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酒吧经理:李某某扬言“已在公安找好了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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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2008 发表评论于 2013-08-16 11:01:37
这孩子在外边能搞出人命案来。
joeny777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17:09:54
不管酒吧是黑道白道,能把李某某这个垃圾送进监狱就是为人民做了一件好事。
parisunshine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16:47:15
看来李家不但在公安局里有人而且在网络上也花了不少钱以至有不少人在网上拼命指责酒吧和抹黑受害者硬说成是妓女或坏女孩。在中国共产党制度下,官员们和有钱有势有关系的富豪都可以目中无人,目无法纪,无法无天,嚣张霸道,颠倒是非黑白。不论大小官员贪污腐败,转存放在欧美国家贪污中国财产都是几十亿以上,把他们家人移民在他们口头上常漫骂和不屑的欧美民主国家在那里买豪宅别墅,看名车,嚣张的过着帝王式生活。
kelvin219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16:03:29
拿出酒吧和宾馆的监视器不就行了,说这么多干嘛
无影手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14:25:33
2013年2月17日,星期天,大年初八。杨女士在春节期间,星期六晚上出来娱乐,并不耽误工作,说她是白领,并不可疑。
ipmi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12:46:04
某些货拿美国法律吓唬人。

我建议该货向美国某法庭起诉杨女士酒吧及中国法院。

ipmi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12:40:24
上次庭审会议后2个日,就是李正式进牢的日子。

锁死小李,李的强奸就做实了。

只要做实李的强奸,梦的名誉污蔑罪也就做实一半。

小李这酒吧泡得,至少还要100万人民币。
学成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12:32:51
孩子都惯的没人样。
lewinsky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12:14:17
如果酒吧是黑道, 受害人应该不止杨小姐一人, 还会有其他人的,还可能有毒品交易,药物控制, 兰律师可以仔细考察酒吧的其他小姐们,如果能找到其他被逼迫的受害人愿意出来作证,就可以把这个黑站关闭。 当然要提防黑道杀人灭口阻证人与警方合作, 这是电影里面常有的事。
iforgotpwd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11:23:41
搜狐北京市网友
(1)酒吧有长期在这里消费玩乐的女性,这样的女性,都是什么人?非富即贵,要找鸭子伺候的女性,对吗。如果不是这样的女性,能是什么人呢?良家妇女?可能吗?
(2)在这之前,酒吧经理一口咬定杨女士是在酒吧工作的半工半读的白领大学生。
(1)(2)严重前后矛盾。
(3)酒吧经理叫来的女性,不是卖淫,答应外出开房,路上就已经清醒了,酒吧老板全程陪同。
(3)兰和一直质疑:酒吧为什么不报案,酒吧为什么成了杨女士的娘家,杨女士现在在哪里?谁在控制她?杨女士遭到强奸不找公安局,找酒吧,住在酒吧。
(4)杨女士很害羞,也早晚要出来作证,不能长期被控制。
酒吧经理根本不愿意报告公安局,愿意要补偿金,李天一怎么会说让他告?

今日 01:34 顶+1(1526) |
iforgotpwd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11:22:16

到底谁在说谎:
1.田律师说杨小姐不是陪酒女;张服务员说,杨小姐是常客,随便叫一下就去陪5个人陌生人喝酒,是张闲聊时候认识的;而且徐婷婷小姐中途生气走了,而我们杨嘉嘉小姐一直陪酒到凌晨3:40;杨小姐铁人啊,晚上喝酒,白天还白领,而且总是单独大半夜一个人!!!

2.酒吧说杨小姐是被李天一5人灌酒醉酒拉拽走的;张服务员说是护着走的;走之前,李天一等人要走,杨小姐说张服务员去她就去,敢情杨小姐头脑还这清醒,醉酒了不回家休息,还跑出去跟别人夜宵;

3.酒吧说出事后在网上搜索阿天儿才知道是李双江的儿子;张服务员说,李某告诉他,李天一他爸是李双江,他还问李双江是谁,李某说唱歌是将军;

4.张服务员说要李天一送杨小姐回家,他告诉李天一了杨小姐家地址了吗?还是杨小姐自己告诉李天一她家庭地址了?如果张知道杨的地址,说明张去过杨家,他们不是一般的关系;

