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实拍:香港占中示威者再度占据旺角弥敦道(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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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therEra 发表评论于 2014-10-20 02:21:35
建议占中人士把相关法律文件看清楚,如果对1200人的提名委员会不信任,那么请将诉求集中于此,不要像文革一样乱扣大帽子,上来就上升到民主问题。也许这样更有利于解决香港人民的实际问题。
AnotherEra 发表评论于 2014-10-20 02:16:47
1997年香港法院在回归以前按照英国宗主国的法律没有违宪审查权,在1997年回归之后按照中国的法律也没有违宪审查权。中国的违宪审查由立法机构执行,法国、比利时和瑞士等发达国家的宪法审查权也没有交给法院,为什么一夜之间,这么多人要求香港按照美国的法律体制实行法院的违宪审查权?更何况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并未违宪。
AnotherEra 发表评论于 2014-10-20 02:12:30
关于违宪审查

首先,在香港回归之前并没有违宪审查的制度,因为,原殖民宗主英国至今没有明文的宪法,英国法院至今对英国国会(即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无权进行违宪审查。

其次,中国大陆的最高法院对全国人大(中国的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也没有违宪审查权。但根据立法法规定,全国人大可以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违宪的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等。

再次,1997年香港回归时,中国大陆允许香港法院行使合宪性审查(这已经是回归后香港法治的重大进步,在殖民时代根本没有的好伐?),违反香港基本法的法律无效。但是,这不是宪法审查权,因为基本法不是宪法。

好了,接下来再讨论一遍,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是否违反基本法的问题?答案是:没有。恰恰根据1997年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的规定:2007年以后各任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如需修改,需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这份8月31日的决定已经有条件的批准普选,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行使职权的文件。哪里违宪了?哪里违反基本法规定了?
mac852 发表评论于 2014-10-19 19:01:26
香港金融业唯一赢过上海的优势是贪官污吏洗黑钱的避风港。

yiqikawa 发表评论于 2014-10-19 18:08:38
民主原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民主的基础是协商,民主的保障是法治。
这样闹下去谁受损,谁得益,香港人应该醒醒了。
占中不但失控,更失民心。
hxn9988 发表评论于 2014-10-19 11:57:24
中国国安明显失职嘛,没有及时阻止背后的势力操控香港,以至于现在威胁到国家稳定。要问责国安。
hxn9988 发表评论于 2014-10-19 11:55:08
要权利,要多些的民主都没错。但是政治目的想一步到位,不知妥协,不知推让,没有具体的步骤。如果不是别有用心那就是幼稚,最终就是悲剧。
浪迹天下 发表评论于 2014-10-19 06:12:56
who will "支持佔中,癱瘓香港。" ?
somebody love hk? or hate hk?
what do you think?

香港警察很可怜!
被暴民用尿水攻击后,...就有七名警察被控使用暴力被停职调查...
你叫他们如何是好呢???!!!

所以香港警察士气低落!
mac852 发表评论于 2014-10-19 05:31:03
太好玩了!香港现在就是个臭港!比臭豆腐还臭!
有了上海香港基本没什么优势了。闹下去最终谁能得利呢?
人们喜欢病态,同时参与悲剧。可是千万不要被人当猴耍了!
KKK81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21:11:00
不清除这些捣乱分子及他们的后台,香港将不得安宁。根本基本法中央政府有权宣布香港进入紧急状态。
KKK81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21:07:28
这些捣乱分子不代表民主、也不代表自由,更代表不了大多数的香港民众。他们只代表他们的自私自利。
KKK81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21:04:44
这些捣乱分子在追求什么?他们在追求超越法治的权利。世界上仼何负责任的政府和人民大众都不会允许的。
KKK81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21:01:16
20多天了他们从不考虑他们给别人带来的损害,他们只追求他们想要的东西。这群王八蛋。
KKK81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20:58:21
这伙人只管自己的利益,哪管损害他人的自由。说他们是为了民主?扯淡。他们眼里只有他们自己。
anchoret98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20:29:09
港警竭尽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和秩序,赢得香港市民广泛支持。
kapper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6:57:25
你们这群五猫污蔑别人的时候不觉着肮脏;拼命为黑社会和强奸犯们洗地的时候不嫌肮脏;为你们党妈无耻血腥暴行辩护的时候不嫌肮脏,怎么被揭穿的时候就说别人肮脏了?莫非你还有一丝丝的脸皮吗?如果你真有一点点的廉耻也不会做那些为虎作胀,倒行逆施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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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2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5:30:42 看看你通篇的文字,除了骂人就讲不出一句正常的人话,肮脏的人会有肮脏的思想,在肮脏思想驱使下也就只会满嘴的脏字。
浪迹天下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6:25:32
who will "支持佔中,癱瘓香港。" ?
somebody love hk? or hate hk?
what do you think?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5:58:20
与时俱进1: continued

