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骂死保安”女干部:辱骂因车技不行气急败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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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金帼 发表评论于 2014-11-20 08:35:45
这个案子说出了一个道理,就是与人相处还是要和善为好。中华,不是,是中国恶人就是陈出不穷,大家看看中国当今还有好人吗??????????? 没了。好人都那去呢?真是天知道阿。
无忌哥哥 发表评论于 2014-11-20 06:45:47
这个案子死者家属应该民事诉讼,法院还应该判赔偿。这样可以去去人们的戾气。
5AGDG 发表评论于 2014-11-20 06:45:42
女子是教育部门的领导,这素质教育出来的下一代还有指望吗?
sunny128 发表评论于 2014-11-20 06:36:03
不接受女事主这样的托辞,气急败坏就骂别人?骂得别人突发急病,倒地身亡。什么样的教养,单位里还是干部?泼妇的本性!
车技不行,需要请求别人,得不到通融,也不能骂人啊。好好赔钱吧
User_Long 发表评论于 2014-11-20 05:38:22
最该负责任的是发给她驾照的部门!
闻立军 发表评论于 2014-11-20 03:25:52
下次哪家有仇人,找她帮忙准没错。
hbyl潜意识 发表评论于 2014-11-20 02:25:47
先抛开双方的对错和责任不谈,仅就心跳骤停来说,它可以发生在人突然激动时,寒冷,高温情况下,也可以发生在事先没有任何先兆的情况下,比如就有一例正在开车突然倒卧在方向盘上,幸亏副驾驶上的人及时控制了方向盘把车停下而没有造成大祸的事件. 可惜的是这位保安没有得到及时救助,如果当时有人立即给他做心脏按摩和对口呼吸, 是有可能挽救他的生命的. 建议加大力度普及这种急救方法. 另外那个女科长是直接引起祸端的人,没有她的恶性刺激,那位保安也不会在那时候倒地身亡,她起码要给那位保安的亲属一笔不小的赔偿. 公民个体之间互相尊重的义务和权利是应该写入民法的,在德国如果你和别人争论时用了食指去指点人家,就这一个动作就可以被对方告到法院.不要说又打又骂了.
爱吃肉的胖子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22:49:19
如果这个保安有潜在心脑血管疾病,生气倒地身亡,跟女的关系不大;先做医学解剖。女的没有刑事责任但需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nanxun_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21:10:49
这种知法犯法的干部尤其要严惩!逢迎上级,欺压下级,靠睡上位,就是这个女人这样的嘴脸!
8421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20:59:37
mich_mich说得有道理!
mich_mich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20:46:01
azkaban,第一:警察不管并不表示你没违章,就好比贪污没被抓到不表示没贪污;第二:是因为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判罚撤销,因为考虑人不是机器可以保证绝对准确,会有很多申诉,人力和工作量增加。
第三:就算美国,据很多地方统计也是85%以上驾驶员保证限速以下行驶;第四:警察和法院人力有限,他们首先要保证其他工作,所以会考虑不管这部分。
此外,限速定义标准是根据同等路况车速和交通事故伤亡比率定的。一般抛物线形态,限速就多定义在事故伤亡比率急增点,一般高于这个速度10迈的伤亡比率比限速高一倍左右(各洲都会有不同统计定义,这些也会关联理赔医保等开支统计)。所以你超速10迈,实际上是把自己家人孩子以及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危害提高了很多。

再就是前面车按限速行驶,同样速度的话,还需要超车吗?当然只需超越车速慢的,然后回原道保持匀速。超车道是给你超越慢车的。

至于小区,如果路足够宽,别人就不会定义单向行驶了。
麻仁章昊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20:27:04
应该派她去取回钓鱼岛!
许仙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9:37:20
说实在的, 在小区里, 就跟在停车场一样,通融一下皆大欢喜,真没必要较真成那样。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9:32:09
不会倒车居然能拿到驾照,八成是从驾校考官那里睡来的。
春丽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9:31:53
别找借口了。就是素质低下爱赚便宜钻空子。

国内这类人很多。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银行大堂,大理石地面干干净净的,一口痰就吐下去,好好排着队,老头一下就冲到窗口,带孩子的,地铁车厢拉开裤子就把尿,开车的错过路口,倒车就走。

而且没什么廉耻心,都是气势汹汹的,谁敢说就骂就打。老子啥也不怕。
mich_mich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9:05:01
supernova13 2014-11-20 11:06:08
中国打架吵架多的原因之一是没有太大危险。美国不一样,怕别人有枪,所以很少吵架。只有开车时敢骂人发泄,骂完可以开车跑,没什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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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确实有点道理,看来应该学美国枪支买卖合法化,那富二代、贪官、还有这个女干部就不会那么猖狂了。贪官应该也不敢把现金金条放家里了。
mich_mich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9:01:15
azkaban 2014-11-20 13:09:20
...........高速上超速的人很多,........大家不也都默认是合理的,小区里的"规矩"就变成圣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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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高速路超速,本身就是违法,没什么都认为是合理的,只能说明你平时就把法律不当会事。
第二:有些小区道就两个车宽,边上停车后也就能走一辆车,逆行,对面一来车就堵死,还没发调头,为了你一个人,别人都不走了?