有三点证明酒吧经理撒谎。1,杨某某是酒吧常客居然被灌醉?这类劝酒挡酒,普通女人都会,除非她有陪酒义务。显然她就是陪酒女。

2,经理全程陪同,玩的那么晚,离开后还打2个电话,还居然是问玩的是否愉快。除非他想确定发生什么。否则不可能打电话,还打2个之多。

3,酒吧经理帮杨某某多次联系李家,直至酒吧老总出面咨询警方。天啊,既然只是常客,有必要这么卖力吗?见过雷锋,见过侠客,没见过一个酒吧上至老总下至员工都是路见不平的侠客,就算都是雷锋,有必要跟着去宵夜,有必要跑到别人家车库吗。显然是有组织有策划的宰客和敲诈勒索。
小辣椒123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10:49:01
梦鸽为了儿子,可以颠倒黑白,她连自己名都改成这样,可笑!
还好她没叫自己梦晓庆!哈哈
MovingTarget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10:39:16
梦鸽的指控确实要证据来支持。但杨一方同样要证据。
很多时候多方口供也能把案情还原得八九不离十,这问题在中美合作所时代就解决了。
关键是司法要真正持公正立场用心地查实,而不是一味取悦愚昧的网民
挺没劲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10:12:16
李家小霸王最主要的问题是已经有案底,其他涉案人员可能没有案底。这才出来几天又是无照驾驶无照车辆、强奸还殴打。爹妈不管教还纵容,被人捅出来之后,这只管生不管教的妈又想借助舆论混淆是非来保自家有案底的小霸王,给人观感极差,砸了自己脚。
Airbus380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9:58:51
指控是要有证据的,梦鸽根本就不在场那些细节她显然是没看到的,这样的指控在法庭上根本就不会被采用,再者联想到以前这家人在电视访谈里面对全国人民吹牛撒谎都不带脸红的表现,这个梦鸽的话不可信!
石油附中啊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9:55:29
不是早说了么?这件事儿就是梁光烈过去的秘书要搞李的一家。梁光烈是谁?google啦。所以,公安局不会立案的。

这些酒吧经理什么的,打手而已,做恶的根源不在这儿童节
lewinsky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9:52:25
这几个黑道酒吧经理 操控妓女逼良为娼,卖酒给未成年, 敲诈勒索, 去面对法律吧。
TZMAN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9:49:30
国内这些酒吧不限制未成年人进入吗?
有点可惜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9:49:00
手机通话在现在这个数字时代,随时都可以找到记录,查起来太容易了。

关键是公安局查不查?
iforgotpwd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9:40:25
本案是杨强奸李, 看美国法律如何定义:
How to determine if a woman has raped a man:

1. If an adult woman has sex with young man who is not of the Age of Consent; it is considered rape in the eyes of the law.

2. If a guy isn't thinking properly because he has drank too much, got high or was drugged, a girl could easily take advantage of him. This is rape.

3. Some men can get an erection simply from physical stimulation, even if they are not otherwise sexually aroused. This is in the nature of male sexuality. Thus, it may be possible for a woman to induce an erection in a man through physical stimulation and force him to use his erection in ways that he actually does not want including ejaculation. This is rape.
lancola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9:35:04
就喜欢欺负官小的名人。
双浆不就一大学阴乐系主任吗?大学校长都不是事。 这官算大妈。
MovingTarget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9:32:18
即便都是强奸,是否由卖春引发是至关重要的元素,否则这个案子的判决不能称为公正。
这就好比斗殴杀人和滥杀无辜路人的区别。何况李是未成年人。
wxc风起云涌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9:07:48
这个强奸案的本质是:---给50万就不是强奸,这还是强奸吗?一百万是否就可以成为李太太了呢?,妓女固然不可欺,但这案的水不是一般的深,如果为了所谓打击某位“将军”及其的官二代,对酒吧的问题不闻不问,那这个司法不是一般的有问题,所以司法部门的正确做法是,李xx的强奸案和酒吧的问题两个调查分案处理,才能同时打击类似的黑酒吧,.....
Ipmi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8:57:16
梦和她儿子已经被卖了。

小李天下武功第一,喜欢干架,一堆罚单,第一个开炮,出手打人,局子里有人。

梦喜欢爬车在主路。

老李差点流氓罪被毙。

谁还记得那几个同案孩子?