在美国, 遇到类似的不公平选举问题, 假如他们也象我们中国那样,司法不独立,公民没有一个讲理讨"说法"的地方,那他们就不仅仅是上街游行示威了。 恐怕他们就要启动宪法赋予公民的最后一道防线了:枪。 用枪来保卫他们的"选票"。 即用”拥枪权”来保卫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美国前国务卿赖斯在她的回忆录里是这样描述公民拥枪权的:

"当这个政府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自卫;当这个政府不但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权利威胁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反抗这个政府(RESIST IT)".

但很幸运,人家美国的政治是民主的,司法是独立的,政府是三权分立的。这些问题均可在民主法制的轨道上得到解决。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5:57:43
与时俱进1: continued

在民主宪政,三权分立的美国,遇到类似的不公平选举问题,在公民上街抗争之前,多已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即起诉其违反宪法。几天前,美国最高法院刚刚否决了几个共和党州的歧视性选举法---Voter ID law。 该问题就解决了,公民就没必要上街抗议了。

为什么在美国就能做到这些?是因为司法独立。

为什么在中国就做不到这些?是因为司法不独立。我们的最高法院是在独裁的中共控制之下,你说香港人民去北京中国最高法院起诉这个选举规则违宪,会是什么结果?所以,香港人民只有通过"站中"这种方式来表大自己的利益诉求。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5:56:52
与时俱进1:

在这里,应该搞清的是,首先是中共违法,而且违反的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而目前的香港占中运动, 正在于推动一个民主宪政的根本制度和独立的司法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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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1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5:48:18

根据你所说, 每当你感觉被忽视, 只要政府不用枪杆子, 你就可以随意鼓励取消法治, 无法无天。在法治社会, 多数人的意志必须得以执行 (The will of the majority must be carried out.) 。少数人的权利必须得到保护 (The right of the minority must be protected.)。10年前与时俱进1提议美国国会加上个人的声音必须得以听到和收到保护(The voice of the individual must be heard and protected as well.) 。因此在法治社会, 少数人与个人大部分时间都有被忽视的感觉。每当感觉被忽视就随意鼓励取消法治, 无法无天是非常幼稚与不切实际的。

当然了,总是有像lantian-yun 与kapper一样的人。铁了心想方设法阻止香港与时俱进学习美式法治 (Rule of law and constitution) 。只允许香港与无法无天接轨。总是迫不急待地想把香港引进文革式大动乱。lantian-yun与kapper就是想在香港地区与亚洲国家引发动乱, 通过剥夺香港地区与亚洲主权国家依法治国的权... 查看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5:49:02
Chinucks:

在美国, 遇到类似的不公平选举问题, 假如他们也象我们中国那样,司法不独立,公民没有一个讲理讨"说法"的地方,那他们就不仅仅是上街游行示威了。 恐怕他们就要启动宪法赋予公民的最后一道防线了:枪。 用枪来保卫他们的"选票"。 即用”拥枪权”来保卫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美国前国务卿赖斯在她的回忆录里是这样描述公民拥枪权的:

"当这个政府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自卫;当这个政府不但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权利威胁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反抗这个政府(RESIST IT)".

