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清华朱令谜案猛料:被怀疑女生曾动用网络水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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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散记 发表评论于 2013-04-20 07:54:13
作案动机是关键啊,朱令是怎么得罪了孙维?学习?宿舍的琐碎?年轻人的恋情?
职场散记 发表评论于 2013-04-20 07:51:23
刚搜索了一下, 看那张照片就觉得这个女人内心狠,估计朱令只知道读书, 不知道去谄媚孙维这个官二代, 所以才有此横祸。中毒前在荷塘边的朱令好美啊!
别指望孙维有罪恶感,如果会有,她就不会作了。
静夜听雨 发表评论于 2013-04-20 01:01:49
清华实验药品管理不善时应当受到重视和改善,但这不能作为朱令中毒的首要条件或必要条件去谴责。我们家家都有菜刀,有多少人拿菜刀砍人而不是切菜呢?毒物即使随手可得,有多少人能用其毒害同学呢?
本人认为孙维牵头集体投毒的可能性最大,这种情况最能解释毒物来源,投毒方式和地点,投毒次数,宿舍所有成员的集体冷漠以及串通为孙洗白等诸多现象(洗白了孙=洗白了自己)换位思考一下,一个四人宿舍,一个舍友中毒,毒物取自本校实验室,另一个舍友就在这个有毒物的实验室做实验。如果我是清白的。我会从知道朱令中毒的那一天起,睡觉都得睁着一只眼睛,在凶手未查出,犯罪动机未查明的情况下,谁知道剩下的除我之外的那两个里谁是凶手?何时会再发疯?但凡智商正常的人应该都会有这种忧虑,哪里还会事隔多年,仍和另两个在我心中最大的凶嫌穿一条裤子?对她们避犹不及才是正常人的反映。
静夜听雨 发表评论于 2013-04-20 00:17:59
nanxun的发言:“前一个问题可以要求清华给个说法。后一个问题也质疑了大众所关心的孙家是否背景权力达到可以盖住一桩谋杀案20年,却没法给孙维弄一个护照出国。按俺这小百姓的想法,弄个护照出国要比让全体警察闭嘴盖住一件杀人案容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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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出国 拿到本国政府颁发的护照是第一个必要条件,第二个条件是申请人需获得申请前往的目的国的批准,即签证。截止2012年,中国护照不许申请签证的国家有,非洲14国,美洲(多美尼加,海地),亚洲十四国(小国),大洋洲(芝麻大小国),欧洲(格鲁吉亚,科索沃)。十几年前,面前的国家就更少了。孙家在国内有势力,但本事还没大到左右他国外交政策,所以,她一时半会儿出不了国。
Luckystarweiwei 发表评论于 2013-04-19 09:16:45
发信人: Dreamer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信区: Dreamer
标 题: 孙维的声明显示了凶手的心态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Apr 18 03:13:18 2013, 美东)

对朱令中毒一案听说过,但是不了解细节。今天才知道孙维在天涯发过声明。
看完声明以后,基本认定她就是凶手了。

好多人质疑她这么多年是怎么睡得着觉的,她声明的第一句话给了一个很好
的解释:“1994年我的同学朱令铊中毒,且因治疗不当导致终身致残...”。
这句话措辞很有意思,她说朱令中毒,而不是被害,被投毒,这么说是容易
引发歧义的。因为现实生活里发生的中毒事件,比如食物中毒之类,都不是
有人主动加害的,反而是被投毒的事件发生率要低的多。所以如果是跟投毒
无关的人,叙述这件事会说“朱令被人投毒”,而不是说“朱令中毒”,故意弱化
存在投毒者这个事实。除非她是下毒者,潜意识里一直抵制自己下过毒这件事,
才有意无意downplay下毒的这个事实。

其次她认为朱令到了今天这个地步,主要责任显然不是她这个下毒的人,而是
协和医院 “治疗不当导致终身致残”。这是投毒者推卸自己责任的独特思路。试
想如果她真的是冤枉的,最恨的是谁,自然是那个真正投毒,却让她背黑锅的
人。她的第一反应应该是诅咒那个人的八辈祖宗,恨不能食其肉寝其皮,并试
图指控其他犯罪嫌疑人,洗脱自己。而不是像她这样,先轻描淡写的说某人中
毒了,然后指出主要责任在于医院不给力。
--

※ 来源:·WWW 未名空间站 海外: mitbbs*** 中国: mitbbs***·[FROM: 匿名天使的家]
seahope 发表评论于 2013-04-19 06:10:25
孙维的内心超级强大,这是毋庸置疑的,不管她是不是凶手。

我看了她们室友之间的那些邮件往来,比如想证明朱令只是一次被投毒什么的,也在怀疑会不会还有其他的真凶存在?比如朱令经常晚归会不会在外面有什么恩怨不为人知。。。

之前我一直认定孙维一定是凶手的。
decembercold 发表评论于 2013-04-19 03:34:13
孙维的所有表现,一点都没有被冤枉的无助和郁闷。都是强势的急于洗白的辩解。从这点上看,要么她内心超级强大,要么她就是凶手。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海陬观者 发表评论于 2013-04-19 02:08:43
有人提议去告清华大学,我觉得这是把事情太简单化了。从情绪上来说,可能觉得这是求公平的方法之一;但后果不是那样简单的。在索求无缘的情况下,难免会觉得清华应该负一些道义上的责任。但当时清华管理药物的方法并非只有这一个案例,施行有年,牵涉到的学生许多,都未出现毛病,如果仅仅因为这一次出现问题而去改变管理方法,就是因为一个案件而去变动整个制度。使用类似的药物管理方法的学校可能有许多,不限于清华而已。如果这些学校都改变制度,使学生更难接触到药物,难免要影响到所有学生的研究学习;这是否明智恐怕很难简单地去下结论。从一个人的一生幸福甚至性命来说,我们很可能会因为同情心而要求所有其他人委屈一下承受不便。但这样的要求能持久吗?前年美国 New Jersey 发生的铊毒谋杀案,嫌犯从工作的实验室取得有毒药物。但案发后药厂的实验室并未因此而修改管理药物的规定,也并未因此而承担责任,因为一般认为这是嫌犯的个人行为。实际上在美国当今的国情、体制下也无法绝对防止个人私下取得并滥用实验用的药材。
司雨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23:46:25
照黑客偷到的发帖指南来看,孙维多半是投毒或带头投毒之人。如果是被冤枉的一般都会本着“清者自清”的态度去对待他人的怀疑,而不会像她这样花时间精力去搞这些串供洗白自己。还有楼下网友高跟鞋说的凤凰卫视访谈里她的言行,都是典型的作案人为自己辩白时会有的表现。

