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弗格森案枪杀黑人警察:重来一次还会开枪(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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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d103 发表评论于 2014-11-28 09:50:42
不管什么种族都有好的和怀的人,只是黑人因为种种因素,偏坏的和暴力的人的比例比较高一些。而且现在黑人和西裔人已经发现了一个发财和发泄的出口---中国人,所以远离他们才是正确的选择。支持警察的开枪选择,因为已经达到了规则的开枪线。
上海人生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20:47:23
美國黑人是被美國人寵毀 的,對黑人不敢說亇不字,尤其是那些在政俯里作事的,还有那些大公司,媒體,等都一味的捧者黑人,所以那些黑人越來越膽大妄為,說真的,80%的黑人素質是費常低的,
fish2012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15:24:03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法官当庭告知所有人,原告,被告,律师,所有可能成为陪审团的人,这种判决的正确率是99%。不是100%。
即使激起民愤也是对的。要改改法律制度。而不是这个个别案例。

一定要维护法率尊严。不然以后谁还遵法!中国人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大部群众的意愿不能做为法庭判决的依据!

记得有一年中国三月开大会,有一最高法院院长公开声称:群众的意愿可做为法庭判决的依据。这样人还能是法院院长,而且还是最高法院!这样的中国怎能实现法制化!?
随便回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15:08:28
所有警车上多装几个摄像头不就结了?没什么各执一词了。放出来大家根据事实来评判。
wanglaoji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09:50:36
想起了电影robot cop。就是说用人当警察总有情绪或者误判,才出了机器警察。
tina0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08:05:47
支持他。警察的责任就是要维护法律和秩序,不然这个社会就乱了套了。 有些老黑就是人渣。
老牛仔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06:59:18
弗格森警察为民除害 ! 打得好!!!!!!!!!!!!!!!!!!!!!!!!!!!!

楼下那些支持黑贼的诸位, 我祝愿你们有一天也撞上那种黑贼, 遇上那些闹事的歹徒。 再看你们还会来这儿扯你们的蛋了。。
初雪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06:25:16
还是那句话: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
茉莉花,你对这位死者的爱肯定也不是无缘无故的,说来听听
初雪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06:22:42
还是那句话: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
茉莉花,你对这位黑人死者的爱当然肯定也是无缘无故的,说来听听
may_day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22:31:56
1.这次的大陪审团是很早就定下的人选,不想你看电视的"双方律师"挑选,因为
2.没有原告/被告,除法官外,只有州里派的检查官,警察也是证人。
3.此检查官的父亲是警察,死于枪击(很可能是黑人),因此程序上恐有问题。
4.媒体的报道还算客观公正,你要不信CNN,还有ABC,BBC,报道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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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lio157h7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3:47:11 呵呵,这就看出了媒体是多么轻浮。跟法律的严肃比起来不是一个量级的。
12个人的大陪审团,双方律师都满意的人选,查证了几百个证据,听取了几十个证人的证词,最后做出这个决定。
而轻浮的媒体就是一句主观的挑唆话完事。
cheap
may_day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22:13:48
电击枪呢?警察说在局里冲电呢。
摄像机为啥没开?忘了。
感觉这个警察工作不够细致,也有一定责任。
may_day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22:07:02
“美国民间有3亿支枪,警察不可能当场判断冲过来的人是有钱还是没枪,..."
这句阐释可谓精辟!
AsianTiger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20:07:44
Eholio157h; I don't think that you are a good analyzer. If you read my comment carefully, you could find that I am not the new comer to US.
Brown already told the policeman that he does have a gun. The policeman could see that Brown does not have a weapon.
keliwang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8:55:02
MB, 够嚣张的,抢完便利店,大街上还横晃,垃圾一个,既违法又袭警。现真相已大白,还闹什么呀,OB 的表态纯属煽动。一丘之貉!不工作,吃福利还真以为自己是总统家属啦。顶这位警官!
大炮一响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7:52:59
坚决支持警察! 只是下次开枪不要用手枪,而是应该用机枪扫射 !!!
ecolio157h7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3:47:11
呵呵,这就看出了媒体是多么轻浮。跟法律的严肃比起来不是一个量级的。
12个人的大陪审团,双方律师都满意的人选,查证了几百个证据,听取了几十个证人的证词,最后做出这个决定。
而轻浮的媒体就是一句主观的挑唆话完事。
cheap
1passby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3:42:37
"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今年8月9日,没有携带武器的18岁非裔青年迈克尔·布朗从便利店返家途中,与白人警官达伦·威尔逊发生冲突,被后者开枪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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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观察者网是真正的垃圾网站。不顾新闻的原则,乱写。我看是有意扰乱美国社会,挑起争端。
明明是抢劫便利店,然后不听警察的警告,还抢枪。警察是把他就地正法了。
ecolio157h7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3:39:39
Typo:有钱还是没枪 =====> 有枪还是没枪
ecolio157h7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3:38:13
这位AsianTiger刚到美国来吧?还不知道这边的警察跟天朝警察的不同:天朝警察的确是玩朝天鸣枪示警或是打腿那一套,美国警察从被训练时就是练要打要害。这边没有鸣枪或打腿一说,训练教官甚至是说不允许。
为什么有这个差别?因为中国民间无枪,美国民间有3亿支枪,警察不可能当场判断冲过来的人是有钱还是没枪,---所以美国发生过不少不听警察指令的没教养老黑小孩被误杀的事件,因为他们见了警察还不老实,嘴里骂骂咧咧,手里拿个不明物。
所以在弗格森这个个案上面,开枪警察完全是justified。
wxcfgh85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3:26:00
据说开的不是十二枪,是六枪。
茉莉花匠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3:21:05
还是那句话: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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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ublican16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3:01:41

