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南昌团伙圈养40“供体”摘肾卖钱 民营医院成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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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2468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18:20:55
这不过只是山寨版,州官放火版的更厉害!!
fkkn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18:11:27
中共之前不是一直否认活体摘取器官,说这是西方造谣诬蔑诋毁中共吗?
clean102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13:01:18
中共又在混淆视听!中国最大的活体摘取器官犯罪,是国家专制机关组织监狱、医院(很多是军队医院系统),大规模活体摘取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谋利。以下这部8分钟的短片所揭露出的中共的罪行,美国总统奥巴马、美国参众两院的国会议员以及欧盟各国 政要都在关注,相信您看了之后也会震撼。该短片的链接是******youtube***/watch?v=bvAOOwvJMZs&feature=youtu.be。
Fibo5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11:45:46
应终生监禁
西温哥华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11:37:23
结果就是法院从罪恶的卖肾生意中分了一杯羹。
wsnyy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10:55:24
这里面,只有这些人欺骗了供肾者,或者违背了供肾者意愿时,才构成犯罪.
如果卖肾的人都是自愿要卖,那么,这就是愿打愿挨.谈不上犯罪.
从效果上来看,如果又有需要肾的人因此而受益.那么,何罪之有?
nanxun_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10:44:52
12名被告人分别获有期徒刑2年至9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至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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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成本真低啊!
chenxinyi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9:37:36
身上有
两个肾,他觉得这玩意长在身体里没啥用,就干脆割掉一个,还能赚钱,
俊牛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9:20:41
请不要被活体摘除肾脏,贩卖,金钱等字样迷惑。 就文章提供的信息而言,在23个肾脏提供者中,没有说他们的利益受到侵犯,被骗等, 他们是自愿地。 这里没有原告, 没有受害人, 我看到的是,有受益人 接受肾脏手术的人。 他们也不是受害人。 要问的是究竟不合法在什么地方? 别急回答, 也许有一天,你病危,也需要一个肾或者其他器官的。 vaio2014,你问一下百度,西藏以前是活剥人皮吧?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9:02:18
如果是自愿的,最主要应该是贩卖人体器官罪吧!剩下的还有就是是否手续合法,医院是否符合做手术的规模等等。。。。

大医院国外医院也做,但是按正常手术进行的。。。。捐献者是不能买卖器官的。。。。所以,一般活体移植多都是亲人间。。。。但也有例外,像美国两年前有一个妇女无利益捐肾(受体不是她亲戚,就是陌生人),最后受体的亲属也捐献(因为跟自己的亲人不配),最后是连环五对(受体加供体)10台手术同时进行,很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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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牛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8:25:03
文章写的很乱 思路不清: 他们究竟犯了什么罪? 罪名是什么? 啥是圈养供体,这是对肾脏提供者的侮辱,这些人是自愿地,可能救活了好多人的生命。 摆在面前的事实是,有很多人需要肾移植,没有肾脏提供的,很多人很快就死去了。 二十多做过肾移植手术的人,有多少还活着的? 他们做的国内外大医院也在做, 究竟违法在哪里? 是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罪?
弁天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8:56:28
这些人应该全部枪毙了!

自愿卖肾的人,其实有很多对失去一个肾对自己身体的影响并没有清楚全面的认识;因为缺钱,所以被人一忽悠就愿意卖肾了。当初那些卖肾买爱疯的年轻人,多数都是这样的情况。

俊牛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8:25:03
文章写的很乱 思路不清: 他们究竟犯了什么罪? 罪名是什么? 啥是圈养供体,这是对肾脏提供者的侮辱,这些人是自愿地,可能救活了好多人的生命。 摆在面前的事实是,有很多人需要肾移植,没有肾脏提供的,很多人很快就死去了。 二十多做过肾移植手术的人,有多少还活着的? 他们做的国内外大医院也在做, 究竟违法在哪里? 是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罪?
邵志尚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8:22:31
建议阿才找找美国有没有类似的
从容天晴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8:12:22
判得太轻了,几乎是零成本犯罪。而且性质那么恶劣,搁在包拯的年代,绝对斩立决。
goodbye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8:08:51
只搞了一家民营医院,那些买肾的大医院和医生大都没有披露,这是事情发生的根源
linna118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7:53:29
法律也好,制度也好,在很多中国人心中没有任何尊严。 年轻时也会把这些只归咎于领导和政府。现在看问题不同了。经常想如果我当这个国家的头,我能把这些无法无天的刁民管住?显然不能。我想很多有心想要国家好的人们是否也有同样的思考---如果让你来管理这个国家,你能将这些人渣(人数不少)管理好?
谈空说有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7:49:29
判决过轻。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至少应判无期。
Educator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7:37:56
这种判决等于鼓励这种丧尽天良的犯罪。共产党是万恶之之源。
verizonchen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7:28:03
活体摘器官原来真的有啊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7:27:57
这种令人发指的事发生在21世纪的中国。不知中国人还有没有脸指责100年前西藏人剥人皮什么的。
为人父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7:25:49
判的太轻了。感觉中国现在的法律有问题。
DDTG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7:15:18
这是反人类罪,应终生监禁!!!!!!!!!!!!!!!!
蕙兰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7:01:56
处理太轻.
文学爱好者之歌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6:49:11
12名被告人分别获有期徒刑2年至9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至10万元。

这犯罪成本也太低了吧。
好望角骆驼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6:44:31
如果人肾是可以再生的话,这生意还会更大。
热情的阳光 发表评论于 2014-07-26 06:39:58
本人了解到一个不好的信息:

中国已成为提供肾源的产地,尤其以 日本, 欧洲,的客户,居多,

他们提前几个月来到 中国排队, 等待肾源 和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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