非常同情朱玲!虽说孙维当年能逃过法律的制裁,但她永远逃不过民意的口诛笔伐,不信她能每天过得心安理得,除非她丁点人性没有。
过路人路过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21:16:39
发现nanxun的种种论调好像很符合孙维的发帖指南呀。不要这样听话好不好?
meinv18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20:54:11
不知现在的孙维又没有结婚生子,如果有不知他老公每晚枕着投毒的老婆睡有何感想
tong00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20:48:25
建议做一个公共签名的网站,在外华人为朱令签名,要求中国司法再审朱令案件。
meinv18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20:39:35
我看UKking不是主犯就是嫌疑,想混听视觉就是你们的计俩。现在不是二十年前,网络很发达了,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把凶手抓住
王老五百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20:39:00
疑犯压力大呀。
Orchid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20:35:47
我对清华跎毒案一无所知,但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多年前在网上看到孙的一个洗清自己的自白。看完后我大呼:就是她!!那是典型的罪犯充满谎言的自辨------太不专业了。 看后我多朱铃及她的父母非常同情,也对中国的权贵们愤怒和中国的现状无语和无奈。
mario333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20:19:27
都来关注朱令百度吧!目前排名第一,希望有一天能真相大白!

***tieba.baidu***/f?kw=%D6%EC%C1%EE
sandong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8:52:53
几年前他(老公)跟我提过曾经跟她(sw)工作过,开始也不知道有这事,后来听同事说的,吓得我lg每次开会都不敢正眼看她。具体其他的我得等晚上问了他才知道。。。
  火速来提供材料,老公回来了,说以前跟孙公事过不短的时间,还搭过她的车,说看起来很decent,说话办事也挺利落有条理的,完全想不到跟此事有关。家住部长楼,当时有男友,但不知道是哪国人。后来老公出差在美差在美听说此事非常惊讶
  还有一条忘说了,LG说后来她离开了n公司,再后来听说要办移民去加拿大但是没办成,然后就木有了
  另外,孙在N记用的英文名叫Jasmine Sun。她离开N记后去了一家OEM公司

  薛刚现在是Scientific Director at Amgen, 李含琳是Senior Scientist at Vertex Pharmaceuticals. linkedin看到的
  lihanlin和xuegang都搬到boston了,上linkedin搜,就是他们现在的title和公司。在MA好学区买的百万豪宅。。。我不知道投毒跟他们有关不,不过听说过li找过这边使馆的人,说有人网上诽谤她,使馆人说管不了。。。xugang人很聪明会来事儿。li比较精明能干。知道的就这些了。。。

  一会儿附上截图。
June0606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8:22:39
碧叶金阳评论中的头一、二条很有insight. 这种可能性很大。
碧叶金阳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8:14:25
1。如果真是孙维干的,她有可能第一次时骗骗室友说那陀只是泻药啊什么无关痛痒的东西,给朱来个恶作剧。。。等到事情闹大条了再以一副根本不知道有那么厉害的无辜相向室友求助加要挟。2。众室友如果真有参与,那她们的冷漠就合乎逻辑,因为她们害怕,理亏,就不由自主地想把自己和朱令案件区分开来。3。孙维10年不能出国,谁知道是不是暗地里和ZF谈好的条件,譬如不公开定罪但10年禁足。。。当然一切真相只有天知,地知,她们知了。
VALady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8:01:14
会不会是那个同室的知道砣...
夜色呢哝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8:00:45
要相信网络舆论的力量,人家表叔戴两块表也还是给网友拉下台了。网友威武!哈哈。。。
VALady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7:59:06
都拿出一张20万的支票!(20万在1995年还是个大数目)。怎么给他们班级和宿舍添麻烦,她倒没太提及。紧接着,她开始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说朱令姐姐的故事,我到现在还记得她当时那幅表情,怎么看怎么觉得她有点兴奋···说不好听点,···有点幸灾乐祸。当时真是奇怪,室友都这样了,她怎么没一点难过甚至同情?   96还是97年,我的一位北京亲戚是医生,偶尔提及朱令,他告诉了我一个惊竦的消息:朱令是被人下了毒!就是她的同学干得!她父母已知道是谁,但就是不能将其绳之以法!   我当时脊背都凉了,脑海中浮现那位清华女生的表情,好像一切都有了答案。   我隐约记得,我的那位陕西同学入学之初曾跟我说过,她父亲因工作关系曾经铊中毒过,所幸救治得力,没性命之忧,但头发都掉光了。又是铊!
VALady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7:58:17
******huaren***/dispbbs.asp?boardid=331&id=1412146&page=0&star=25
@@@@@@@@@@@@@@@@@
以下是引用ninian在4/18/2013 11:34:00 AM的发言:
这个有意思  作者:__破烂肌肤拯救店 时间:2013-04-18 21:43:24   。。。。。。。。。。。。。。。。金亚是陕西人:请看   我觉得自己有必要站出来把自己知道的有关朱令案件的一些事情说出来。   本人92级本科,北京一所理工科大学就读。当时我们宿舍有一来自陕西的同学,她的中学同学兼好友在清华上学,经常来我们宿舍玩。95年我们风闻清华有位女生得了怪病,通过互联网发现了病因。刚巧,我们室友的这位清华好友就是那个得病清华女生的室友!出于好奇,当这位清华女生来我们宿舍玩的时候,我们向她打听那位得病清华女生的近况。这位清华女生的反映非常奇特。她只字不提朱令的病情,上来就说:“朱令的病给我们清华,我们班级,我们宿舍带来了很大麻烦!”怎么给清华添麻烦呢?清华每次去协和,都拿出一张20万的支票!(20万在1995年还是个大数目)。怎么给他们班级和宿舍添麻烦,她倒没太提及。紧接着,她开始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说朱令姐姐的故事,我到现在还记得她当时那幅表情,怎么看怎么觉得她有点兴奋···说不好听点,···有点幸灾乐祸。当时真是奇怪,室友都这样了,她怎么没一点难过甚至同情?   96还是97年,我的一位北京亲戚是医生,偶尔提及朱令,他告诉了我一个惊竦的消息:朱令是被人下了毒!就是她的同学干得!她父母已知道是谁,但就是不能将其绳之以法!   我当时脊背都凉了,脑海中浮现那位清华女生的表情,好像一切都有了答案。   我隐约记得,我的那位陕西同学入学之初曾跟我说过,她父亲因工作关系曾经铊中毒过,所幸救治得力,没性命之忧,但头发都掉光了。又是铊!
是说是这个陕西同学的清华好友还下毒毒了她爸爸?????
夜色呢哝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7:57:18
那些同学愿意做网络水军未必是因为她们是同伙。因为贝志城当年就一直在指责物化2班的同学冷血,最初在网上救人的时候找他们班同学翻译文件,他们同学说五一已经定好了出去旅游没时间,后来调查的时候问什么都说不知道。贝骂他们,他们就反击。这样结下了怨恨,自然就站到了孙的那边。因为只有帮着证明孙是无辜的,那才能证明自己不是冷血的。
转帖司令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7:44:00
这年头还是需要手中有权,身后有靠山哪。否则朱家哪会如此被人作践。谁让朱令是平民百姓的孩子,平民=草芥。朱令若是高官的孩子,哪里还有“嫌疑人”一说,早就绳之以法了。咱平民百姓的孩子与权贵后代同吃同住时,一定要牢记自己的贫贱身份
June0606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7:26:58
朱令班上同学关心她吗?这些年有人去看她吗?
她同宿舍那几个嫌疑人如果真不是作案者,难道会如此冷漠、丝毫没有同情心吗?
就算是怕惹上麻烦被人冤枉,但心里坦荡就不会觉得别扭、害怕,而会去关怀遭厄运的同学。
qingtian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7:16:35
作为路人我能做的就是捐款了,看来抓凶希望是越来越渺茫,但是这事最好每年都来搅合一次,让凶手没一天能安稳生活。朱令过什么日子,她就需要过什么日子。。
过路人路过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7:14:00
孙释颜的发帖指南
回帖纲要:

