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女法官解密郭美美庭审7小时:她不认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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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points 发表评论于 2015-10-07 08:31:12
'vaio2014' is really a loser, everyday whenever has a chance, will barking!
User_Long 发表评论于 2015-10-07 07:37:52
证据呢?没证据就乱说,按照哪国的法律都有诬蔑和损害个人名誉的罪名哦。莫非倭鬼国没有这个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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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8:58:29
这位女法官就是共产党无法无天的打手。
这种无耻货色竟然贩卖纯情。让人鄙视啊!
海豹 发表评论于 2015-10-07 01:50:03
主要是后台硬,根本不鸟老习。
netcitizen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22:49:58
林妹妹审郭妹妹。
旁观客之一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22:07:25
赌博是后来故意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洗原来从红会拿的钱。

弄个赌博审判一回,就可以期待健忘的中国人忘掉原来红会的事了。
悉尼老頭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20:03:46
现在判郭有罪,下面是骂得真开心。
如判郭无罪,我看天都会塌下来, WXC 里精神分裂的真多 !
wdcwr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9:18:33
一党专制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制。江泽民出卖国家领土、腐败无人可比、残害无辜老百姓,却过着皇帝一样的生活。中国的官员有几个不腐败的,受到惩罚的微乎其微。我认识一个天津政协委员,公款吃喝是常事,年年公款旅游,游了国内游国外,名曰官员实则国贼,法律怎么不管他们呢。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8:58:29
这位女法官就是共产党无法无天的打手。
这种无耻货色竟然贩卖纯情。让人鄙视啊!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8:57:07
感觉郭妹妹被诬陷。
聚赌完全是莫须有罪名。共产党以此掩盖其他事实。
这种审判完全是无耻栽赃。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8:56:27
真正罪名是渎职。赌两个钱算不上大罪。
上级任务。为保饭碗,此女法官必须绞尽脑汁。辛苦了。
kapper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7:31:22
既然主审法官已经认定她已经有罪了,为啥还要浪费时间和纳税人的钱再审7个小时呢?不如直接判了。算不算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呢?这些证据是否可以公布于天下呢?为啥一直要遮遮掩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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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卷时就想过,为何她这么说,过一阵就是完全相反的说法。这些都考虑过,所以就感觉庭审中她说什么,已经真的不重要了,这个案子的指控都有相应的证据。
随便说说280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6:33:18
“。。。。。。所以就感觉庭审中她说什么,已经真的不重要了,。。。。。。。。”

庭审只是走过场?
xiangpi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6:17:15
检察官依法侦查了?
kitday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6:14:39
李鹏女儿李小琳,习近平姐姐齐桥桥,江的孙子江志诚,温的儿子温云松,这些人贪了几十亿,照样安全。郭美美不服气啊。

郭美美揭露中国红会功劳非凡。否则你还傻呵呵地给中国红会捐款。
笑薇.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6:03:50
通篇看不到她到底违反了哪一项法律。
analytical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6:02:16
"严格" is not right for 依据事实和法律判案.
依据事实和法律判案.
展昭莫力只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5:28:48
她认什么罪?
谁该认罪?主犯是谁?说清楚她到底犯的什么罪?敢说清楚吗?
深海水手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5:10:56
郭美美的案子,说到底是她到底有没有贪红会的钱?有还是没有?

有是纵,没有是枉。不管哪种情况,这个约人打两通宵牌就成了开赌场罪的司法结果都是荒谬的。

现在中国的司法越来越是笑话,至少出名的案子是这样。
俺老四川哈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5:02:17
别把这中国法官说得如何不得了, 她不就听领导的一句话?
恨郭的利益集团多的去了, 早就有人有心整这郭妹妹。 你想一想,这郭小姐轻轻一露,丫的免费收入就没了, 能不恨吗 ? OJ辛普森不是现在也进去了吗? 呵呵。
myquestion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4:48:46
哪个在家打麻将的上法庭都要审7小时
实话100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4:32:13
中国蛮奇怪的,她不认罪和她有没有犯罪是两码事。你按照法律就行了,何必一定要强求对方认罪。
WWTP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4:06:09
她哪里是明星,她那叫‘臭名昭著’,infamous.
wwwode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3:56:25
由于对证据了然在心,在庭审中,检察官出于疏忽没有出示的证据,林梅梅也会提醒检察官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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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什么意思?似乎还是搞检、法一家那一套。
如果法官在审理时提醒一下律师忘记辩护哪一点了。有这种可能吗?
localappleseed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3:40:00
郭美美肤浅, 伤及红十字会, 关几年,应得.
红十字会也不干净, 无法用诬陷罪来上法厅诉郭美美. 名声臭也不冤枉.
法官借开赌场小罪判郭美美为红十字会报私仇啊,不公平. 中国有几个开类似小赌场进牢的.
法律公正, 红十字会, 郭美美 没一个赢家.
傻大目 发表评论于 2015-10-06 13:28:16
郭美美是明星?她靠什么上位?靠恶心人臭大街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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