你的评述,只凸显了你平时只想着自己,说白了就是自私、没公德心。虽然不好听,不过你还是回去想想吧。
我相信 当有人逆行堵了你的路的时候,你可没这么无所谓了。
LRushBall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8:54:49
八戒去了肯定不生气
mblbls_3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8:37:11
对上层笑脸相迎, 对下层摆威风, 是芝麻官的习惯成自然.
gameon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8:21:22
说到底还是因为俩人不是熟人,否则管他什么逆行道,早就让进去,不过这女确实太直,而且瞧不起人,如果来句“大叔,就让俺进去兜个圈吧,改天请您吃饭”,啥事都解决了。
飘过的云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7:57:29
人家按原则办事,你丫追上去辱骂,不就是仗着自己这芝麻绿豆的官威吗?撇开这层因素不说,你身为教育工作者,就你丫的素质你配吗?如果我是她的领导,肯定要扒了她这身皮,整个部门的名都弄臭了……
Bslrim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6:53:51
都是借口,这应该按过失杀人判,省得有些人脾气总那么暴。
CH1034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6:53:43
保安按规定做事,怎么叫难为人?
不可以次充好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6:52:33
在国内彬彬有礼的谦谦君子是会被人嘲笑的.
Chaixiyao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6:42:33
树若无皮,必死无疑。人若无皮,天下无敌。
·八戒·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6:40:53
如果老人有动脉硬化,心脏病等疾病,激动时确实可能有意外。俗话说骂死人不偿命,女人确实没有刑事责任,但家属可以进行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民族解放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6:29:23
这个女科长完全是模仿央视和外交部发言人成习惯所致。
supernova13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6:06:08
中国打架吵架多的原因之一是没有太大危险。美国不一样,怕别人有枪,所以很少吵架。只有开车时敢骂人发泄,骂完可以开车跑,没什么危险。
扯乎扯乎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6:03:45
是尼玛不讲理的主儿,自己车技不行就硬要逆行?被拦下还要撒泼放赖骂街讨说法,这下轮到别人讨命来了。
天柱山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5:58:41
这骂死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有有关法律条例吗? 这个女干部是否应该拘留呢?
liuwei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5:32:56
中国大妈
Qfqsh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5:18:30
其实在某种场合下,对某种人而言,语言攻击(verbal abuse)不亚于身体攻击(physical abuse)受到的伤害!老先生就属于,既不能骂回去,更不能打回去,受到了侮辱,只有自己生闷气,一下就给气死了--- 在中国这样的事挺多,国家应该立法,让那些以语言攻击别人,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必须受到严厉制裁!——社会风气的转变需要相应配套的法律保障!
spectre007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5:18:14
原来马路杀手不用车也能杀人
虎背熊腰大象腿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4:55:53
诸葛亮的后人。呵呵,,,


tuv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4:44:26
这泼妇不送去伊拉克打ISIS是浪费人才啊!
azkaban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4:31:17
这个保安协调一下其实就行了,非要利用手中那点权难为人,这下死了,倒是能为家人谋点福利。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4:28:03
被骂死的人心里素质要差到何种地部才会被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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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懂你在说什么。会骂人的人心理素质才叫好是吧?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4:26:02
中国人为什么一点简单小事却非要骂骂咧咧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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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大多数有严重暴力倾向。 自49年起,受60年毛共匪文化斗争哲学对中国人的毒害所至
阿宽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4:20:34
我一直不相信,这个世上真有骂死人的事,这回真信了。人还真能被骂死。被骂死的人心里素质要差到何种地部才会被骂死?
yyyxxxwww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4:18:21
侮辱骂人,错了就是错了不用找任何借口。不过这种没有教养的人,根本不会知道她自己错在哪里,所以,她事后的辩解更加证明了,她就是一没有教养,连起码的尊重别人都做不到的人,还是教育局的干部,我呸。
appleface 发表评论于 2014-11-19 14:14:58
必须依法严惩。我之前回国跟卖货的说话被两个买货的破口大骂,我一声没吭最后忍无可忍打110报警两个人灰溜溜地跑了。中国只有严惩才能减少泼妇骂街的行为。

中国人为什么一点简单小事却非要骂骂咧咧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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