以大学同班女生身份可以说明的情况:
Below are just the points I thought of, exact wording are up to you J
1)看见网上有些人毫无依据胡编乱造,甚至人身攻击,十分生气。
2)以前也曾想替孙维说话辩解,都被她劝阻。这次孙维忍无可忍,自己站出来声明。我们都很支持她。
3)证明孙维根本不是这样的人,不可能做这样的事。
4)孙维她们宿舍非常和睦友好,从未有过任何矛盾。所有舍友人都很好,朱令中毒不可能和她们宿舍有任何关系。
5)朱令社交活动很多,除了社团活动,还有很少在宿舍,也很少参加班里活动。
6)孙维家庭根本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高干家庭”,她生活朴实,上学从来都是骑自行车,学期开始和结束时也不例外。当时班上一些外地同学寒暑假都有家里派小车接送,孙维却从来都是大包小包自己驮。
7)希望大家不要轻信网上的谣言,冷静理智,不要被人利用。
8)帮助朱令、为朱令募捐是好事,但没必要为了增添效果胡编乱造编造
9) 。。。。。

我准备上刑场的时间:12.29日晚10:30,
大家最好在10:00左右上线,在msn上报到:)


msn

过路人路过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7:12:20
继续。

孙释颜的发帖指南
回帖纲要:
8.校友:证实毒品管理不严。(不急,须多人,多ID. Candidate?
9.资源委员会熟人:发表爷爷生平及证实逝世时间。(不急。可为新ID,可持续发贴)
10. 转贴至MITBBS及其它对此文有转载处。
娘子们注意事项:
1. 有顾虑的最好不用自己家的电脑/IP.
2.如果有关键性的事实(和案件相关的)年久失修记不清了的千万要先和我确认,如果记不清宁可不写,但一定不能自相矛盾!千万千万!
3.记住:所有我们写在网上的信息朱令家人都会看到。所以不要给朱家提供额外的信息,如咱们现在的生活、工作情况、联系方式等等,不必要信息不要提。
4.长篇大论也行,逐条发也可以。不过长篇大论难度较大,所以重要的要点还是建议逐条发帖。
5.估计最热烈的时间应该是明天后的一周内,有条件的娘子最好能在这一周内偶尔关注,做必要的回复。
6. 如果有人明显的胡搅蛮缠,可以不用理他。
7.如果万一将来有记者要求采访,千万不要被记者的花言巧语迷惑,至少现在看起来最好的办法是拒绝。也许N年后会不同,只能到时再议了:)

以大学同班女生身份可以说明的情况:
Below are just the points I thought of, exact wording are up to you J
1)看见网上有些人毫无依据胡编乱造,甚至人身攻击,十分生气。
2)以前也曾想替孙维说话辩解,都被她劝阻。这次孙维忍无可忍,自己站出来声明。我们都很支持她。
3)证明孙维根本不是这样的人,不可能做这样的事。
4)孙维她们宿舍非常和睦友好,从未有过任何矛盾。所有舍友人都很好,朱令中毒不可能和她们宿舍有任何关系。
5)朱令社交活动很多,除了社团活动,还有很少在宿舍,也很少参加班里活动。
6)孙维家庭根本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高干家庭”,她生活朴实,上学从来都是骑自行车,学期开始和结束时也不例外。当时班上一些外地同学寒暑假都有家里派小车接送,孙维却从来都是大包小包自己驮。
7)希望大家不要轻信网上的谣言,冷静理智,不要被人利用。
8)帮助朱令、为朱令募捐是好事,但没必要为了增添效果胡编乱造编造
9) 。。。。。

我准备上刑场的时间:12.29日晚10:30,
大家最好在10:00左右上线,在msn上报到:)


msn

过路人路过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7:08:34

这是当年翻出来的孙维组织的发贴指南。看看这里有没有人的发贴符合这个指南的。


孙释颜的发帖指南
回帖纲要:

总纲: 须每天逐渐发贴.
尽量不要互相呼应(例外:以大学同班同学身份的可以适当呼应)。同时应当尽量回应其他人。建议互相加入一个MSN或其他IM.


