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郑州一女扶摔倒老太疑被讹 群众无人来作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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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眠 发表评论于 2012-09-03 11:14:19
現在的社會是進步還是後退?幾年前我的爸爸(75歲)過馬路時被一輛自行車撞倒,這人承認是他撞倒的,他很緊張怕我們讹他,我一直在安慰他讓他不用擔心只是說去醫院檢查一下,然後他和我一起帶我爸爸去醫院,檢查下來只是擦破一點皮,然後我們一起去了派出所做了筆錄,他幫我把我爸爸送回家還買了一點水果作為安慰,大家都是很客氣,我們從沒有想要去讹他,他也沒有逃避責任,這就是以前人的素質。
rougeriver 发表评论于 2012-09-02 08:22:59
这件事充分说明,中国需要能覆盖每个角落的监控录像,高铁和嫦娥奔月之类的高科技根本没有必要。以前不是说苏联是“卫星上天,红旗落地”吗?怎么到了我们这里这种说法或诅咒就不适用了呢?难道规则还会因人而已?
Melbournerose 发表评论于 2012-09-02 05:25:20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幸好我的父母都移民来和我同住,不然该有多担心啊。
紫玉兰紫丁香 发表评论于 2012-09-01 21:47:42
定遭报应。
飘忽的云 发表评论于 2012-09-01 09:37:18
这个国家需要道德重建


失望,无奈中·《·〈·〈·〈·〈·
tus_besos 发表评论于 2012-09-01 08:56:42
中国人牛!
嘻嘻哈哈哈 发表评论于 2012-09-01 08:13:44
为国人感到悲哀,好人难作啊。有良心的人就会很纠结。
hohoohooo 发表评论于 2012-09-01 08:11:48
撞人者应该赔偿,讹人者应该受罚.
mlarrou 发表评论于 2012-09-01 07:19:39
讹诈和栽赃是匪共的治国精华所在,无本万利的买卖自然是有样学样。
空军上将 发表评论于 2012-09-01 07:00:31
看了这样的新闻报道,我只能说:现在的社会风气每况愈下。
学下海的土鳖 发表评论于 2012-09-01 06:21:46
以后回国见到老人倒地,看来要过去狠狠踹两脚。
拐子 发表评论于 2012-09-01 05:34:54
碰瓷的多,主要怨国名不好。China本来就是瓷器,难免碰瓷的多。应改名叫Rock,这个东西硬,碰起来有难度。
abc2012 发表评论于 2012-09-01 03:27:57
有些事真的很难说清楚。以前在加拿大碰见过一个上海来的就干这种碰瓷的生意,经常选有雪的地方碰车。我不是说上海人不好。我也见过很多好的上海人。我觉着有些人缺乏一种廉耻感。这种人西方人里也有。但西方人的聪明之处在于他们不拿道德说事,因为这种人的道德观和正常人偏离太远。所以他们制定了响应的法律来整治这种人。在西方社会很少见到倚老卖老,和地赖子一样的人。
likestock 发表评论于 2012-09-01 02:52:10
碰瓷国里天天碰瓷!
庞山民 发表评论于 2012-09-01 01:02:24
“自己老公知道此事后狠狠地吵了她一顿”。。。
知行不合一 发表评论于 2012-09-01 00:14:19
前面的南京彭宇案和天津的许云鹤案事后都证明了他们确实是肇事者或有责任。大家一致谴责老人“碰瓷”,那有没有可能的确是这个女子碰到了老人,却谎称是在“做好事”呢?其实正是这些谎称“做好事”的才是对社会道德造成伤害最大的人。一家之言,请勿拍砖。
GoldenTimes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23:07:59
可怕的社会
storit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22:47:49
大家回国一定要小心。扶人之前先录像,证明不是你碰的再扶。
秦始皇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21:21:12
这个叫碰瓷,根据警察的证据,这老东西是讹诈,应该送进监狱,杀一儆百
IfuleYou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20:56:43
这就是共产教公安发财的绝招. 讹诈几乎是0根本, 关键是公安要靠这些讹诈发财
C*fusion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20:34:29
Do not be overcome by evil, but overcome evil with good.
鸥翼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20:13:35
这老两口就是吃饱了出来碰瓷儿的,诬陷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否则没人敢做好人了。这个社会这是畸形。
kai2002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20:00:08
不愿作证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北国冬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9:56:23
问题是中国的法律不对,如果老太太说有人撞了,得有人给她做证据,是那个女的撞的。 不能让被告人证明清白。
haoleokla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9:38:33
中国的儒家文化害国! 老人也分好坏, 不是因为老就该尊重, 象这种老而不尊的家伙, 法律上要用诽谤罪加以严惩. 周围的旁观者, 也都是没有骨头的P民, 今后有什么事情发生在他们身上就傻了. 民风太差, 难怪罪犯多多!
myguinea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9:37:02
没有道德底线,可怕。
zbp818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9:10:33
这和社会福利和医疗保险制度也有关系。
azkaban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9:07:00
"来郑务工人员"!没文化真可怕,害人害己。人家有老伴在旁边,用得着你多事吗?
xiximimi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8:57:00
是文化引起的,只有皇权,没有人权, 当官的为所欲为已几千年了。
你们知道我妈一个70多岁的老人去看病,问医生,睡眠不好,长期吃安眠药会有害吗? 你知道省立医院的医生是怎么回答的吗? 他说:你尽管吃,吃100粒也不会死。 他这是人话吗? 在美国,英国,澳洲哪个医生敢这么对病人说?、总之是除了钱,没道德,没人性。 我支持布衣百姓
nanxun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8:55:16
TO ccch: 不是大家冷漠,而是被那些讹诈的碰瓷的吓着了。一个老头/老太讹诈一个人说这个人碰着了TA,然后官司打到法院,就算这个人找到了人证证明自己出于好意扶人,诈骗犯没有弄到钱,法院可曾给这个诈骗犯处罚?可曾给于这个人补偿?好像没有吧。结果呢,做好事莫名其妙被告,就算最后没有被冤枉,时间呢,金钱呢,却耗在证明自己是好人做好事上。反过来,如果法律严惩这种诈骗犯并给判令诈骗犯给予做好事的人赔偿,既鼓励了好人好事又惩罚了坏人坏事,惩恶扬善并举,社会风气才能好转!
SATORI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8:27:29
1.5米就是一个人的身高,刘女士的车撞倒老太太还是有可能的。刘女士说“事发时我刚买完菜,正推着车子扭头跟卖菜的女老板说话,转脸便见一位老太太摔倒了。”说明刘女士自己也不能确定是她的车撞倒老太太呢,还是老太太自己撞上她的车而摔倒,还是根本没有发生碰撞。根据无罪推定,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老太太必须找到事发的录像或者找到独立证人才有可能赢刘女士,她的老伴因为跟本案有利害关系,不算独立证人。交警扣车调查也只是按规章办事,并不说明刘女士有错。况且刘女士已经争取到了一个证人,根本用不着担心到哭。
ccch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8:21:24
不知道这位“注什么注阿”是什么人,但你又有什么权利阻止别人发言、并对与你看法不合的人谩骂呢?照你这样,WXC里与大陆国内,与“布衣百姓”同样看法的人多了去,难道他们都是“假洋鬼子”?BS你!