但很幸运,人家美国的政治是民主的,司法是独立的,政府是三权分立的。这些问题均可在民主法制的轨道上得到解决。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5:48:14
Chinucks:

在民主宪政,三权分立的美国,遇到类似的不公平选举问题,在公民上街抗争之前,多已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即起诉其违反宪法。几天前,美国最高法院刚刚否决了几个共和党州的歧视性选举法---Voter ID law。 该问题就解决了,公民就没必要上街抗议了。

为什么在美国就能做到这些?是因为司法独立。

为什么在中国就做不到这些?是因为司法不独立。我们的最高法院是在独裁的中共控制之下,你说香港人民去北京中国最高法院起诉这个选举规则违宪,会是什么结果?所以,香港人民只有通过"站中"这种方式来表大自己的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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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ucks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07:47:13

如果你认为新的特首选举方案违反基本法,最简单直接的方法是到香港的法院,告特区政府违法。如果法院作出违法判决,中共政治上就输光了,即使可以通过释法改变判决也仅仅是面子而已。
为什么这些占中仔不敢上法院,甚至连正经的律师意见都拿不出来?恰恰证明了这些占中人士自己都不认为选举方案违反基本法,所谓的“违反基本法”只不过是Propaganda。
对了,还有位老兄辩解说不敢到香港法院告是怕中共迫害,挑战智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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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tian-yun
这违反了基本法,侵犯了香港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5:20:07
因为我们的宪法是一张废纸,保护不了她的公民,所以香港人民只能走上街头,只能祈求神灵的保护。

这显示了国家的衰败,民族的悲哀,人民的无奈!


所以,在这里,应该搞清的是,首先是中共违法,而且违反的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而目前的香港占中运动, 正在于推动一个民主宪政的根本制度和独立的司法制度的建立。
kapper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5:15:42
省略是不希望这种东西丢人现眼,没想到你这种东西居然不怕献丑。真的符合你党妈的选一直以为党妈选五猫的标准是不需要有逻辑性,理论性,不需要讲历史。因为党妈的理论本身就是根据西方人拉出来的东西东拼西凑,没有任何逻辑性和理论性。至于党妈的历史更是说不清道不明。换句话说就是不讲理。同时还可以无耻到为黑社会和强奸犯洗地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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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2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5:04:52 楼下你把人家的话吞掉了主要部分,所以怎么看也看不懂。我替你补上吧。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5:14:08
在美国, 遇到类似的不公平选举问题, 假如他们也象我们中国那样,司法不独立,公民没有一个讲理讨"说法"的地方,那他们就不仅仅是上街游行示威了。 恐怕他们就要启动宪法赋予公民的最后一道防线了:枪。 用枪来保卫他们的"选票"。 即用”拥枪权”来保卫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美国前国务卿赖斯在她的回忆录里是这样描述公民拥枪权的:

"当这个政府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自卫;当这个政府不但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权利威胁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反抗这个政府(RESIST IT)".

但很幸运,人家美国的政治是民主的,司法是独立的,政府是三权分立的。这些问题均可在民主法制的轨道上得到解决。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5:13:37
在民主宪政,三权分立的美国,遇到类似的不公平选举问题,在公民上街抗争之前,多已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即起诉其违反宪法。几天前,美国最高法院刚刚否决了几个共和党州的歧视性选举法---Voter ID law。 该问题就解决了,公民就没必要上街抗议了。

为什么在美国就能做到这些?是因为司法独立。

为什么在中国就做不到这些?是因为司法不独立。我们的最高法院是在独裁的中共控制之下,你说香港人民去北京中国最高法院起诉这个选举规则违宪,会是什么结果?所以,香港人民只有通过"站中"这种方式来表大自己的利益诉求。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5:12:41
lianggeren:

You made great points! 这里,首先是中共违反了宪法。

中共,用独裁的思维,依照中组部的运作方式,把香港"选举"委员会essentially变成了它的干部(亲信)"提拔"委员会。

这违反了基本法,侵犯了香港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所以,应首先解决了中共的违宪问题,再来讨论学生是否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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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geren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09:36:42
与时俱进1:虽然也同意你说的,香港现在的占中越看越像亚洲国家的街头政治 - 但是,这是有前提的,就是这些人的声音在立法会,在和中共的谈判中完全听不到或者被忽视 - 中央出台那个选举政策的之前,他们就开始表达意见,到政策出台前的几个月的威胁占中 - 你觉得中央听了吗?港府听了吗?中央先出了一个法治白皮书,大意是给你多少政治自由你就有多少;接着出台的选举方案,完全当泛民派没到。你觉得他们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Rule of Law并非每个地方都有条件的 - 只有真正的反对派出现,才有可能。香港目前的状况,出现这种情况再正常不过了。中国大陆也一样,一旦政府不用枪杆子了,就乱套了。
europehappy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5:07:31
这样折腾挺好的!能有个一年半载,香港就差不多了,他们仅剩的那点对大陆人的优越感就没有了。
0862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5:04:52
楼下你把人家的话吞掉了主要部分,所以怎么看也看不懂。我替你补上吧。

