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美加州渔猎局:鱼翅需一年售清 今年起餐馆禁售(图)


2013-03-10 01:53:50 by 加州鱼郎

鲨鱼肉的确不是一个大产业,原因是没多少人喜欢吃鲨鱼肉。如果你吃过鲨鱼肉,相信你也不喜欢。

正是鲨鱼不好吃,加上鲨鱼本身就是食物链上比较上端的动物,鲨鱼才会泛滥。前两天wxc新闻还报道了佛罗里达海岸鲨鱼太多关闭了三个县的海滩。

说这个法案有歧视之嫌,在于买卖鲨鱼肉合法,买卖鲨鱼翅却违法,都是杀害鲨鱼,何分彼此?销售鲨鱼肉是各个族群都有的,但是销售鲨鱼翅却只有华人餐馆,限制鱼翅销售就难免涉及歧视。

如果你海钓过,无论深海或者近海,你基本上能知道海里鲨鱼泛滥了。加州禁售鲨鱼翅,并不是考虑鲨鱼数量减少到频临灭绝的危险地步需要保护。提案者毕竟也是聪明人,不会也的确没有以此为诉求,他们自己也知道鲨鱼泛滥了,并无立法保护的需要。
至于楼下说猎杀鲨鱼导致温室效应和飓风,本人不懂,无从讨论。

每年加州鱼猎局会计算出猎人渔人什么季节、可以打多少熊,多少鹿,钓多少龙虾,多少三文鱼,开放给民众射杀垂钓。北美狼和鲤鱼,基本上是泛滥了,可以设想在大多数州都可以不受限制的射杀或者垂钓。打开加州或者任何一州的渔猎局,或者渔猎杂志,都有大量供民众射杀或垂钓的信息。这种射杀垂钓,基本上只是为了娱乐而己。你是带回家煮了吃还是抛弃在野外,没有人管你。只有限制数量的野生动物,你多射杀或者垂钓的,你必须抛弃在野外或水里,生死不限,但不能带走。加州鲨鱼早就泛滥了,垂钓鲨鱼没有数量、大小和季节限制。

为了民众的娱乐,可以射杀、捕获野生动物。请问,鲨鱼已经泛滥,让西方人吃鲨鱼肉,让华人吃鲨鱼翅,有什么不可以呢,有什么不同呢?
至于楼下说猎杀鲨鱼导致温室效应和飓风的奇谈,本人不懂,不便参与讨论。

禁猎海豹和鲸鱼是频临灭绝,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禁烟是因为吸烟被认为危害其他人,如果你在自己后院吸烟,没有任何政府管你,但是在加州,你公共场所吸烟就不可以,即使你在自己的汽车里,只要有未成年的孩童也不可以吸烟。

这些并没有什么不妥,请不要把不同性质的议题混淆,以免纠缠不清。

至于说鱼翅汤没营养,吃燕窝,鱼翅,熊掌是不良习俗,甚至是陋习等等。不良习俗和陋习的改变需要教育和引导,而不是法律制裁。比如扣鼻屎是个陋习,政府不可以立法制裁。但是,你地上吐痰就不可以,因为影响别人的卫生和健康。

法律禁止和制裁的,都是有危害性的行为,无论是危害社会、大众,环境等,这也是所谓法律的本意。没有危害的事情,法律何必去管?难道要利用法律推行自认为的高尚的生活习俗和文化吗?那岂不是堕落成纳粹主义了吗?

你可以不认同,不赞同某种习惯,传统或者文化,你可以不去做,不去参与。但是,你无权,也没有必要动用多数民主,制定法律限制少数习俗,哪怕是陋习。

这就是民主的要义,遵从多数,尊重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