我有一次回国公干,在上海街头也看到了这么一幕:在建国西路上,一个十字路口的中间,一位老伯正躺在那里,鼻子、头上都流血,挣扎着想爬起来,但爬不起。一辆助动车横在不远处,看样子是老伯自己摔倒了。四周街边都有人在看着,但没人去帮助他。我正好从那里走过,就想过去提供帮助,但旁边陪我的本地人立刻阻止了我,说算了吧,别惹麻烦了。。。

我后来一天都在想这件事,自责。我觉得好像就这么离开也太冷漠了吧。万一那位老人家被开过来的车压了呢?

所以我同意“布衣百姓”的“恨铁不成钢”的语言。

真的要想想,为什么中国人变得那么冷漠?在长达六十年里,中国人由于信仰被执政的土共所摧毁,没有真正的信仰这算不算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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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什么注阿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7:42:19布衣百姓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7:19:45尽管我无法选择的成为了一名中国人,但我还是非常鄙视这个民族的自私、无正义、欺弱怕强的普遍民族特性。中国人从没自尊走向没血性,又从没血性走向没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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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必这么沮丧说自己是中国人。你在城里的很多发言,根本就不是一个中国人能说出来的。你是假洋鬼子,不是中国人。满意了?
biomence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8:21:02
有贪官,必有刁民
parisunshine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8:11:46
可悲、中国人变成如此没人性、没道德和自私自利这都是共产党教育下的后果、害国殃民的共产党政府还敢不要脸的大声对外表扬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确实很特色、反正共产党从来最拿手就是颠倒是非黑白、删改历史、贪污腐化、无法无天样样都非常有特色。
逐一点评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8:04:36
老而不死之为贼
Bluebluesky123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7:53:19
就整一群无赖
故园寻梦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7:43:29
谁主张谁举证吧, 让对方证明是她撞的! 如果没撞, 对方除了口供, 应该没法证明
qinmugong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7:41:50
50-40年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吗,都是金钱和社会造成的,责任在于执政党
久今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7:40:26
最最让人费解的是,就算伸手扶一把要冒着反被诬陷之风险,为好心人做个见证又是何害之有呢!唉!
345654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7:20:12
要是我遇到,会装着看不见。
其实也不能全怪缺德老人,看病毕竟要花钱的,不是每个人负担得起的。另外还有更缺德的医生\医院。
yfw936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7:09:41
这还要证人干嘛, 找个法医坚定下就清楚到底是自行车撞的还是摔倒的。
河南警察不会科技这么落后吧?连法医是什么都不知道
hpu1234 发表评论于 2012-08-31 17:03:13
这个劣等民族真的没希望啦!该被西方国家统治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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