1.
大学同班同学:发表对维的了解信任支持言论。(须立刻跟贴。可为新ID,
应持续发贴)―― 征求他们意见。

2. 高中同学:证实维家庭廉洁
(须立刻跟贴,可为新ID:
徐卫新,王妤),同时证明其人品和信任。(detail:
维住客厅, 家长和本人都骑车等)

3.
旁观者:分析窃听器。(须立刻跟,可为新ID)

4. 旁观者:分析维要求测谎.
(须立刻跟,须为旧ID. Candidate: Lulu and his wife.)

5. 旁观者:分析支持各条. (多ID, 多IP)

6.
旁观者角度分析清华拒发毕业证书的动机(旧ID,多ID)

7. 社团人:证实社团当时状况.
(须旧ID,最好来自国外)

8.
校友:证实毒品管理不严。(不急,须多人,多ID. Candidate?
)

9.
资源委员会熟人:发表爷爷生平及证实逝世时间。
(不急。可为新ID,可持续发贴)

10. 转贴至MITBBS及其它对此文有转载处。




娘子们注意事项:

1. 有顾虑的最好不用自己家的电脑/IP.

2.
如果有关键性的事实(和案件相关的)年久失修记不清了的千万要先和我确认,如果记不清宁可不写,但一定不能自相矛盾!千万千万!

3.
记住:所有我们写在网上的信息朱令家人都会看到。所以不要给朱家提供额外的信息,如咱们现在的生活、工作情况、联系方式等等,不必要信息不要提。

4.
长篇大论也行,逐条发也可以。不过长篇大论难度较大,所以重要的要点还是建议逐条发帖。

5.
估计最热烈的时间应该是明天后的一周内,有条件的娘子最好能在这一周内偶尔关注,做必要的回复。

6. 如果有人明显的胡搅蛮缠,可以不用理他。

7.
如果万一将来有记者要求采访,千万不要被记者的花言巧语迷惑,至少现在看起来最好的办法是拒绝。也许N年后会不同,只能到时再议了:)




以大学同班女生身份可以说明的情况:

Below are just the points I thought of, exact wording are up to you J

1)
看见网上有些人毫无依据胡编乱造,甚至人身攻击,十分生气。

2)
以前也曾想替孙维说话辩解,都被她劝阻。这次孙维忍无可忍,自己站出来声明。我们都很支持她。

3)
证明孙维根本不是这样的人,不可能做这样的事。

4)
孙维她们宿舍非常和睦友好,从未有过任何矛盾。所有舍友人都很好,朱令中毒不可能和她们宿舍有任何关系。

5)
朱令社交活动很多,除了社团活动,还有很少在宿舍,也很少参加班里活动。

6)
孙维家庭根本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高干家庭”,她生活朴实,上学从来都是骑自行车,学期开始和结束时也不例外。当时班上一些外地同学寒暑假都有家里派小车接送,孙维却从来都是大包小包自己驮。

7)
希望大家不要轻信网上的谣言,冷静理智,不要被人利用。

8)
帮助朱令、为朱令募捐是好事,但没必要为了增添效果胡编乱造编造

9) 。。。。。




我准备上刑场的时间:12.29日晚10:30,
大家最好在10:00左右上线,在msn上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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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歌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6:34:37
不论是谁投毒,一个孙,还是全寝室,都感觉这个清华女寝室的女生有些冷漠不寻常,为什么要发如此的统一口径的文件,而不是更关心室友?

难道真如下面所说,第一次下毒是多人所为? 第2次孙维单独所为?

那朱的杯子为什么跑到孙维的箱子里了?本人不至于销毁罪证都不会吧?
过路人路过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6:26:54
之所以朱令案近二十年后还为人们所关注,是因为大多数的人们有良知,是因为凶手激起了公愤。现在大概只有凶手和极为冷 血的人才会呼吁大家停止对朱令案的关注“回家该干啥干啥。“

nanxun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6:19:36
kai2002 摆脱别发那个所谓警察的帖子了,关注过朱令案的人应该都看过这个帖子。一幅流氓腔调,自称自己警察,却万万全全地暴露自己的无知自大。自称自己破过这个那个投毒案,也不想想他破的那些案子有多简单,几个村民村妇奸情杀人的投毒,换个看多了克里蒂沙小说的人都破得了。还自吹什么“96小时破案”,我看李昌钰都不敢说这大话!聂海芬那么谨慎小心地求证还搞了大冤案,不就是因为下面警察审讯用的跟这个警察一样的招数吗!
最爱高跟鞋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5:46:29
***img3.laibafile***/p/m/139355742.jpg
这里有一个凤凰卫视曾经采访过SW的人的观点。主要观点是,孙维对很多事情的细节都记得很清楚,包括那时的天气和她的心情,但一旦涉及案件本身,比如朱令的水杯放哪里,有谁可能接触,有没有其他同学进出宿舍。她就特别的模棱两可。