不懂有何抗议的?事实很清楚,警察无罪。直接打警察,威胁警察,被击毙是合理的。
茉莉花匠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3:19:37
想多吃饲料也用不到这般护主。可你头人一个民主伟光正形象是叫你这样拿来和独裁乱比一通糟践的吗?你真该被减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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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place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2:54:39

要比歧视,歧视最大就是中国。 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城乡歧视 每一样都比美国严重
Republican16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3:01:41
不懂有何抗议的?事实很清楚,警察无罪。直接打警察,威胁警察,被击毙是合理的。

加州警察击毙一名越南裔妻子,因为越南裔妻子于丈夫吵架,警察命令她放下刀,她不听,向警察挥舞菜刀,被当场击毙。没有任何抗议发生。

警察的安全应该保证。否则,公民的安全就没有保障。
funplace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2:54:39
要比歧视,歧视最大就是中国。 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城乡歧视 每一样都比美国严重
无忌哥哥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2:34:05
美国社会种族间的成见或者说歧视是深刻存在的,俺相信绝对影响到警察看到对方对自己安全威胁程度的判断。当然,这些成见和歧视都有其形成的理由。
茉莉花匠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2:21:33
看看这里一个个对黑人咬牙切齿的评论,就可以看到美国民主社会所带来的种族矛盾又多么的深。这真是一个罪恶深重的制度。
AsianTiger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2:19:22
楼下,你的要求反过来了,警察是受过训练的,他们应该明白何时开枪,何时用警棍,击伤,还是击毙。布朗还是个少年么,还不成熟。
茉莉花匠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2:19:04
警察必须得多开枪,要不然军火商的生意。。。
redapple02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2:12:00
明知道法律规定美国警察对于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可以开枪,而且多少次这种案子最后都是判警察无罪,那么黑人包括所有人就应该知道, 不要去挑衅袭击警察,不要给警察制造合法开枪的接口,否则白死; 即使全美国黑人暴动最后给这个小黑孩平反了, 又有什么用,人没了,除非这小黑孩活腻歪了,就想以身试法,支持陪审团的决定,如果警察不开枪, 最后死的肯定是警察。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2:01:37
这里的基本事实是:

--- 这个"免于起诉"的结论,是由12名公民组成的大陪审团听取各方证词后作出的。

---这个陪审团,在听审期间是与外界隔绝的,所以未受外界干扰,包括党政的干扰,"纪委"的干扰,更别说受贿了。

这司法独立本身就是最大的人权体现和保障。中国能做到吗?

可以这样说,美国的政治制度,虽不是完美无缺,但她是目前世界上最好的政治制度。

In English, we can say: "It is the best even if it is not perfect.
humimm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1:57:21
支持tiger分析, 我也怀疑这警察是否冲动杀人, 或者因为紧张害怕导致过失杀人。 警察毕竟是人,是人就会情绪化,只是这情绪化的后果很严重。
wallingford1964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1:54:45
此事警察尽管属于正当防卫, 但不可否认当白人警察面对黑人执法时的确有一定的成见和过度, 种族歧视也已一直存在, 白人内心对黑人和亚裔还是有偏见的
AsianTiger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1:52:25
警察自卫也有个度的问题。
海上飘萍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1:45:56
证据支持警察就是自卫
AsianTiger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1:34:12
不管肤色,警察处理有不当之处。布朗虽身材高大,但身无寸铁,而且一看便知是个少年。对付他最好的是电警棍而非枪。即使用枪,最多也是击伤他而已。如果打死布朗的那一枪是争枪过程中误发,那还无可非议,可后面又打了那么多枪,完全没必要么。布朗冲过来时,对他的腿开枪就是了,腿断了,还能攻击吗?
问题可能是:1.警察心理素质太差,没能很好的判断现场,不够冷静,怕死而导之处理不当。2.警察后来的行为带有情绪化,因为布朗的攻击或言语击怒了他.但在打死人时侯,警察必需控制好情绪,必竞人命关天,更何况是个少年。少年男孩有时做事冲动,一个大人不必要太过计较。
如果以上两点,这警察的心理素质不宜当警察。
不知警察局是如何训练和考核警察的,不排除训练不当。
我以前遇到警察,感觉美国警察特别好,执法有度而且有人情味。我两次超速被抓,但超的不多,两次都是我的生日,警察都免罚而且给了我生日祝福。

