国家税务机关的审查。因为财富可以全球化,但税务责任不能仅仅靠换一本护照就消失。
2014年,潘石屹与张欣夫妇先后向美国两所顶尖大学捐款:向哈佛大学捐赠1500万美元,随后又向耶鲁大学捐赠1000万美元,两笔合计2500万美元。这些捐款属于他们计划投入1亿美元建立的“SOHO中国奖学金”体系的一部分,主要用于帮助来自中国、尤其是经济条件有限但成绩优秀的学生进入美国顶尖大学。耶鲁大学也明确表示,这1000万美元用于设立SOHO China Undergraduate Scholarship Fund,为符合条件的中国低收入学生提供经济资助。
而这段经历之所以格外引人关注,还有一个事实:潘石屹和张欣的两个儿子后来分别进入了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所以他们同时是哈佛和耶鲁父母。也正因为如此,当年这两笔捐款曾在中国社会引发不少讨论。公开资料并没有证明两笔捐款与两个儿子的录取之间存在直接的“捐款换录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