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胆儿越小啊,有个deal想听听大家意见 :
7 units multi family .listing :370000,目前房东是让人管收入支出盈余在打平上多一些,没有fully rented (卖方没贷款有贷的话就负了,银行据绝这也是理由之一)自己管的话会多出至少20%利润。
这几天去银行商贷通不过,卖方Schedule E 不好看,额们自己本身贷款额也到极限。
现在卖方有意做屋主贷,30%头期. 20 年amortization ,7%利率. 5 year's ballon. 这个条件不算糟。
可现在银行太变态了,加之就额个人观点,现在的房价挺虚高了,算是买在最高点(卖方十年前才9万买滴TNND),额不能没有back up ,五年之内重贷不到就竹篮打水了.所以额就提出5年后再加3年如果拿不到重贷,给自己缓一缓,可卖方這樣子又犹豫了....
虽然额很有信心五年内重贷得到 ( 提高个人收入加自己管理即使有贷还是有盈余),只要五年内市场不大跌水,银行估价又低了。
大家觉得怎样?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