良心做人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0:44:51

不好意思各位,自家养的恶狗没关好,不小心给跑了出来,在这狂吠,打扰大家了。kapper你这畜生还不滚回狗窝反省反省,跟这丢人现眼。
kapper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4:56:12
没错五猫的老底就是吃党妈拉出来的东西,而他们党妈却吃的是西方人拉出来的东西。所以如果他们党妈是狗,那么五猫是连狗都不如的东西。一直以为党妈选五猫的标准是不需要有逻辑性,理论性,不需要讲历史。因为党妈的理论本身就是根据西方人拉出来的东西东拼西凑,没有任何逻辑性和理论性。至于党妈的历史更是说不清道不明。换句话说就是不讲理。同时还可以无耻到为黑社会和强奸犯洗地的程度。想不到在这么强悍的外表下,居然还有一个脆弱的心,还懂那么一点点廉耻。所谓知耻而后勇,孺子可教也。当然孺子不是指你的年龄而是指你的智力。狗来狗去的恰恰证明你的认知水平就停留在狗的阶段。虽然你秉承了流氓无产阶级你是流氓你怕谁的精神,但是既然你要耍流氓,人民也不会怕你。历史上多少比你还流氓的都被推翻了,还差了你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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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做人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0:44:51 不好意思各位,打扰大家了。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4:47:11
罗慰年:公民抗法,水滴石穿

有人把香港的占中运动定义为一场革命,甚至为它取了一个非常诗意的名字 —“太阳花革命”。香港的的占中运动,是“公民抗法”的对法律的不服从运动,远不能称之为“革命”。在占中运动中,香港公民使用太阳伞抵挡警察的胡椒水和催泪瓦斯,太阳伞成为这次占中运标志性符号,但是,从运动发生的起源、过程和性质来看,它不是一场革命,而是“非暴力、不服从”的公民抗法的社会运动。其实,早在占中活动发起阶段, 2014年9月4日,自由亚洲电台一篇题为《香港公民抗命正式拉开序幕》的文章,就为这次占中活动定下了“公民抗法”的基调。

与革命不同,“非暴力的公民不服从” (nonviolent civil disobedience)的公民抗法采用“非暴力”手段作为抗争的武器。“非暴力的公民不服从”哲学源于美国十九世纪哲学家亨利?戴维?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的《非暴力的不服从抗争哲学》(Philosophy of nonviolent civil disobedience)一书。《非暴力的不服从抗争哲学》的中心思想是:我不和你硬干,但也不听你的指使。有人评价说,“这是人类史上所向无敌的最高段数的政治斗争策略,除非不用,用之则无坚不摧,无敌不破,到目前为止尚未见到失败的案例。”洛约拉大学法学教授比尔?奎格雷说,“历史上最受欢迎、带来变革最大的公民抗法运动都是以非暴力的方式进行的。”

“非暴力的公民不服从”这个政治理念的精髓,不是不用暴力,而是用被动的“暴力”,这种“暴力”,也可称为“消极攻击”。人类的攻击行为,有两种:一种是主动攻击,一种是消极攻击(passive aggression)。消极攻击与主动攻击是相对应的两个概念。消极攻击行为不是公开的攻击行为,而是用消极的、被动的、不服从、不合作等方式攻击对手。公民抗法,就是一种典型的“消极攻击行为”。

公民抗法的目的,是要以“消极攻击行为”挑起执法者的“主动攻击行为”。以被动的抗法行为或有意的不法行为挑起执法者的主动攻击和暴力。奎格雷说:“假如在人们从事的非暴力公民抗法运动中,政府作出过度的反应,并且在其中扮演了坏人的角色,这往往成为公民抗法者揭露社会不公正的最佳办法,因为公民抗法的核心就是挑战社会不公正。”

公民抗法是一种合乎道德但不合法的攻击行为;它攻击的目标是具体的法律,而不是具体的人;被动型攻击,目的是激起执法者应用法律手段,采取暴力行为,对示威者采取主动攻击行为。比如,把没有得到集会许可的游戏示威群众抓起来,对示威者发催泪弹和喷胡椒水。因为消极攻击采取非暴力的手段,相比较,政府以暴力手段对付非暴力的示威者,等于把道德的制高点拱手送给了示威者。