paladindancer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1:29:33
这次真不冤枉
PtLandlord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1:26:03
robak328 is rude but he is right about guns.
July_river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1:20:03

当年的O. J. Simpson,如今的威尔逊警官, 都是一样震荡全美的大案。一黑一白,各胜一次,算是扯平了。它们的判决,跟所谓的 “法律的尊严” 、“司法的公正”, 没有一毛钱的关系。请各位用脑子,别争了。


及夫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1:08:19
robak328 网友说的是对的。在美国这种人人有枪的国家,千万不要和警察动手动脚。不然这种下场是必然的。
long6368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0:57:40
对这些杂碎,打死活该。留着绝对是祸害。
无忌哥哥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0:55:40
好奇:如果是个白人二愣子干了和小黑一样的事儿,警察会不会如此击毙之。俺不是在好奇警察执法的合法性,毫无疑问他有理由击毙小黑,好奇的是如果换小白他是否会击毙。
Okiwoi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0:42:23
非常同情黑人,因为他们大部分人都是被同胞杀害的,这次居然被白人警察杀了,种族歧视啊 ~


警察做的无懈可击!其实早在车里就可以给他吃花生米了。。。
XM25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0:40:15
建议警车各个方向都装上照相机。即防止警察滥权也防止有人撒赖。
瞌睡哥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0:30:34
警察这个职业,天天和这些事情绞在一起,不是被杀就是被告。
蓝靛厂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0:18:23
简单还原下现场:小黑胖抢了便利店的老印的烟还暴揍老印一顿认为自己很牛逼。于是牛逼哄哄的和他发小儿在马路中间得瑟。小白警察路过好心劝他去人行道去走省的被撞飞成超人。但是小黑胖肾上腺激素分泌过度跟小白警察递葛。小白警察心话好歹老子也是警察你牛逼个屁于是开窗威胁要带他去号子里刷夜。小黑胖意识短路上去推搡小白警察。并且一爪子挠了小白脸。挠完了琢磨着见好就收于是跑。小白愤怒的出来说孙子今儿老子跟你拼了你跟我去号子不然老子一枪毙了你。小黑胖举手转身认绥。但是瞬间又觉得自己顶雷很牛逼而且旁边有发小看着认怂就栽面儿。于是说完 igiveup以后继续说孙子我揍了你了我就不信你开枪牛逼你开枪并且跑或者走近小白警察。于是小白把黑胖胖打成筛子。
robak328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0:17:43
宪法里规定让平民持枪玩的就是恐怖均衡。

大地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0:16:20
南加大吳穎瞿明,北卡大學教堂山分校華人教授劉峰,華人工程師康京宏,俞正聲的兄弟俞恬聲,最近紐約的61華人郭偉權,哪一個不是死在黑人的手下。不是說不能替黑人說話,而是要認清事實,不能說昧良心的話。
chinomango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0:12:00
"这个警察做得合法无懈可击。 这个事件本身不沾种族歧视什么事情。"你还是被美式民主洗脑了。警察可能受到威胁,但是到何种程度都是一面之词,也许他被骂,也许他挨了一巴掌(看不出来)。但是被洗脑的都认为这种情况下警察有权杀人,而不是伤人,不先对空鸣枪,或射击非致命部位。为啥呢?因为美式民主保障警察杀人的合法性。有哪次判定不合法吗?我多年前第一次来美国,房东就警告我,美警如果误伤了人就会直接把人打死。相比之下中国警察经常是被人打,后来才学了美警。
ctrls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0:06:26
华人在抗议上哈佛受歧视,老黑在抗议为啥老是挨枪子。两个种族咋差这么远?
palmdodo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09:58:33
最烦媒体总拿MB这张小时候照片出来博同情,Trayvon Martin那件案子也是这个路数。你们怎么不弄张它刚出生的照片来,这样告警员射杀动物幼崽不是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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