梦已经是案板上的魚,被卖了还不知道。

梦的出路就剩咬出同案犯,那将是灭顶之灾。

2货们,爽了吗?
喝了洋墨水的土土嫂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8:46:11
争来争去的到底有什么好争的?杨女士是小姐又怎么样?小姐不愿意出台,违反人家意志就是强奸,关键是有殴打的录像,还有什么好争的?书都读哪儿去了?
vivacasino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8:45:53
应该支持梦鸽! 李该判还是判,但是 这些黑道这样猖狂,如果她这次不能把这些酒吧的垃圾弄进去,以后中国名人们就等着他们故伎重演,请君入瓮吧。
ipmi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8:39:45
兰某不是喜欢炒作一下情绪?

对手上次把李家为人,李某某恶习点出来,说明李某某是垃圾。

这次暗示权贵勾结,堵住轻判的路。

彻底做死李某某。

而梦的控告信泥牛入海。

2货们?爽了吗?
lewinsky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8:37:01
最大的受害人是梦鸽, 未成年也是受害人,这些受人操控的弱女子也是受害人。真正的罪犯就是黑道酒吧经理们,太猖狂了, 如果是从前早枪毙, 法治时代也应该按法律的规定严惩, 如果法律不健全就应该及时修正。
ipmi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8:31:52
没人真会关心李某某,没人会关心酒吧。

但所有人都会记住李的话,公安局里有人。
Ipmi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8:28:47
梦鸽举报信,警察没去找酒吧,说明法院根本就没看所谓举报信。梦鸽和她的律师实际上都是外行。

酒吧这次的情况说明,滴水不漏,却从與论上彻底封死李某某的生路。

一句似有似无的话却重千钧。

2货们学着点。
快手功夫熊猫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8:16:52
我觉得这个新闻是假的。因为前一阵报道过有记者去采访酒吧,酒吧负责人说不想打口水仗,一切走司法程序。

而这篇新闻过了这么多天才出来,不象是酒吧一向的态度。而且经理的话前后矛盾,不象那么回事。

我觉得这新闻太假。即使是真的,也没意思,打口水仗毫无意义,还是等法院的判决吧。
lewinsky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8:15:28
卖酒给未成年,在美国酒吧商业执照就会吊销。 在中国是不是有同样的法律,不容许买烟酒给未成年, 如违法有何惩罚明文规定?
wxc风起云涌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8:00:19
"......而且我们酒吧也不提供“小姐”服务。.....我走出包厢后在散座上遇到了之前在酒吧闲聊认识的常客杨女士和徐某某,询问她们愿不愿意去包厢里喝喝酒,玩游戏图个热闹,不用她们买单"-----------------基本上可以看出这厮是在说谎了。驻店的都是编外的,这个是人都知道,他还敢撒谎
lewinsky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7:47:04
这个李经理,居然还带着一个女人在顾客离开以后坐上客人的车? 然后让客人送她回家自己离开。 他带女人追出酒店上人家的车是什么目的啊。

应该严查他是不是逼良为娼的黑道, 而这些女人只是他的牺牲品。
Bluelight涨停突击队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7:37:39
"


在包厢里玩的游戏也无非就是酒吧、KTV里常玩的“骰子”和“五、十五、二十”等,李某某等人玩游戏时仗着人多弄些手脚耍赖,女孩输的多,被灌得酒也多,而且酒量都不是太好。玩了一会后,杨女士趴在一边,眼睛都快睁不开了,我也喝了好多酒晕晕乎乎的。



在这里我得声明一下,梦鸽女士所说的:“在包房内杨某某不时用手抚摸其中几名未成人的下体,进行挑逗。张某当场表示,杨某某可以出台,出台费为1OOO元,并称杨某某已出台多次。”的说法不实。因为我一直在包房里,我没有看到这样的场景,而且我们酒吧的管理严格,每个包厢门上都有窗户,出格的行为但凡被看到都会及时被制止,情节严重的,我们会直接将当事人赶出酒吧,更何况当天我在场,这样类似的场景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至于什么杨女士多次出台这种话编造得太假了!我根本就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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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批条经理和杨女士都被“灌醉”了,还记得有什么“出格行为”哈!
haiwaiyouzi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7:33:58
这个成人杨女士,夜半三更还不回家,反而又跟到了李家的车库,要去吃夜宵,去包房戏弄几个未成年的孩子,太不要鼻子了 ! 酒吧经理是和杨是一路货色,还在这里扯什么大蛋!!