虽然公民不服从采取非暴力的方式,但是,公民抗法是因为反抗不公正的法律而不惜触犯法律。非暴力不服从的公民抗法,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的行动理论,既要非暴力,也要不服从。不服从的抗法行动是以非暴力为前提;非暴力是以不服从的抗法为目的。仅仅有非暴力,达不到街头群众运动需要达到的目的。必须有不服从的集体的抗法活动。“不服从”也不是消极的街头运动,而是一个有独特政治诉求的、有严格计划的、并且有统一行动的公民抗法运动。

政府的职责之一,是维持社会秩序。政府必须根据现存的法律—无论是良法还是恶法,对示威群众施行“合法”的暴力,否则,政府就必须面对立法者的问责。公民抗法的群众街头抗争,不是推翻一个国家政权的革命。相反,公民抗法是通过违反不公平的法律的手段推动建立更为公平的法律。西维吉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查尔斯?迪萨尔沃(Charles R. DiSalvo)说,“虽然公民抗法者反对某项法律,但是,他们并不反对法治。相反,为了表示对法治的尊重,他们心甘愿意接受因为触犯法律而受到的惩罚。” 公民抗法,不适用于任何形式的革命。

在革命的过程中,发起革命的一方,不占据物质供给、组织动员和军事力量的优势,只能追求速战速决。因为,革命追求的推翻政权,改变社会制度的巨大的社会工程,速度是革命的第一要素,革命的目标越快达成越好;同时,革命是一个利益集团推翻另一个利益集团的行动,必然涉及被推翻的集团的负隅顽抗;因此,不流血的革命,不是革命的常态。“天鹅绒革命”或“茉莉花革命”的例子,不能作为典型的革命样板。
革命的结果,往往是推翻旧政权。革命的目的是对社会结构的瓦解和破坏或者重建,革命的目的不是人心改良和社会改良。因此,获得新政权的利益集团,在制度上、法律上甚至是组织上,不可避免要回到被推翻的利益集团的旧的模式。希望通过革命改变制度的方式获得社会制度进步的民众,结果发现,革命后新建立的制度,由于经过暴力革命的洗礼,往往比旧的制度更邪恶、更残暴。

社会变革,不能通过革命完成,而必须从人心的改良开始,才能有坚实的基础。没有经过人心改良、社会改良的运动,革命不过是改朝换代的工具。只有通过柔性的、长期的社会运动,才能一点一点改变人心。通过人心的改变,改变社会中人的行为;通过人的行为的改变,改变社会道德和行为规则;通过道德和行为规则的改变,最终改变社会制度。这是一个漫长的渐进的过程,任何有志于推翻旧的社会制度的革命家,是不愿意做这方面的工作的。他们只愿意通过“速成革命”,政权更替,轮流坐庄。“皇帝轮流做,今日到我家”。

革命者和社会改良者的目的不同,手段也不同。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都是法律的蔑视者。但革命者谋国不谋法;不谋求法律的改进,而是谋求改朝换代。与革命者不同,社会改良者试图改变的,不是社会制度,而是不维护抗争者权利的法律。为了在社会改良找到着力点,他们首先必须对现存的法律提出挑战。“恶法非法”。公民抗法,反抗的是恶法,而不是法律制度;公民抗法,谋求的是社会变革,而非推翻政府。

公民抗法符合社会进步的潮流,但不符合现存法律...  查看完整评论
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2:45:15
建议:
香港最好借用中国武警,或美国警察来维持秩序!
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2:43:31
香港警察很可怜!
被暴民用尿水攻击后,...就有七名警察被控使用暴力被停职调查...
你叫他们如何是好呢???!!!

所以香港警察士气低落!