后来经孙维要求,凤凰卫视没有播出这次采访。
kai2002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5:45:54
在这里我需要补充一句,投毒案件最忌讳的就是多次连续投毒,最最忌讳的就是事后销毁证物,我们行话叫事后找补,为什么,自己想去!公安局需要做的是找出案件的最大嫌疑人,我们需要的是证据,证人,至于是不是罪犯,那是法院做的事!确定了嫌疑人,发了文,审讯了8小时,在把人放出来,呵呵,你看看卷宗,谁被下了文,审讯了8小就能出的来的!这样影响的案件,最少是4个人审你,审你的人必须是局里最有经验的,当然看情况,动点手段是必须地(我们叫下料),不下料谁能说?那要看怎么下了,有文的有武的,分人~你可以选择说话,也可以不说话,我们绝对有办法叫你开口,“打死也不招!”那是电影,不招?呵呵,英雄不那么好做的!如果是我审你,我肯定不打你,真的,但是我不相信你能不招,不相信的话就比划一下!没看电影里都说“来个痛快的!”艺术来源于生活啊!如果让一个不到20岁的小丫头,在我眼皮子底下8小时不招,我还混个屁啊,以后我还能审案子吗?就是刘X兰最后不也承认她是共产党员吗?有的人会说招了就是死,呵呵~不招,会死的更难看!畏罪自杀是我们官方的唯一的解释!有个朋友说的好,你以为犯罪嫌疑人是随便确立的,随便下文?你要知道那张纸得多少人签字啊,要有局内部多少人审批啊!就这个案件的影响程度而言,可能都需要公安部审批!让你签字也就是个手续,可以说你签不签都请你进去!你能在8小时后出来,没外力?要真没外力,那真是打北京公安的耳光了!所以你千万别告诉别人你成为过犯罪嫌疑人啊~
  我为什么一直要说这个案件是多次连续投毒呢,朋友们都说了,ZL是2次发病,请注意是2次发病,不能就肯定是2次中毒,至少是2次中毒或者更多,只不过前几次可能是毒量不够,没有发病而已!发病的时间,第一次与第二次发病的时间间隔都会是我们重视的焦点,中间能与中毒人接触人与物,我们也会严密关注,你们以为会漏得了谁?可能连你们学校看楼的大妈打扫楼道的大叔食堂的大婶我们都会关注!我不相信会把罪犯会漏掉!ZL寝室的所有人都会被我们所监控的,我们会尽一切办法寻找残余的铊,或许还有残余的!我们会询问一切能问的人,来看看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洗过什么特殊的东西,比如杯子,饭缸等等,你们会说学生都会去洗,但是你见过给自己下毒的人吗?有的话那叫自杀,不叫投毒!所以我要说的是,饭缸里没饭,杯子里不光是水的!ZL住宿楼的垃圾也是我们排查的重点。象这样烦琐的工作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例举了!但是估计进展不会太大,我们也得做,就怕以后案件破了,犯罪嫌疑人说在那那里还有毒品,而我们没注意到,吃不了谁兜着?警察讲的是查出来的永远比问出来的重要!这也就是现在案件审理开始,警察一般都会说,你自己讲还是我们替你说,你讲算你坦白,我们说,你就考虑后果吧!你以为那是警察诈你呢?!其实更多的时候让你讲是让你说我们不掌握的东西,比如以前你都干过什么了,讲这个案件在审讯的时候,我们掌握的材料比你自己说的都详细的多!不然会随便的传讯你?!
  再有,有关于****的事,我个人认为是子无须有,我相信,不会是放在一个杯子里,想窃听就得有目的性,唯一性,不然,你把杯子送人,我们监听谁?我相信真要想监听你,把****放你衣服上对我们来说不会是很大的难事的!甚至可以放你内衣里,而永远不会被你发现!我们放****的原则是要保证****怎么放进去的,怎么拿回来,如果做不到,我们不会放的!你觉得有必要给你放****吗?呵呵,高估自己了吧!这也就是投毒人的特性,总以为很隐蔽,而且投毒人的智商一般都不低,但是也都过高的估计了自己!你放的图片,我看了,那不是个****,堂堂的北京14处的公安会用那东西?
kai2002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5:44:25
我看看能抓住你不!你以为ZL是阿扁呢,人人都想去投毒!在投毒案件中,我们最注意的,恰恰是朋友们以及投毒人就忽略的问题,那就是,我们会问受害人,谁是跟你最亲近的人,平时跟你接触最多的人,而不是朋友们说的,谁是跟你有矛盾以及有冤仇的人!因为所有人都会是我们怀疑的对象,包括她的亲人,恋人,朋友,同学等等~确定警方嫌疑人是我们首先要做的,而不是先考虑投毒人的动机!一个女大学生,接触的人再多,我相信,警方确定的嫌疑人不会超过10个!然后在一一排查,当然她寝室里的所有人都会是嫌疑人,这是肯定的!然后是ZL本人的生活学习环境,包括她的生活用品,那是关键的关键,丢了?被偷了?笑话!那叫毒品运载工具,不是它们运载的毒品,怎么给她下的毒?按住了灌啊?警察会让它们丢了?丢了,你给我找回来,洗了你给我复制出来,偷了你给我偷回来,这是任何一个领导必须下的命令!而且办案的人还会被骂的很惨,没脑子啊,傻啊,第一次办案啊等等!当时ZL宿舍肯定会被严密监控的,而且是外松内紧,不相信的朋友问问当时宿舍里的人,叫他们自己出来说说,甚至连自由的出入寝室都会受的限制或者是监视!别说偷了,就是别的寝室的你在当时要进ZL的宿舍都会很难很难的,那个时候如果能把那些重要的物品偷的了,不比去故宫把一级文物偷出来简单!或者有朋友会说,可能是在立案前物品就丢了,那就更好办了,确定物品丢的时间,排查有关可能人员,嫌疑对象会大大缩小,比对不在场的,没有时间销毁物证人员证人证言。在这里我需要补充一句,投毒案件最忌讳的就是多次连续投毒,最最忌讳的就是事后销毁证物,我们行话叫事后找补,为什么,自己想去!公安局需要做的是找出案件的最大嫌疑人,我们需要的是证据,证人,至于是不是罪犯,那是法院做的事!确定了嫌疑人,发了文,审讯了8小时,在把人放出来,呵呵,你看看卷宗,谁被下了文,审讯了8小就能出的来的!这样影响的案件,最少是4个人审你,审你的人必须是局里最有经验的,当然看情况,动点手段是必须地(我们叫下料),不下料谁能说?那要看怎么下了,有文的有武的,分人~你可以选择说话,也可以不说话,我们绝对有办法叫你开口,“打死也不招!”那是电影,不招?呵呵,英雄不那么好做的!如果是我审你,我肯定不打你,真的,但是我不相信你能不招,不相信的话就比划一下!没看电影里都说“来个痛快的!”艺术来源于生活啊!如果让一个不到20岁的小丫头,在我眼皮子底下8小时不招,我还混个屁啊,以后我还能审案子吗?就是刘X兰最后不也承认她是共产党员吗?有的人会说招了就是死,呵呵~不招,会死的更难看!畏罪自杀是我们官方的唯一的解释!有个朋友说的好,你以为犯罪嫌疑人是随便确立的,随便下文?你要知道那张纸得多少人签字啊,要有局内部多少人审批啊!就这个案件的影响程度而言,可能都需要公安部审批!让你签字也就是个手续,可以说你签不签都请你进去!你能在8小时后出来,没外力?要真没外力,那真是打北京公安的耳光了!所以你千万别告诉别人你成为过犯罪嫌疑人啊~