支持梦鸽!!!
朦朦胧胧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7:31:49
大伙儿所言极是,都是坏人。连这个经理都判几年,让他们劳动改造去。
iforgotpwd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6:42:30
"控告函发出后,警方也没联系过我" -- 酒吧经理是当事人之一, 警方为什么不向当事人调查?
iforgotpwd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6:38:19
看这些谎言:
1. "在偶然的闲聊后相交,并且互存了电话"-很难把他和未成年人联系起来,他是李双江的儿子这事我也是在后来才知道的? 可"丁总用杨女士手机给李双江也发了短信" - 以为别人都弱智?

2. "我们之间的交流几乎没有", 可从李某某等进入包厢后我就一直在全程陪护,陪他们喝酒和玩游戏, 直到 凌晨三点? 酒吧经理对每个客人都全程陪护直到关门,还一起去吃夜宵?
3. 我走出包厢后询问杨女士和徐某某,她们愿不愿意去包厢里喝喝酒,玩游戏,不用她们买单 - 分明是陪酒,还说我们酒吧也不提供“小姐”服务, 那这是什么服务?

4. 酒吧关门不回家,搭别人车不回自己家,去李家干什么? 在离开车库后,我给李某某打了两个电话,也完全出于照顾顾客的心理,问了问他今天是否玩得愉快 - 酒吧经理对每个客人都如次照顾?
laoxiangxyz1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6:35:00
哈哈,如果认为李某某或梦鸽是个什么正经东西.....,不说啦!

但愿恶有恶报,相信恶有恶报!
和事佬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6:23:08
李家的目的就是把更多的人扯进来,让事情更复杂。

一单还一单,李家如果有证据可以起诉。
手叁口18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6:17:56
依前朝惯例,估计最后各打50大板,息事宁人了事。就如那个杨乃武和小白菜一案一样。
秦始皇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6:11:53
双方都在说谎
ipmi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5:56:16
活该!
整篇文章就是为了这句话,彻底堵住李某出路。李某某现在是死路一条。

李某某律师弱得一塌糊涂,对方一句又点在死穴上。

管你说过没有,死无对证。到监狱里哭吧。
·八戒·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5:54:46
“我走出包厢后在散座上遇到了之前在酒吧闲聊认识的常客杨女士和徐某某,询问她们愿不愿意去包厢里喝喝酒,玩游戏图个热闹,不用她们买单,而且我说我也会一直呆在里面,她们答应了,随后就进入了包厢。”

如果你是一个“闲聊认识的常客”,你会去和几个根本不认识的“常客”鬼混到那么晚,还坐人家的车去开房?
youdianer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5:11:42
李天一不是什么好人,不过这酒吧经理的话听上去更是谎话连篇
挺没劲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4:43:12
双方都有明显的谎话写了出来。直接公布监控录像最好。
玄野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4:10:47
双方都有破绽,还是等最后的澄清吧。难辩真假。
在中国的法治状况下,李双江要通过影响舆论来影响判决结果,可见其势力之微小。遇到这样的事情,可能连平头百姓都不如。最后就被政府做样子当了冤大头。李家儿子最后被重判可能是免不了的,法院不可能放过如此好的邀取民心的机会。
狸猫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3:58:12
口水有啥用?据李家律师顾问的白纸黑字和媒体一致报道的梦鸽状子原文,梦鸽是正式向北京警方报案,每项指控都提出事实依据,并明确指出愿意为其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有本事也去刑事报案,指出梦鸽诬告罪、诽谤罪呀?
纵观长河 发表评论于 2013-08-15 03:07:41
这番辩驳没有力量,反而增加了许多疑点,越描越黑,越让人相信梦女士说得是真话,而酒吧经理在做局骗人。酒吧经理既已被告,最好就是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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