我支持他们可以用威力驱赶这些示威游行的犯法者!!!
烟轻雨静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0:44:56
拖得时间太长了,这样下去香港真的惨了。
GG2006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0:44:42
strong request to send Ebola patient to HK
良心做人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0:22:31
政治对于老百姓就是一个茶余饭后的解闷话题,什么专制,什么民主,真正的老百姓要得就是安居乐业、健康长寿。能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的就是王道!专制也好,民主也罢,不过是政客想要当政赚名捞钱的手段和幌子,遮羞布一块罢了!
良心做人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0:13:01
劳烦你帮忙来解释一下,既然700万香港人这么希望香港民主选举,为什么需要一帮人生阅历都没有的孩子来代表全香港人的意志,并且还有流血的可能?是因为不成熟的孩子最容易被利用吗?还是因为利用‘学生’的名义更能博得最大的新闻效应,以争取达到一些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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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geren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09:55:34
而且香港的抗议者,尤其是学生,我非常惊讶于他们的成熟理性 - 这些人长大了才是威胁。香港立法院的选举也不是公开公正进行,目的还是要有红色控制,报纸除了苹果倾向泛民,明报中立,其他都是亲中的 - 中国还好意思说,美国在后面支持 - 回归17年了,这么点势力一忽悠,民心就跑了?这是自黑吧。你到美国忽悠一个试试。别跟我说,这些人不能代表700万香港人,能代表1/4的香港人,你也不能忽视它的存在吧?
pokemama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0:10:00
雨伞商赚到了这千年不遇的商机了
pokemama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10:08:40
看看这些照片,你能不说这群闹事者就是一群扰乱社会生活的无脑的暴徒吗?
lianggeren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09:55:34
而且香港的抗议者,尤其是学生,我非常惊讶于他们的成熟理性 - 这些人长大了才是威胁。香港立法院的选举也不是公开公正进行,目的还是要有红色控制,报纸除了苹果倾向泛民,明报中立,其他都是亲中的 - 中国还好意思说,美国在后面支持 - 回归17年了,这么点势力一忽悠,民心就跑了?这是自黑吧。你到美国忽悠一个试试。别跟我说,这些人不能代表700万香港人,能代表1/4的香港人,你也不能忽视它的存在吧?
lianggeren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09:36:42
与时俱进1:虽然也同意你说的,香港现在的占中越看越像亚洲国家的街头政治 - 但是,这是有前提的,就是这些人的声音在立法会,在和中共的谈判中完全听不到或者被忽视 - 中央出台那个选举政策的之前,他们就开始表达意见,到政策出台前的几个月的威胁占中 - 你觉得中央听了吗?港府听了吗?中央先出了一个法治白皮书,大意是给你多少政治自由你就有多少;接着出台的选举方案,完全当泛民派没到。你觉得他们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Rule of Law并非每个地方都有条件的 - 只有真正的反对派出现,才有可能。香港目前的状况,出现这种情况再正常不过了。中国大陆也一样,一旦政府不用枪杆子了,就乱套了。
lynie2003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09:11:56
这是逼迫中央出动军队?
打印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09:07:19
占领个B。等埃博拉一来,全死翘翘。
GuoLuke2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08:26:17
香港加油!坚持就是胜利。
思笑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08:16:46
占中的除了少数挑唆者外,基本多是年轻学生。不上班,不上学,有人提供吃喝而且为平淡生活添点色彩。当然对青年有吸引力
KKK81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08:15:15
因为人大的决定是完全合法的,是无可非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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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ucks:为什么这些占中仔不敢上法院,甚至连正经的律师意见都拿不出来?
Chinucks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07:52:33
你的定义就是个p。连中英联合声明都写明是“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什么是“高度”,有基本法具体规定,那可是香港民主人士起草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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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07:32:30
一国两制的定义:

除国防外交外,一切事物由香港人民自己决定,中央政府不得插手。
KKK81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07:50:47
lantian-yun ,你还是学一学基本法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发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

第二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百五十九条 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hinucks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07:47:13
如果你认为新的特首选举方案违反基本法,最简单直接的方法是到香港的法院,告特区政府违法。如果法院作出违法判决,中共政治上就输光了,即使可以通过释法改变判决也仅仅是面子而已。
为什么这些占中仔不敢上法院,甚至连正经的律师意见都拿不出来?恰恰证明了这些占中人士自己都不认为选举方案违反基本法,所谓的“违反基本法”只不过是Propaganda。
对了,还有位老兄辩解说不敢到香港法院告是怕中共迫害,挑战智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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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tian-yun
这违反了基本法,侵犯了香港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flypeter 发表评论于 2014-10-18 07:43:39
太辛苦了。。。其实找几个黑哥们,先在附近跑到面红耳赤,再到旺角当街去呕吐一下,流眼泪,流口水,流汗,见人就抱抱,估计不用费一兵一卒就能把人群给驱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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