  我为什么一直要说这个案件是多次连续投毒呢,朋友们都说了,ZL是2次发病,请注意是2次发病,不能就肯定是2次中毒,至少是2次中毒或者更多,只不过前几次可能是毒量不够,没有发病而已!发病的时间,第一次与第二次发病的时间间隔都会是我们重视的焦点,中间能与中毒人接触人与物,我们也会严密关注,你们以为会漏得了谁?可能连你们学校看楼的大妈打扫楼道的大叔食堂的大婶我们都会关注!我不相信会把罪犯会漏掉!ZL寝室的所有人都会被我们所监控的,我们会尽一切办法寻找残余的铊,或许还有残余的!我们会询问一切能问的人,来看看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洗过什么特殊的东西,比如杯子,饭缸等等,你们会说学生都会去洗,但是你见过给自己下毒的人吗?有的话那叫自杀,不叫投毒!所以我要说的是,饭缸里没饭,杯子里不光是水的!ZL住宿楼的垃圾也是我们排查的重点。象这样烦琐的工作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例举了!但是估计进展不会太大,我们也得做,就怕以后案件破了,犯罪嫌疑人说在那那里还有毒品,而我们没注意到,吃不了谁兜着?警察讲的是查出来的永远比问出来的重要!这也就是现在案件审理开始,警察一般都会说,你自己讲还是我们替你说,你讲算你坦白,我们说,你就考虑后果吧!你以为那是警察诈你呢?!其实更多的时候让你讲是让你说我们不掌握的东西,比如以前你都干过什么了,讲这个案件在审讯的时候,我们掌握的材料比你自己说的都详细的多!不然会随便的传讯你?!
  再有,有关于****的事,我个人认为是子无须有,我相信,不会是放在一个杯子里,想窃听就得有目的性,唯一性,不然,你把杯子送人,我们监听谁?我相信真要想监听你,把****放你衣服上对我们来说不会是很大的难事的!甚至可以放你内衣里,而永远不会被你发现!我们放****的原则是要保证****怎么放进去的,怎么拿回来,如果做不到,我们不会放的!你觉得有必要给你放****吗?呵呵,高估自己了吧!这也就是投毒人的特性,总以为很隐蔽,而且投毒人的智商一般都不低,但是也都过高的估计了自己!你放的图片,我看了,那不是个****,堂堂的北京14处的公安会用那东西?
  多了,我也不想多说了,你最好别再弄出来那个声明了,我都为我是一个公安而感到羞愧,没办法,力所不能及!我相信当年办案件的人跟我有同感,一句话,再弄什么声明,别带警察,OK?“警察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你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老实的呆着,用我们东北话叫“眯着”!
  最后,谢谢朋友看完,多了不想说,我只是为那些默默工作着的公安干警的说句公道话,向同行们致敬!  
  一名现在从事公安工作的刑侦人员
kai2002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5:43:35
我是最想接这样的案件的,没什么原因,就是好破!
  最后,毒品的特殊性,毒品投放人必须具有专业的相关知识,铊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搞的到的,至少我到现在接触的案件中还没有,我也还没有见过它是什么样,连什么颜色在这以前都不知道,更别说它的属性了!如果这个案件交给我的话,抛去外力原因的话,我敢给领导签军令状,48小时内确立嫌疑人,8个小时审讯,不超过96小时破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是在案件确立了毒品名称;属性后,才立案的,这就更简单化了破案的难度。
  在这里,我不妨说一下,我们是怎么侦破投毒案件的思路,那些想动歪念头的,就别打投毒的主意了,因为在现在的科技情况下,我只能说,你们妄想了!言归正传,由于,本案件是连续多次投毒,所以投毒人肯定是被害人的身边的人或者说是她亲近的人(包括亲人,同学),别跟我说ZL的宿舍的环境,别跟我说清华有多少多少的学生,那是扯淡,小样,不相信的话你去动物园多次连续投毒,我看看能抓住你不!你以为ZL是阿扁呢,人人都想去投毒!在投毒案件中,我们最注意的,恰恰是朋友们以及投毒人就忽略的问题,那就是,我们会问受害人,谁是跟你最亲近的人,平时跟你接触最多的人,而不是朋友们说的,谁是跟你有矛盾以及有冤仇的人!因为所有人都会是我们怀疑的对象,包括她的亲人,恋人,朋友,同学等等~确定警方嫌疑人是我们首先要做的,而不是先考虑投毒人的动机!一个女大学生,接触的人再多,我相信,警方确定的嫌疑人不会超过10个!然后在一一排查,当然她寝室里的所有人都会是嫌疑人,这是肯定的!然后是ZL本人的生活学习环境,包括她的生活用品,那是关键的关键,丢了?被偷了?笑话!那叫毒品运载工具,不是它们运载的毒品,怎么给她下的毒?按住了灌啊?警察会让它们丢了?丢了,你给我找回来,洗了你给我复制出来,偷了你给我偷回来,这是任何一个领导必须下的命令!而且办案的人还会被骂的很惨,没脑子啊,傻啊,第一次办案啊等等!当时ZL宿舍肯定会被严密监控的,而且是外松内紧,不相信的朋友问问当时宿舍里的人,叫他们自己出来说说,甚至连自由的出入寝室都会受的限制或者是监视!别说偷了,就是别的寝室的你在当时要进ZL的宿舍都会很难很难的,那个时候如果能把那些重要的物品偷的了,不比去故宫把一级文物偷出来简单!或者有朋友会说,可能是在立案前物品就丢了,那就更好办了,确定物品丢的时间,排查有关可能人员,嫌疑对象会大大缩小,比对不在场的,没有时间销毁物证人员证人证言。在这里我需要补充一句,投毒案件最忌讳的就是多次连续投毒,最最忌讳的就是事后销毁证物,我们行话叫事后找补,为什么,自己想去!公安局需要做的是找出案件的最大嫌疑人,我们需要的是证据,证人,至于是不是罪犯,那是法院做的事!确定了嫌疑人,发了文,审讯了8小时,在把人放出来,呵呵,你看看卷宗,谁被下了文,审讯了8小就能出的来的!这样影响的案件,最少是4个人审你,审你的人必须是局里最有经验的,当然看情况,动点手段是必须地(我们叫下料),不下料谁能说?那要看怎么下了,有文的有武的,分人~你可以选择说话,也可以不说话,我们绝对有办法叫你开口,“打死也不招!”那是电影,不招?呵呵,英雄不那么好做的!如果是我审你,我肯定不打你,真的,但是我不相信你能不招,不相信的话就比划一下!
kai2002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5:42:33
下文转载,请看清楚,是转载的!!!!!
  一个警察的分析   
  看了很多关于这件案件的叙述,基本算是理清了案件的要点了!在这里我只想以一个比较专业的角度来阐述我的观点!为了,打消大家的怀疑,我先说明一下,我是一个在东北从事公安工作的刑侦人员,有近10年对投毒案件打交道经历,曾经参与过海城投毒案,鞍山投毒案,辽阳投毒案等重要投毒案件(都是难案要案,也都是公安部限期督办的案件)的具体侦破与审讯的工作。我本人再次重申:与保B派,保S派都不认识,也不想认识!!!
  首先,每一个投毒案件,公安人员在审理的过程中,最注重的就是受害人的人际关系跟所处环境,这里我不再叙述了,朋友们已经讨论的很详细了!我给它定个性,叫:环境单一,人际关系简单。我想大家没什么疑问吧?!
  再有,由于本案件的特殊性,我说它的特殊性,是因为这个案件用我们的术语说,它是连续多次投毒!呵呵,不知道别的公安怎么想,我是最想接这样的案件的,没什么原因,就是好破!
