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呢,我突然想起,十多年前我也读过美国法学院,还差点当了崔律师,于是我查了一下New York Penal Code (纽约州刑法)。我发现manslaughter 的获罪条件是很高的,它要求被告人willfully and recklessly cause death, 这里面有许多明知故犯和极度不小心的成份,一个好律师会充分利用这些element 层层设防来辩护的。既然梁警官的子弹是先击中墙再折射击中格利,这充分显示这里面的accidental (意外成分),所以即便起诉了他,判他有罪并没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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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分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