  最后,毒品的特殊性,毒品投放人必须具有专业的相关知识,铊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搞的到的,至少我到现在接触的案件中还没有,我也还没有见过它是什么样,连什么颜色在这以前都不知道,更别说它的属性了!如果这个案件交给我的话,抛去外力原因的话,我敢给领导签军令状,48小时内确立嫌疑人,8个小时审讯,不超过96小时破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是在案件确立了毒品名称;属性后,才立案的,这就更简单化了破案的难度。
  在这里,我不妨说一下,我们是怎么侦破投毒案件的思路,那些想动歪念头的,就别打投毒的主意了,因为在现在的科技情况下,我只能说,你们妄想了!言归正传,由于,本案件是连续多次投毒,所以投毒人肯定是被害人的身边的人或者说是她亲近的人(包括亲人,同学),别跟我说ZL的宿舍的环境,别跟我说清华有多少多少的学生,那是扯淡,小样,不相信的话你去动物园多次连续投毒,我看看能抓住你不!你以为ZL是阿扁呢,人人都想去投毒!在投毒案件中,我们最注意的,恰恰是朋友们以及投毒人就忽略的问题,那就是,我们会问受害人,谁是跟你最亲近的人,平时跟你接触最多的人,而不是朋友们说的,谁是跟你有矛盾以及有冤仇的人!因为所有人都会是我们怀疑的对象,包括她的亲人,恋人,朋友,同学等等~确定警方嫌疑人是我们首先要做的,而不是先考虑投毒人的动机!一个女大学生,接触的人再多,我相信,警方确定的嫌疑人不会超过10个!然后在一一排查,当然她寝室里的所有人都会是嫌疑人,这是肯定的!然后是ZL本人的生活学习环境,包括她的生活用品,那是关键的关键,丢了?被偷了?笑话!那叫毒品运载工具,不是它们运载的毒品,怎么给她下的毒?按住了灌啊?警察会让它们丢了?丢了,你给我找回来,洗了你给我复制出来,偷了你给我偷回来,这是任何一个领导必须下的命令!而且办案的人还会被骂的很惨,没脑子啊,傻啊,第一次办案啊等等!当时ZL宿舍肯定会被严密监控的,而且是外松内紧,不相信的朋友问问当时宿舍里的人,叫他们自己出来说说,甚至连自由的出入寝室都会受的限制或者是监视!别说偷了,就是别的寝室的你在当时要进ZL的宿舍都会很难很难的,那个时候如果能把那些重要的物品偷的了,不比去故宫把一级文物偷出来简单!或者有朋友会说,可能是在立案前物品就丢了,那就更好办了,确定物品丢的时间,排查有关可能人员,嫌疑对象会大大缩小,比对不在场的,没有时间销毁物证人员证人证言。在这里我需要补充一句,投毒案件最忌讳的就是多次连续投毒,最最忌讳的就是事后销毁证物,我们行话叫事后找补,为什么,自己想去!公安局需要做的是找出案件的最大嫌疑人,我们需要的是证据,证人,至于是不是罪犯,那是法院做的事!确定了嫌疑人,发了文,审讯了8小时,在把人放出来,呵呵,你看看卷宗,谁被下了文,审讯了8小就能出的来的!这样影响的案件,最少是4个人审你,审你的人必须是局里最有经验的,当然看情况,动点手段是必须地(我们叫下料),不下料谁能说?那要看怎么下了,有文的有武的,分人~你可以选择说话,也可以不说话,我们绝对有办法叫你开口,“打死也不招!”那是电影,不招?呵呵,英雄不那么好做的!如果是我审你,我肯定不打你,真的,但是我不相信你能不招,不相信的话就比划一下!没看电影里都说“来个痛快的!”艺术来源于生活啊!如果让一个不到20岁的小丫头,在我眼皮子底下8小时不招,我还混个屁啊,以后我还能审案子吗?就是刘X兰最后不也承认她是共产党员吗?有的人会说招了就是死,呵呵~不招,会死的更难看!畏罪自杀是我们官方的唯一的解释!有个朋友说的好,你以为犯罪嫌疑人是随便确立的,随便下文?你要知道那张纸得多少人签字啊,要有局内部多少人审批啊!就这个案件的影响程度而言,可能都需要公安部审批!让你签字也就是个手续,可以说你签不签都请你进去!你能在8小时后出来,没外力?要真没外力,那真是打北京公安的耳光了!所以你千万别告诉别人你成为过犯罪嫌疑人啊~
  我为什么一直要说这个案件是多次连续投毒呢,朋友们都说了,ZL是2次发病,请注意是2次发病,不能就肯定是2次中毒,至少是2次中毒或者更多,只不过前几次可能是毒量不够,没有发病而已!发病的时间,第一次与第二次发病的时间间隔都会是我们重视的焦点,中间能与中毒人接触人与物,我们也会严密关注,你们以为会漏得了谁?可能连你们学校看楼的大妈打扫楼道的大叔食堂的大婶我们都会关注!我不相信会把罪犯会漏掉!ZL寝室的所有人都会被我们所监控的,我们会尽一切办法寻找残余的铊,或许还有残余的!我们会询问一切能问的人,来看看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洗过什么特殊的东西,比如杯子,饭缸等等,你们会说学生都会去洗,但是你见过给自己下毒的人吗?有的话那叫自杀,不叫投毒!所以我要说的是,饭缸里没饭,杯子里不光是水的!ZL住宿楼的垃圾也是我们排查的重点。象这样烦...  查看完整评论
最爱高跟鞋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5:42:13
2006年那次大讨论(也是孙维动用水军和网友论战那次)我参与了。我观看了全程。我当时最大的感受是,朱令那么可怜,孙维和其同屋几个人在谈到朱令时非常冷漠和没人味。陌生人都同情这个可怜的女孩,同屋同学怎么会这么的冷漠?这很不正常,也不符合正常的人性。看波士顿爆炸案刚醒来那个女孩,第一时间问询自己的室友。这才是正常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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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同屋没干,也很可能是知情人。
最爱高跟鞋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5:40:26
二次投毒是肯定的。第一朱令中毒后,在家休养了一段时间,她身体都好了。她重新回学校后不久就第二次出现症状,住了医院,从此再也没能离开。
最爱高跟鞋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5:37:40
2006年那次大讨论(也是孙维动用水军和网友论战那次)我参与了。我观看了全程。我当时最大的感受是,朱令那么可怜,孙维和其同屋几个人在谈到朱令时非常冷漠和没人味。陌生人都同情这个可怜的女孩,同屋同学怎么会这么的冷漠?这很不正常,也不符合正常的人性。看波士顿爆炸案刚醒来那个女孩,第一时间问询自己的室友。这才是正常的反应!
zhichi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5:29:52
不太可能是同宿舍一起干的。要一起投毒这要多狠的一些人啊。我不相信现在网上这些东西是那些40多岁人写的和讨论的,可能是一些无聊年轻人干的。这种事还少吗,一个假话横飞的网络时代。
Guoluke2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5:19:25
如果真的是孙维干的,至少说明孙维的人缘比朱令好。将来共党倒了台,这些案有可能重新审过的的。
UKking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4:55:03
首先声明:投毒的人, 混淆视听的混蛋们 和 搞阴谋的人都不得好死!

其次,谁有实实在在的证据指出谁是真正的凶手,赶快提供出来,不要如果,据说,为何,观点,良心什么的一大堆无用的废话,还追凶,各个都以为自己是浙江的女福尔摩斯?

要不是浙江的女福尔摩斯,还不如收拾好钓鱼杆回家该干啥干啥。
过路人路过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4:53:52
朱令两次中毒是得到确诊铊中毒的医生确认的,而且第二次的剂量远比第一次大,是至朱令于今日状况的直接原因。看看以前的资料贴就知道了。




nanxun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4:17:49过路人路过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3:42:00
朱令案可以认定的事实是:有人蓄意投毒,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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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个并没有认定。虽然朱令确实是发作就医两次,但第一次并没有得到正确的治疗,很有可能第二次就医是因为毒继续扩散了,损害的机体更多了。我以前没想到过这点。今天看天涯那个帖子里一个PP是孙维跟其他人讨论这个问题,看样子他们是想证实朱令也许只是一次中毒,但不知道讨论结果如何。虽然他们是为了洗清自己,但是警方也应该从这方面证实一下。任何能够开阔断案思路的都值得重视,最怕的是凭经验办案,邻人疑斧。冤枉一个人很容易,但因此放走真凶就可惜了,就像那个女神探聂海芬案件一样。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周芷若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4:33:27
“普通网友作为旁观者还积极参与推动朱令案的重审,大家就为了2个字: 良心!!!!

你们作为朱令的同班同学,堂堂的清华学子,看到一起度过的青春岁月被玷污, 不在阳光下为受害人呼喊,汗吗? 大家如今功成名就了,存折上位数多了,那2个字呢?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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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的人渣就不说了,那全班的同学们呢?都各过自己的小日子去了?良心何安哪?责任心何安哪?
王小林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4:32:56
天涯太强大了!人肉出了几个当年和朱令一个宿舍的女生们在美国LINKDEN的信息还有他们的老公,正忙着给他们公司的HR写信呢!
***bbs.tianya***/post-funinfo-4091662-39.shtml
octopussy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4:26:04
全宿舍一起干的,孙唯一个人担下来了。
nanxun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4:23:45
同意abc2012,78323和摸黑上网的观。同情朱令,也支持舆论和朱家要求警方给个说法!
June0606 发表评论于 2013-04-18 14:22:17
如果孙是清白的,为何拿不到文凭?为何被限制10年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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